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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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 申报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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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结束
- 申报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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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9-13
- 申报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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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3
- 申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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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报主体在陕西省境内注册,经营纳税及信用情况良好的独立法人企业。
2.申报企业应有健全的管理制度,稳定的技术、经营管理团队,近三年内无任何不良征信记录、违法记录及重大环境、生产、质量安全事故。
3.申报企业行业性质:非烟草、铁路、矿产资源、公共服务等垄断性行业企业,及房地产、基础建设、银行等行业。企业性质:非大型央企、外企生产基地、分公司、销售公司、贸易公司。
- 奖励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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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万
- 受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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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9-13
- 企业办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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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韩城市科技局,各高新区,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落实陕西省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倍增计划,进一步支持我省科技型企业快速发展,加快培育瞪羚(潜在)企业群体。按照《陕西省瞪羚企业培育认定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现将2022年陕西省瞪羚企业培育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认定流程
(一)企业申报。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认定条件见附件1 )登陆“陕西省瞪羚企业培育中心”(https://sx.chinagazelle.cn/),在线填写提交申报材料,并按要求上传有关附件。申报时间2022年9月13日至10月13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主管部门审核。各设区市、韩城市科技局、各国家高新区(示范区)负责本区域内瞪羚企业初审推荐,对企业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规性进行初审,审核通过企业在线推荐。
(三)第三方机构复审。省科技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推荐企业进行复审。
(四)专家评审。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对复审通过企业进行评审。
(五)结果公示。省科技厅官方网站对拟认定企业予以公示(http://kjt.shaanxi.gov.cn),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六)认定批复。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下达认定批复。
二、政策支持
1.对首次认定的瞪羚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经费补贴;对2022年认定的潜在瞪羚企业直接纳入陕西省瞪羚企业培育库,三年内成长为瞪羚企业后按照首次认定瞪羚企业享受顶格经费补贴。
2.2021年认定的瞪羚(潜在)企业经复审、公示无异议的直接备案入库,继续保留瞪羚(潜在)企业资格,不再重复享受经费补贴。
3.省科技厅将在科技计划项目、创新平台建设、创新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各设区市政府、各高新区管委会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出台相应支持政策,在项目用地、人才引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和投融资等方面加大对瞪羚(潜在)企业支持。
三、工作要求
1.请各推荐单位重视瞪羚企业培育认定工作,建立和完善瞪羚企业运行监测机制,及时掌握培育企业运行动态,定期报送本地区瞪羚企业培育工作总结。
2.2022年推荐的瞪羚企业文件及名单于10月20日前正式函报省科技厅(参考附件2)。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于佳恩 029-81122912
填报咨询:高雨涓 029-81150098
地 址:西安市丈八五路10号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D612办公室
附件:
1.2022年瞪羚企业申报条件及认定标准说明
2.2022年瞪羚企业初审推荐表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9月13日
- 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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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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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9-81122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