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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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陕西省财政厅
- 申报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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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结束
- 申报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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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7-21
- 申报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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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9-5
- 申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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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旅游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1.旅游标识系统建设项目
2. 旅游道路建设项目
3.旅游咨询服务中心、游客中心、停车场、露营基地建设项目
4.旅游厕所智慧化改造项目
(二)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项目
(三)旅游信息化建设项目
1.陕西数字文旅大数据平台项目
2.沉浸式四折幕系统(3D裸眼)建设项目
3.5G+文化旅游示范应用场景项目
(四)文旅融合发展项目
1.非遗进景区项目
2.旅游(文化)商品孵化基地(平台)建设项目
3.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机构功能融合项目
(五)旅游宣传促销项目
(六)创建奖励项目
1.景区(度假区)奖励项目
2.旅游住宿企业奖励项目
- 奖励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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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受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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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7-21
- 企业办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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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文化和旅游局、财政局,陕旅集团、陕文投集团: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围绕“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总要求,落实落细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深入实施《陕西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和《陕西省打造万亿级文化旅游产业实施意见(2021-2025年)》,推动全省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联合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贯彻全省稳住经济大盘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省财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等12家部门联合印发《支持文化和旅游企业发展财税金融政策措施》,支持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的发展大局。
(二)着力推动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强化文旅企业引领和支撑作用,申报项目注重与《陕西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和《陕西省打造万亿级文化旅游产业实施意见(2021-2025年)》部署要求相衔接。
(三)着眼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助推文旅融合和乡村振兴,支持国家、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旅游名县文化旅游项目建设。
(四)统筹资源,聚合各级政府引导资金、企业资金,保障项目按计划建成,实现资金绩效目标。
二、申报范围
依据《陕西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陕财办教〔2020〕202号),坚持“注重基础、突出重点、着力引导、务求实效”的原则,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着力解决旅游提质增效和文旅融合发展中的短板弱项问题,增强文旅发展动能。
(一)旅游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1.旅游标识系统建设项目。主要包括全域引导标识、旅游场所内标识,其中全域引导标识主要指全域全景图、旅游吸引物全景导览图、交通标识和介绍牌。各类标识位置合理、设计规范、内容齐全、指向清晰,且所有图形符号达到《公共信息标志用图形符号》(GB/T 10001)要求。主要支持标识、标牌制作。
项目文本资料:项目基本情况、立项资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规划或方案、环评、土地、建设等手续、合同文件、资金保障措施及相关会议纪要等佐证材料。
2. 旅游道路建设项目
符合JTG B01-2003《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达到相应建设等级,与A级旅游景区(国家、省级旅游度假区)或重点旅游场所相连接的景区连接道路,特别是因汛情受损严重的道路修复项目。对3级以上(含3级)公路进行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材料购置、工程施工等内容。
