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指南 惠企政策
关于做好2021年第二批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揭榜挂帅”项目揭榜工作的通知
主管部门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陕西省财政厅
申报状态
已结束
申报开始时间
2021-12-8
申报截止时间
2021-12-31
申报对象

  2021年,省工信厅面向全社会和行业征集可以在陕西产业化落地的“卡脖子”补短板关键核心技术,经前期有关高校、科研院所、行业推荐和组织专家遴选,确定了技术清单分批次发布。现将第二批次100项关键核心技术榜单予以发榜(见附件1),由有技术需要、符合项目建设条件的省内企业或企业牵头组成的联合体进行揭榜,经专家论证定帅后,实施产业化项目建设,给予省级专项资金支持。

奖励额度
受理时间
2021-12-8
企业办事流程

各设区市工信局、财政局,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财政局,韩城市工信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省产业链基础创新能力建设,决定实施2021年第二批次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揭榜挂帅”项目。

  一、揭榜流程

  2021年,省工信厅面向全社会和行业征集可以在陕西产业化落地的“卡脖子”补短板关键核心技术,经前期有关高校、科研院所、行业推荐和组织专家遴选,确定了技术清单分批次发布。现将第二批次100项关键核心技术榜单予以发榜(见附件1),由有技术需要、符合项目建设条件的省内企业或企业牵头组成的联合体进行揭榜,经专家论证定帅后,实施产业化项目建设,给予省级专项资金支持。

  二、揭榜方条件

  1.揭榜单位必须是陕西省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企业联合体,具有承担申报项目的条件和能力,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诚信守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项目须在陕西省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资金来源明确,投资结构合理,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3.牵头揭榜单位主营业务与榜单研究内容所属领域一致,具备良好科研基础、研发能力和组织能力,能够提供项目建设所需的资金、项目建设用地。

  4.在拟揭榜的技术领域有较强的技术优势,拥有较强的科研人才和产业化队伍,能够提出科学合理的技术实施路线和项目建设方案。

  5.每个项目榜单应整体揭榜,覆盖榜单所有研究内容及考核指标。项目可根据需要自行设置子课题。

  6.揭榜单位是企业联合体的,所有参与揭榜单位签署联合揭榜协议,明确合作各方的合作方式、任务分工、经费投入及分配、收益分配、知识产权权属、协议签署时间等事项。

  7.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环境、安全等不良信用记录或重大违法行为。

  三、揭榜方提供材料

  1.项目汇总表(附件3)、项目申请表(附件4)、项目绩效目标表(附件5)。

  2.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编制提纲见附件6)。

  3.附件资料。

  (1)揭榜单位是企业联合体的,提供所有参与揭榜单位签署联合揭榜协议。

  (2)企业土地手续复印件。项目涉及新征土地的,须提供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城市选址意见(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域的项目);项目不涉及新征土地的,提供原有土地证明复印件;厂房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和租赁场地土地证明文件。

  (3)项目备案、环评等审批文件复印件,环评文件包括环保部门出具的项目环境评价批复意见或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此项文件在申报环节不是强制要求文件,按照《重点产业“卡脖子”补短板关键核心技术推广项目“揭榜挂帅”实施方案》,项目已实现中试,具备产业化条件且已完成建设立项(具备备案、环评、土地等建设手续)的,一次性拨付全部补助资金。具备产业化条件但未完成项目建设立项(待办理或正在办理备案、环评、土地等)手续的,先期按50%拨付补助资金,6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立项(备案、环评、土地等)手续,具备开工条件,经市(区)级工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核实确认后,拨付剩余补助资金。否则收回前期补助资金。〕

  (4)审计报告。专业机构出具的2020年度项目承担单位审计报告复印件和2021年10月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盖公章)。

  (5)项目自筹资金来源说明及银行出具的企业自有资金证明文件、银行贷款、社会融资等其他资金来源证明文件;项目知识产权明晰,附知识产权证明文件或知识产权转让协议。

  (6)申报单位“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申报单位对资金申请报告和附件资料真实性负责的承诺书(参照附件7,加盖单位公章)。

  四、揭榜申报程序及要求

  1.揭榜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逐级上报,各市工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对辖区内项目审核、汇总后上报,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上报材料包括:联合上报文件一式2份(须附项目汇总表),企业申请书一式5份。省工信厅将组织专家对揭榜单位综合情况进行评审,向社会公示拟确定的揭榜单位。

  2.项目申报资料必须内容完整、项目真实、数据准确,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如提交的材料有涉密内容请在文件上注明。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申报资格。资金申请书纸质资料封面格式统一参照附件2,按照申报资料顺序编制目录和页码,双面胶印简装。

  3.填报省财政云项目库管理系统将依据专家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另行通知到揭榜单位。

  4.各市(区)工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项目组织申报工作,加强项目审核和事中事后监管,确保项目真实和正常实施,严格按照要求推荐上报。

  5.部分榜单如有揭榜意向,请与省工信厅规划处联系领取。领取地址:西安市新城区省政府前大楼4-111办公室,请持来访双联介绍信及身份证件办理登记。

  联系方式:

  省工信厅  029-63915516   63915404

  省财政厅  029-68936105        

  附件:

  1.陕西省重点产业链“卡脖子”补短板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项目第二批次榜单(100项)

  2.揭榜申请报告封面格式

  3.项目汇总表

  4.项目申请表

  5.项目绩效目标表

  6.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编制提纲

  7.项目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提纲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陕西省财政厅

                                                                     2021年12月8日

申报材料

  1.项目汇总表(附件3)、项目申请表(附件4)、项目绩效目标表(附件5)。

  2.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编制提纲见附件6)。

  3.附件资料。

  (1)揭榜单位是企业联合体的,提供所有参与揭榜单位签署联合揭榜协议。

  (2)企业土地手续复印件。项目涉及新征土地的,须提供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城市选址意见(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域的项目);项目不涉及新征土地的,提供原有土地证明复印件;厂房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和租赁场地土地证明文件。

  (3)项目备案、环评等审批文件复印件,环评文件包括环保部门出具的项目环境评价批复意见或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此项文件在申报环节不是强制要求文件,按照《重点产业“卡脖子”补短板关键核心技术推广项目“揭榜挂帅”实施方案》,项目已实现中试,具备产业化条件且已完成建设立项(具备备案、环评、土地等建设手续)的,一次性拨付全部补助资金。具备产业化条件但未完成项目建设立项(待办理或正在办理备案、环评、土地等)手续的,先期按50%拨付补助资金,6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立项(备案、环评、土地等)手续,具备开工条件,经市(区)级工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核实确认后,拨付剩余补助资金。否则收回前期补助资金。〕

  (4)审计报告。专业机构出具的2020年度项目承担单位审计报告复印件和2021年10月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盖公章)。

  (5)项目自筹资金来源说明及银行出具的企业自有资金证明文件、银行贷款、社会融资等其他资金来源证明文件;项目知识产权明晰,附知识产权证明文件或知识产权转让协议。

  (6)申报单位“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申报单位对资金申请报告和附件资料真实性负责的承诺书(参照附件7,加盖单位公章)。

咨询电话
省工信厅 029-63915516 63915404 省财政厅 029-68936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