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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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申报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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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结束
- 申报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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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3-29
- 申报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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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5-16
- 申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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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 奖励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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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受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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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3-29
- 企业办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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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工信局,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韩城市工信局,省级有关部门,有关企业:
为加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动态管理,推动企业技术中心自身建设,根据《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试行)》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度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二、具体要求
(一)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按要求编制技术中心评价材料,包括技术中心工作总结、评价表及证明材料,并对评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材料按顺序编制目录页码,纸质胶装,书脊处标明“XX市XX区(县)XX企业”,相关附件登陆省工信厅官网下载(http://gxt.shaanxi.gov.cn/kjdt/index.jhtml)。
(二)凡通过2021年评价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不再提交评价材料。未通过2021年评价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按照通知要求提交评价材料,参与省级评价工作。
(三)企业全面停产一年以上,被依法终止或由于技术原因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事项的,应如实报告。
(四)各市(区)工信主管部门、省级主管部门、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此次评价工作。各主管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查汇总后,于5月16日前将纸质文件和企业材料一式两份含电子版报送省工信厅科技处(省政府前大楼4-012室)。
三、评价结果
省工信厅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上报材料进行评价,并经省级五部门会议审核通过后,将评价结果予以公布,对评价不合格的企业技术中心予以撤销。
联系方式:
省工信厅科技处 029-63915557
省新技术开发推广站 029-82488443
电子邮箱:tui_g@163.com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3月29日
- 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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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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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信厅科技处 029-63915557 省新技术开发推广站 029-82488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