项目文本资料:项目基本情况、有关部门出具的道路等级认定文件、立项资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规划或方案、环评、土地、建设等手续、合同文件、资金保障措施及相关会议纪要等佐证材料。
3.旅游咨询服务中心、游客中心、停车场、露营基地建设项目
在游客聚集区、A级景区设立的,主要为游客提供旅游咨询、导游等旅游公共服务的咨询服务中心、游客中心新(改)建项目以及停车场、露营基地建设项目。
项目文本资料:项目基本情况、立项资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规划或方案、环评、土地、建设等手续、合同文件、资金保障措施及相关会议纪要等佐证材料。
4.旅游厕所智慧化改造项目
申报项目所在单位属于4A级以上旅游景区,景区内旅游厕所数量不少于4座且已经纳入全国旅游厕所管理系统的厕所。景区旅游厕所智慧化改造后,实现旅游厕所数字化监测和管理,包含入厕引导、环境监测、安全防范、客流监测、评价管理、智慧供纸、自动售卖、远程综合管理等功能。按照“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奖励。
项目文本资料:项目基本情况、立项资料、建设方案、合同、会议纪要和资金保障措施等。
(二)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项目
以促进全省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对依托都市农业生产生态资源和城郊区位优势,发展田园观光、农耕体验、文化休闲、教育科普等业态,建设综合性休闲文旅+、+文旅的项目,对提升人居环境、增加就业岗位和农民收入作用显著的乡村,或对周边辐射带动作用较强的乡村予以支持。资金主要用于提升乡村旅游公共服务设施。
项目文本资料:项目基本情况、立项资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规划或方案、合同文件、资金保障措施及相关会议纪要等佐证材料。
(三)旅游信息化建设项目
1.陕西数字文旅大数据平台项目
根据《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贯彻落实<陕西省“十四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实施意见》文件要求,通过全省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数据共享交换,有效增强文旅大数据平台共享交互功能,为政府部门、文旅企业和文旅消费者提供更为便捷、更加高效的数字文旅服务。资金主要用于支持面向B\C\G端文旅融合大数据平台软件、硬件等建设。
项目文本资料: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已完成投资合同文件、发票等财务佐证材料、企业荣誉资质等材料。
2.沉浸式四折幕系统(3D裸眼)建设项目
依据《“十四五”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规划》,以多通道技术和立体成像技术为核心,将视频流显示到房间的四面,结合环绕式音响系统和动作采集系统,创造沉浸式立体三维视听交互体验空间。根据宣传内容选择数据素材,以3D技术标准确定显示尺寸和分辨率,以震撼性视觉冲击,具体地点可选择人流量较大的景区或公共文化场所。资金主要用于增强文旅宣传和体验效果,并关联搭载相关文旅便民服务项目。
项目文本资料:项目基本情况、选址、自筹资金和拟宣传展示的内容等。
3.5G+文化旅游示范应用场景项目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等十部门印发《关于深化“互联网+旅游”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陕西省加快推进5G创新发展的意见》《加快陕西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及5G创新发展2020年行动计划》文件要求,基于5G技术应用的高清视频、4K全像、AR/VR、无人驾驶(含无人机)、AI等产品和服务,通过线上线下和现场高清视频、全息影像、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720度拍摄、智能机器人或器械等。资金主要用于提升游客沉浸式体验感,提高景区管理水平,扩大景区品牌与知名度。
项目文本资料: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自筹资金证明文件、已完成投资合同文件、发票等财务佐证材料、企业荣誉资质等材料。
(四)文旅融合发展项目
1.非遗进景区项目
“非遗进景区”项目原则上应进驻4A以上旅游景区及人口密集区(旅游人数较多区域)。具有独立本体场馆或依托游客中心等馆体但具有相对独立展示空间、区域,项目改造提升计划已列入所在市、县重点建设项目计划。非遗展示陈列馆经费补助主要用于场馆基础硬件设施改造提升,陈列馆内大厅升级改造、展示的非遗项目布陈。
项目文本资料:非遗展示陈列馆改建升级的项目计划书、改建的目标前景、有关部门对改建工程的认定批准书、环境评测报告、市(县)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党组会(办公会)研究项目的会议纪要及以文旅局名义推荐项目的正式公文报告(遴选程序、认定标准、决定意见)、工程建设方的资质证书、招投标过程整体资料等。
2.旅游(文化)商品孵化基地(平台)建设项目
经本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认定的省、市、县三级基地(平台)。基地(平台)在设计研发、生产销售、业务培训、人才培养、地域品牌宣传等方面发挥公益孵化作用,能够对当地旅游商品产业的发展具有推动和引领作用,能够帮助企业或个人挖据梳理旅游商品文化,能够服务本地旅游商品参与各类旅游商品赛事活动,能够推动旅游商品包括获奖商品的市场转化工作。补助资金主要支持平台的软、硬件建设,如场地、设备及网站等。
项目文本资料:项目基本情况、文旅部门等级认定书、立项资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规划或方案、合同文件、资金保障措施及相关会议纪要等佐证材料。
3.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机构功能融合项目
申报项目所在单位或企业属于公共文化机构或旅游公共服务机构。公共文化机构围绕与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为当地旅游发展提供文化资源支持,增加旅游宣传功能,与旅游服务中心等统筹建设;旅游服务中心围绕开辟文化空间,增加阅读推广、文化演艺、非遗展示、文创产品展销等公共文化服务功能。
项目文本资料:立项资料、建设方案、合同、会议纪要和资金保障措施等。
(五)旅游宣传促销项目
依据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和参加境内、境外旅游宣传推广活动;利用媒体开展旅游宣传活动,包括运用影视、网络、报纸杂志、户外媒体、表演媒体、新媒体等宣传推介陕西旅游品牌;旅游宣传片、宣传推介产品制作;接待境内外媒体及境外旅行商;旅游市场调研;其他旅游宣传促销项目。
