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指南 惠企政策
关于开展2024年支持的重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主管部门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中小企业服务处
所属区域
全省
申报状态
已结束
申报开始时间
2024-6-26
申报截止时间
2024-7-12
申报对象

中央财政资金将支持重点领域的小巨人企业打造新动能、攻坚新技术、开发新产品(以下简称三新)、强化产业链配套能力(以下简称一强),同时支持地方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赋能:

一是支持小巨人企业围绕三新加大科技创新投入,不断夯实企业立身之本。即打造新动能,从人才、组织机构、设备条件等方面,加强企业创新能力建设,打造创新团队;攻坚新技术,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产生原创性、颠覆性科技创新成果;开发新产品,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移转化。二是支持小巨人企业围绕一强提升协作配套能力,不断夯实产业基础支撑。即围绕重点领域龙头企业产业链供应链需求,加大产业化投入,着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三是支持地方探索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赋能,不断夯实服务体系。

奖励额度
50+
受理时间
2024-6-26
企业办事流程


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激发涌现更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两部门)《关于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4148号)文件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组织开展2024年支持的重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相结合,培优企业与做强产业相结合,通过中央财政资金引导和带动,充分发挥地方主动性和积极性,进一步提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增强产业链配套能力,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赋能,发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以下“‘小巨人企业)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更多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2024—2026年,聚焦重点产业链、工业六基及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以下重点领域),通过财政综合奖补方式,分三批次重点支持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支持内容

中央财政资金将支持重点领域的小巨人企业打造新动能、攻坚新技术、开发新产品(以下简称三新)、强化产业链配套能力(以下简称一强),同时支持地方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赋能:

一是支持小巨人企业围绕三新加大科技创新投入,不断夯实企业立身之本。即打造新动能,从人才、组织机构、设备条件等方面,加强企业创新能力建设,打造创新团队;攻坚新技术,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产生原创性、颠覆性科技创新成果;开发新产品,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移转化。二是支持小巨人企业围绕一强提升协作配套能力,不断夯实产业基础支撑。即围绕重点领域龙头企业产业链供应链需求,加大产业化投入,着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三是支持地方探索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赋能,不断夯实服务体系。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申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将根据两部门分配我省的拟支持重点小巨人企业名额,根据各市(区)符合条件的小巨人企业数量,结合各市(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情况,并综合考虑区域发展基础差异,统筹分配各市(区)推荐名额。

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聚焦重点领域,组织企业申报。申请企业须为有效期内的小巨人企业,且未在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以及境外公开发行股票,须提出三新”“一强推进计划(以下称推进计划)。推进计划可覆盖三新”“一强单个或多个方面,须分别提出绩效目标,投资总额需超过2000万元。对在上一轮财政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财建〔20212号文)中已获得支持的小巨人企业不再重复支持。

(二)遴选推荐企业。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统筹考虑企业条件及推进计划,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遴选推荐支持的小巨人企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一批小巨人企业至两部门参评2024年支持的重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三)编报方案。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统一编制《XX2024年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工作实施方案》(以下《实施方案》,模板详见附件)。按程序将《实施方案》联合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财政厅编制陕西省《实施方案》,上报两部门审核。

(四)确定支持对象并批复实施方案。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组织对各省份《实施方案》进行审核,重点审核推荐支持的小巨人企业是否符合支持条件(包括是否为有效期内的小巨人企业、是否在上一轮支持政策中获得支持、是否已公开发行股票、是否符合重点领域要求等),推进计划是否符合三新”“一强(包括是否聚焦三新”“一强,是否合理可行,是否清晰具体,是否具有强链补链稳链作用等),并对实施方案有关内容提出审核意见。剔除审核不通过的小巨人企业后,将按程序向社会公示,确定中央财政奖补支持的重点小巨人企业名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财政厅,按审核意见对《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程序报送至两部门备案,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予以批复。

(五)实施推进。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财政厅按照两部门批复的《实施方案》,制定实施管理办法,组织推进实施。获得支持的重点小巨人企业,需围绕提出的三新”“一强推进计划,用好奖补资金,扎实推进。企业提出的推进计划原则上不能调整,受经营环境变化确需调整的,需逐级报经省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调整后的推进计划投资额、绩效目标等不得降低。

(六)绩效评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各市(区)对企业推进计划完成情况、投资情况、资金拨付使用情况等开展年度绩效评价,明确绩效评价等次,以及继续支持的重点小巨人企业,评价结果与后续奖补资金安排挂钩。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财政厅于每年430日前将年度绩效评价有关情况报两部门,两部门组织抽查检查。对于抽查检查中发现问题的,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有关市(区)落实整改。工业和信息化部于实施期结束后组织绩效评价,财政部按照绩效评价结果进行财政奖补资金清算。

四、资金安排

(一)奖补标准。中央财政按照每家企业连续支持三年,每家企业合计600万元测算对地方的奖补数额。

(二)资金分配。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审核通过的重点小巨人企业数量,按奖补标准提出资金安排建议。财政部按照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资金安排建议或绩效评价结果,按程序安排奖补资金,切块下达到省级财政部门。每批次奖补资金分两次下达,实施期初下达50%,实施期末根据绩效评价情况下达剩余资金。其中,对推进计划投资总额未达2000万元的企业,收回资金;对推进计划投资总额达2000万元以上但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企业,不再安排剩余资金。

(三)资金使用。奖补资金总额的95%以上由省财政厅直接拨付到小巨人企业,由企业围绕三新”“一强目标任务自主安排使用;不超过奖补资金总额的5%将重点用于对小巨人企业培育赋能包括向小巨人企业提供管理诊断、人才培训、质量诊断等培育赋能服务,建立健全以技术支持、成果转化、资金对接、企业孵化、产业融通等为主要功能的专精特新赋能体系,相关工作要求由两部门相关司局制定规范标准,统一进行组织部署,通知另发。

五、其他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做好本市(区)《实施方案》编制工作,严格落实申报审核责任。企业应如实、自主申报,并提供有关佐证材料,不得借助第三方机构申请。各市(区)应采取措施,防范不良中介机构围绕申报企业谋取不当利益。两部门将加强政策解读、业务指导、监督管理和跟踪监测,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和存在的困难问题。

(二)加强资金管理。奖补资金管理适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21148号)。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应按职责分工加强有关奖补资金管理,切实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管理和使用奖补资金,不得自行分配,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对检查考核发现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

(三)按时报送资料。请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要求遴选推荐符合条件的小巨人企业,于712日前将《实施方案》加盖公章纸质版和扫描PDF电子版以及可编辑word各一式二份,按程序联合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企业申报佐证材料(附件2)胶装一式两份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联系人及电话: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中小企业服务处 029-63915446  63915634  63916813

省财政厅  资产管理处  029-68936129

邮  箱:zjtxzxqyfwc@163.com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陕西省财政厅

2024626



申报材料
请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要求遴选推荐符合条件的小巨人企业,于712日前将《实施方案》加盖公章纸质版和扫描PDF电子版以及可编辑word各一式二份,按程序联合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企业申报佐证材料(附件2)胶装一式两份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咨询电话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中小企业服务处 029-63915446 63915634 63916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