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指南 惠企政策
申报2022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含县域高质量发展专项)中小制造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奖补项目的通知
主管部门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陕西省财政厅
申报状态
已结束
申报开始时间
2021-11-23
申报截止时间
2022-4-30
申报对象

在陕西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微制造业企业。

  划型标准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奖励额度
受理时间
2021-11-23
企业办事流程

各设区市工信局、财政局,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财政局,韩城市工信局、财政局: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导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激发创新活力,提升创新能力,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组织开展全省中小制造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奖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范围

  在陕西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微制造业企业。

  划型标准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奖补条件

  (一)申请企业需无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无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二)2021年度研发经费支出较2020年度增加额不少于100万元。

  (三)规模以上企业已按统计部门要求完成年度报统工作。

  (四)规模以下企业必须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三、奖补方式

  对企业2021年较2020年研发经费投入的增量部分,按照一定比例给予奖补。

  四、申报资料

  申报企业需提交研发经费奖补申请材料,纸质资料封面格式统一参照附件1,按照以下顺序编制成册,胶印简装,书脊处标明“XX市-XX区/县-XX企业”,一式三份加盖公章。

  (一)《陕西省中小制造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奖补申报表》 (附件2)。

  (二)2020、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0、2021年度研发费用辅助账,有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的同时提供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等佐证材料。

  (三)规模以上企业还需提供2020、2021年度上报统计部门的《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和《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统计报表107-1、107-2);规模以下企业还需提供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四)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五、申报程序

  (一)企业按照属地化原则向所在县(区)工信、财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报告和研发奖补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二)县(区)工信、财政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对企业情况进行核实后,报所属市(区)工信、财政主管部门审核。

  (三)市(区)工信、财政主管部门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拟奖补企业名单和研发投入增量,向社会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奖励企业、所属区县和经审核的研发投入增量报省工信厅、省财政厅。

  (四)省工信厅、省财政厅根据全省研发投入增量总量和预算安排,确定奖补比例,将资金切块下达地市。各市(区)根据省上下达资金额度,由市(区)工信会同财政部门下达项目计划并拨付资金。

  六、相关要求

  (一)各企业要进一步规范财务制度,归集本单位研发费用,如实上报国家统计部门。

  (二)R&D支出确认依据国家统计局《研究与试验发展(R&D)投入统计规范(试行)》(国统字〔2019〕47号)执行。

  (三)在核定企业年度研发经费支出额时,不包括政府资金投入部分。

  (四)研发投入奖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申报方式,纸质资料与电子文档资料同时上报,内容应保持一致。企业登陆陕西财政云项目库管理系统(网址:http://czyxmk.sf.gov.cn,注册登录后进入2022财年,依次点击“新增-陕西省-陕西省辖区-××市-××市辖区-××区本级-省级专项-2176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21760101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进行网上申报,上报地区选择区县级,项目名称统一填写“中小制造业企业研发经费奖补项目”)。县(区)、市工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网上审查通过后,提交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网上没有提交的一律不予受理。

  (五)各市、县(区)工信、财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结合实际开展相关宣传、培训、辅导工作,提高政策知晓率,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辖区内企业申报、审核、公示和资金拨付工作,对项目真实性负责,于4月30日前将本地区2022年度中小制造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奖补项目审核结果报告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同时报送《陕西省中小制造业企业研发投入经费奖补申报汇总表》,相关附件登录省工信厅官网-产业发展-科技动态下载http://gxt.shaanxi.gov.cn/kjdt/index.jhtml。

           财政云项目库技术服务电话    029-68936999

         各市(区)工信主管部门研发投入奖补咨询电话

          西安市 马   强 029-86788952

          宝鸡市 张宗昌 0917-3261130

          咸阳市 李亚丽 029-32086659

          杨凌示范区 闫车太 029-87038191

          铜川市 李雪萍 0919-3185927

          渭南市 靳   雯 0913-2930807

          延安市 刘军台 0911-7092471

          榆林市 屈佳妮 0912-3891629

          汉中市 鲁文涛 0916-2626807

          商洛市 刘柯君 0914-2312828

          安康市 韩  敏 0915-3211668

          韩城市 王金帅 0913-5196153

 

  附件:1.陕西省中小制造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奖补资金申请报告(封面)

           2.陕西省中小制造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奖补申报表

           3.陕西省中小制造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奖补申报汇总表

           4.各市(区)工信主管部门研发投入奖补咨询电话

           5.研究与试验发展(R&D)投入统计规范(试行)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陕西省财政厅

                                    2021年11月23日

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需提交研发经费奖补申请材料,纸质资料封面格式统一参照附件1,按照以下顺序编制成册,胶印简装,书脊处标明“XX市-XX区/县-XX企业”,一式三份加盖公章。

  (一)《陕西省中小制造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奖补申报表》 (附件2)。

  (二)2020、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0、2021年度研发费用辅助账,有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的同时提供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等佐证材料。

  (三)规模以上企业还需提供2020、2021年度上报统计部门的《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和《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统计报表107-1、107-2);规模以下企业还需提供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四)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咨询电话
延安市 刘军台 0911-70924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