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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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林业局
- 申报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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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结束
- 申报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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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4-8
- 申报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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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5-31
- 申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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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然资源类
以森林、草原、湿地、沙地(漠)等生态系统为特色自然教育资源,开展自然教育活动的场所。如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沙漠公园、国有林场等。
(二)综合体验类
以城乡园区、历史文化资源和丰富的设施设备为特色自然教育资源,开展自然教育活动的场所。如城市公园、博物馆、植物园、树木园、动物园、野生动物救护繁育中心、鸟类观测站、学校、森林生态综合示范园、林业特色产业发展基地、现代农业产业园、青少年教育活动基地、文化场馆(设施)、文化遗产地、红色革命基地、古驿道、古村落等。
- 奖励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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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受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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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4-8
- 企业办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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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和韩城市林业主管部门,市文旅局、市政协人资环委、团市委、市科协,秦岭国家植物园,局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我省自然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快自然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现就做好2024年陕西省自然教育基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自然资源类
以森林、草原、湿地、沙地(漠)等生态系统为特色自然教育资源,开展自然教育活动的场所。如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沙漠公园、国有林场等。
(二)综合体验类
以城乡园区、历史文化资源和丰富的设施设备为特色自然教育资源,开展自然教育活动的场所。如城市公园、博物馆、植物园、树木园、动物园、野生动物救护繁育中心、鸟类观测站、学校、森林生态综合示范园、林业特色产业发展基地、现代农业产业园、青少年教育活动基地、文化场馆(设施)、文化遗产地、红色革命基地、古驿道、古村落等。
二、申报程序
1.各设区市林业主管部门或市文旅局、市政协人资环委、团市委、市科协均可作为推荐部门,各推荐单位根据评定条件审核后择优推荐,经设区市林业主管部门统一汇总报省林业局。秦岭国家植物园和局直属单位符合申报条件的可直接向省局申报。
2.省林业局受理各市(区)申报材料后,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自然教育基地评审小组,评审小组对申报的基地采取审查申报材料、实地抽查、集体合议等方式进行评审。评审认定公示无异议后(公示期5个工作日),命名“陕西省自然教育基地”,并授予牌匾。
三、申报材料
(一)陕西省自然教育基地申报表(附件1)。
(二)相关佐证材料。
1.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申报基地位置图、基地森林等自然资源分布图及基地总体分布图;
3.申报基地的土地权属或林地、林木权属证明(复印件);
4.基地运营现状材料,包括自然教育规划或建设方案、自然教育手册或编制方案、自然教育课程或编写方案、已开展的自然教育活动总结及相关管理制度等;
5.基地导师或讲解员的工作能力及经验证明材料;
6.其他佐证材料。
各设区市林业主管部门汇总后报省林业局的材料中还应当包含推荐单位初审意见的推荐报告。
四、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于2024年5月31日之前将材料报送于省林业信息宣传中心。
联系人:周媛 郭敏
电话:029-88652373 88652378
附件下载:陕西省自然教育基地申报表.docx
陕西省林业局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陕西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共青团陕西省委
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4年4月8日
- 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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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陕西省自然教育基地申报表(附件1)。
(二)相关佐证材料。
1.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申报基地位置图、基地森林等自然资源分布图及基地总体分布图;
3.申报基地的土地权属或林地、林木权属证明(复印件);
4.基地运营现状材料,包括自然教育规划或建设方案、自然教育手册或编制方案、自然教育课程或编写方案、已开展的自然教育活动总结及相关管理制度等;
5.基地导师或讲解员的工作能力及经验证明材料;
6.其他佐证材料。
各设区市林业主管部门汇总后报省林业局的材料中还应当包含推荐单位初审意见的推荐报告。
-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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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9-88652373 88652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