项目文本资料:项目基本情况、宣传促销方案、资金保障措施、会议纪要、项目绩效目标。
(六)创建奖励项目
1.景区(度假区)奖励项目
对达到《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7775-2003)、《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GB/T 26358-2010)国家质量等级,成功创建国家5A、4A级旅游景区和国家、省级旅游度假区的按照“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奖励。奖励资金主要用于提升景区、度假区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项目文本资料:项目基本情况、创建成功批复文书、立项资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规划或方案、环评、土地、建设等手续、合同文件、资金保障措施及相关会议纪要等佐证材料。
2.旅游住宿企业奖励项目
对达到《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4308-2010)、《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LB/T065-2019)及第1号修改单要求,成功创建国家五星级、四星级旅游饭店和甲级、乙级旅游民宿的旅游住宿企业,按照“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奖励。奖励资金主要用于旅游住宿企业硬件设施改造提升及人员培训。
项目文本资料:项目基本情况、创建成功批复文书、硬件改造提升计划或培训计划等佐证材料。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申请报告和项目文本两部分,由市级文旅、财政部门联合报送。其中,申请报告提交电子扫描版和纸质版(电子版由各市通过U盘等方式统一打包上报),项目文本仅提供电子扫描版(每个项目扫描在一个文档),纸质版留存各市级部门。
(一)申请报告: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包括2023年申报项目及资金情况、2022年省级旅游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和2022年各市级旅游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情况。附件部分由附件1、附件2、附件3和附件4构成,其中附件1和附件3按照申报项目数提供,附件2和附件4按照申报市县提供,具体要求请参照陕财办预〔2017〕133号文件。
(二)项目文本
严格按照《指南》第一部分对各类申报项目所需项目文本资料进行提供,资料不全者或不规范者视为无效申报,请各市区及相关单位严格审查。其中工程类项目一般包括:申报文件、申报项目概况、立项报告、环境评估报告、施工许可证、土地使用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相关合同、自筹资金等其他手续方面材料。非工程类项目包括:立项文件、项目实施方案、相关合同、会议研究纪要、可行性研究报告、自筹资金等其他证明性材料。证明性材料提供尽可能详实。其中,申报项目概况应包含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建设时间及建设进度、项目总投资及已投资情况等。
四、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
材料申报程序:项目申报单位提出申请、报送申报材料---县级文旅部门、财政部门,经联合审核---报送市级文旅部门、财政部门,经联合审核---报送省级文旅部门、财政部门。
本级政府、事业及国企项目申报单位直接报送至本级文旅、财政部门进行申报、审核。认真完成项目绩效指标体系(三级)填报,填报不全者将不予审核通过。
(二)市级申报项目汇总
市级文旅部门要将审核通过后的项目通过“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在线办事”入口进入“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系统”进行填报和上传附件,各地市账号及密码另行通知。
五、申报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市县要站在稳住经济大盘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实施2023年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对文旅产业建链补链延链强链、促进文旅消费、实现全省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的带动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准确理解申报指南内容,严格把握申报条件和程序 ,扎实做好申报工作。
(二)加强项目评审。申报项目为2023年在建项目或2022-2023年完工项目。各级文旅、财政主管部门要按照《省级财政支出预算事前评审管理暂行办法》《2023年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以及相关工作要求,对申报项目的基础信息、建设手续、投资计划、设计方案、绩效目标等进行评审。对符合条件的项目,须填报项目支出预算事前评审意见表,未填报事前评审意见表的项目,视为无效项目。于2022年9月5日前完成项目申报工作。
(三)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市级文旅部门、财政部门及相关申报单位作为申报工作第一责任人,按照项目申报条件,严格项目资格审查,杜绝申报审计、巡视和涉及土地、环保等问题的项目,从源头上遏制问题项目申报和问题行为发生。
联系人:省文化和旅游厅财务处 崔立安
电话:029-85261911
邮箱:1053380527@qq.com
联系人:省财政厅教科文处 林雨
电话:029-68936075
邮箱:1458946097@qq.com
附件: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陕西省财政厅
2022年7月21日
- 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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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流程、附件
-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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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9-85261911 029-68936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