- 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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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知识产权局
- 申报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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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结束
- 申报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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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15
- 申报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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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30
- 申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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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利技术转移转化项目;
(二)专利开放许可项目;
(三)专利质押融资项目;
(四)知识产权运营人才培养项目。
- 奖励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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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受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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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15
- 企业办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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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陕西省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3年),认真落实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各项工作任务,摸底全市专利技术转让、许可、转化、质押等情况,现面向全市高校、企业进行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信息征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专利技术转移转化项目
支持中小微企业转化实施高校、院所、国有企业专利技术,畅通供需对接渠道,促进创新成果更多惠及中小微企业;支持涉农专利转化实施,探索“知识产权+”乡村振兴新模式。
1.中小微企业接受高校、院所、国有企业专利转让的,已完成专利权人变更的(限2022年3月31日后);已签订或拟签订转让协议的(需于2023年4月15日前完成专利权人变更)。
2.中小微企业接受高校、院所、国有企业专利许可的,已完成许可备案的(限2022年3月31日后);已签订或拟签订许可协议的(需于2023年4月15日前完成专利许可备案)。
3.中小微企业接受高校、院所、国有企业专利作价投资的,已完成投资的(限2022年3月31日后);已签订或拟签订投资协议的(需于2023年4月15日前完成投资)。
4.中小微企业计划转移转化的高校院所或国有企业专利技术,且与转让方达成合作意向的项目。
5.中小微企业已与高校院所或国有企业签订技术开发、合作研发等协议但未进行专利技术转移转化的项目。
(二)专利开放许可项目
鼓励高校、院所、国有企业实施专利“开放许可”,积极组织专利转让、许可备案,指导专利产品备案。
1.高校、院所、国有企业实施专利“开放许可”,进行专利权评价,并形成评价报告的(限2022年3月31日后);
2.相关主体通过专利“开放许可”方式进行专利转让、许可备案,目前已达成或拟达成转移转化意向的(限2022年3月31日后);
3.企业已在或拟在“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进行专利产品备案的。
(三)专利质押融资项目
支持企业通过专利权进行质押融资,企业以专利权为质押进行贷款的,与金融机构已签订协议或达成放款意向的(限2022年3月31日后)。
(四)知识产权运营人才培养项目
加大知识产权运营人才培育力度,遴选一批具有专利代理师、技术经理人资质的业务骨干,夯实专利转化工作人才基础。
1.延安市取得技术经理人资格的人员(限2022年3月31日后);
2.延安市取得专利代理师资格的人员(限2022年3月31日后)。
二、申报说明
1.请各有关单位认真梳理本单位专利工作情况,对照项目要求,积极进行申报;
2.申报成功的项目,将纳入延安市专利转化专项计划,予以支持奖补。
三、申报要求
1.请各单位填写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信息表,于12月30日前报送至市知识产权局(电子版、纸质版一同报送)。
2.请各单位准备相关支撑材料,于2023年1月10日前报送至市知识产权局(电子版、纸质版一同报送)。
联 系 人:李浩楠
联系电话:0911-8073170
电子邮箱:1147936458@qq.com
延安市知识产权局
2022年12月15日
- 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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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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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8073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