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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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所属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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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
- 申报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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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结束
- 申报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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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4
- 申报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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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 申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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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单位须为在延安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具备项目建设的条件和能力,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纳税,无失信行为,未被纳入部门监管失信“黑名单”;近三年内无违法记录,未发生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
(二)申报项目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行业发展规划和行业准入条件,技术先进并且产品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能够产生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项目须为在延安市内的已开工在建或2024年竣工项目,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且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20%以上;项目资金来源明确,投资结构合理,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四)申报项目备案(核准)、规划、环评、土地等手续齐全。
- 奖励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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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受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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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4
- 企业办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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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财政局,高新区、新区管委会:
根据省工信厅《促进工业投资和搞技术制造业投资稳定增长措施》规定,2023年,延安市工业投资和省级重点跟踪服务项目完成情况综合评定获得500万元的事后奖励,按照《关于下达工业投资“红榜激励”奖励项目计划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奖励资金支持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
二、申报范围
支持延安市内已开工在建或2024年竣工的产业基础再造、制造业能力建设、传统产业技术改造等制造业项目建设,资金采取奖补方式。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为在延安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具备项目建设的条件和能力,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纳税,无失信行为,未被纳入部门监管失信“黑名单”;近三年内无违法记录,未发生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
(二)申报项目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行业发展规划和行业准入条件,技术先进并且产品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能够产生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项目须为在延安市内的已开工在建或2024年竣工项目,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且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20%以上;项目资金来源明确,投资结构合理,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四)申报项目备案(核准)、规划、环评、土地等手续齐全。
四、申报资料
1.延安市制造业转型升级项目专项资金申请书(封面,正文附件1);
2. 专项资金申请书目录;
3. 制造业转型升级项目汇总表(附件1);
4. 制造业转型升级项目申请表(附件2);
5. 制造业转型升级项目绩效目标表(附件3);
6. 申报单位和项目简介,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名称、性质、上年度销售收入、利税、职工人数、总资产、负债率、技术装备水平、在全国或全省行业地位、优势等内容);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建设期、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等;技术工艺水平等;项目投资完成及形象进度情况;项目经济效益预测,项目建成后可实现的产品产量和新增销售收入、利润和税金等;项目社会效益预测,项目建成后可实现新增就业人数、单位产值能耗下降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项目特点及行业优势等情况(1000字以内);
7.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提纲见附件5,请严格按照编制提纲编写);
8.附件资料
(1)申报单位“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专业机构出具的企业2023年度审计报告(含附注);
(3)项目备案(核准)、土地、规划、环评等审批文件复印件(备案文件须为加盖审批部门公章的复印件),项目涉及新征土地的,须提供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城市选址规划审批意见(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域的项目);项目不涉及新征土地的,提供原有土地证、项目规划文件复印件或场地租赁合同。生态环境部门出具的项目环境评价批复意见或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需企业提供说明文件;
(4)项目投资纳统情况说明和已纳统项目在投资统计库填报数据页面截图(截图带网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或拟纳统项目承诺书;
(5)项目已投入资金情况明细和相关合同、发票及付款凭证等资金投入证明材料;项目自筹资金来源说明(加盖单位公章),提供银行出具的企业银行存款证明文件、贷款合同、银行入账单、增资股东会决议、社会融资等其他资金来源证明文件复印件;
(6)信用中国(陕西)和信用陕西网站查询报告(各1份);
(7)项目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正文附件2)。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财政局(管委会),对本辖区项目进行审核、汇总上报。材料包括:上报文件一式2份(须附项目汇总表),企业项目申请书一式2份(按照申报方向分类打包)。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2.项目申报资料必须内容完整、项目真实、数据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申报资格。申请书按照申报资料顺序编制目录和页码,双面胶印简装,书脊处标明“XX县(市、区)、管委会-XX企业-XX项目”。
3.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管委会要高度重视项目组织申报工作,加强项目审核和事中事后监管,确保项目真实和正常实施,严格按照要求推荐上报。
联系方式: 市工信局 刘军台 7092471
市财政局 吴佳懿 7091020
电子邮箱:719651431@qq.com
附件:
延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延安市财政局
2024年11月1日
- 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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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延安市制造业转型升级项目专项资金申请书(封面,正文附件1);
2. 专项资金申请书目录;
3. 制造业转型升级项目汇总表(附件1);
4. 制造业转型升级项目申请表(附件2);
5. 制造业转型升级项目绩效目标表(附件3);
6. 申报单位和项目简介,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名称、性质、上年度销售收入、利税、职工人数、总资产、负债率、技术装备水平、在全国或全省行业地位、优势等内容);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建设期、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等;技术工艺水平等;项目投资完成及形象进度情况;项目经济效益预测,项目建成后可实现的产品产量和新增销售收入、利润和税金等;项目社会效益预测,项目建成后可实现新增就业人数、单位产值能耗下降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项目特点及行业优势等情况(1000字以内);
7.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提纲见附件5,请严格按照编制提纲编写);
8.附件资料
(1)申报单位“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专业机构出具的企业2023年度审计报告(含附注);
(3)项目备案(核准)、土地、规划、环评等审批文件复印件(备案文件须为加盖审批部门公章的复印件),项目涉及新征土地的,须提供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城市选址规划审批意见(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域的项目);项目不涉及新征土地的,提供原有土地证、项目规划文件复印件或场地租赁合同。生态环境部门出具的项目环境评价批复意见或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需企业提供说明文件;
(4)项目投资纳统情况说明和已纳统项目在投资统计库填报数据页面截图(截图带网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或拟纳统项目承诺书;
(5)项目已投入资金情况明细和相关合同、发票及付款凭证等资金投入证明材料;项目自筹资金来源说明(加盖单位公章),提供银行出具的企业银行存款证明文件、贷款合同、银行入账单、增资股东会决议、社会融资等其他资金来源证明文件复印件;
(6)信用中国(陕西)和信用陕西网站查询报告(各1份);
(7)项目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正文附件2)。
-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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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信局 刘军台 70924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