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宝鸡、渭南、延安、商洛市农业农村局,杨凌示范区现代农业和乡村振兴局:
为进一步巩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以下简称“国家农安县”)创建成果,提升国家农安县影响力,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关于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回头看”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就“回头看”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回头看”,客观评估已命名国家农安县各项制度机制持续运行情况,探索建立国家农安县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地方政府不断巩固国家农安县创建成效,持续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增强农安县品牌效应,夯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基石。
二、实施范围
西安市阎良区、鄠邑区,扶风县,岐山县,大荔县,澄城县,洛川县,富县,杨陵区和商洛市。
三、重点任务
对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方案》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办法》有关要求,重点核查以下五个方面。
(一)政府属地责任落实情况。包括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在县级人民政府考核体系中权重,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相关规划和经费保障等情况。
(二)基层监管能力建设情况。包括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运行,条件配备和协管员队伍建设情况。
(三)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情况。包括县级检测中心建设运行和通过“双认证”情况及定量检测工作开展等情况。
(四)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包括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日常巡查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实施,“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持续推进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办案情况。
(五)质量安全水平情况。包括近三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和禁限(停)用农兽药及非法添加物检出等情况。
四、工作进度安排
(一)自查自评(4月份)。国家农安县(市)对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方案》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办法》进行全面自查,对每项自查结果提供证明材料。4月30日前,各市(区)汇总报送各国家农安县(市)的自查自评报告(模板见附件1),要把自查自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措施,形成清单以正式文件报省农业农村厅。
(二)督导检查(5月)。省农业农村厅根据各县(市)自查情况进行复核,针对性开展督导检查,分析其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形成佐证台账,对标对表整改,力争在国家交叉互查前见到成效。具体时间由督导检查组确定后提前3天通知被督导县。
(三)交叉互查及跟踪评估(6月-9月)。农业农村部拟于6-7月组织部分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同志带队开展交叉互查,于8-9月根据“回头看”情况,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部分县(市)进行再评估,重点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办法》中考核指标关键项的落实、自查自评问题整改等情况进行核查。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协调。各地要高度重视本次“回头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查漏补缺,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地要以国家农安县“回头看”为契机,以自查自评为抓手,进一步总结提炼创建工作成效和管理模式,结合本地特色主导产业发展,通过网络媒体,突出宣传国家农安县创建的品牌效应。
(三)坚持从严把关。国家农安县“回头看”要高标准、严要求,凡发现自查中存在不实不细、弄虚作假、工作走过场的现象,将予以通报。对未能达到创建考核要求且整改不到位的国家农安县(市),农业农村部将予以撤销称号。
(四)严格遵守纪律。省级督导检查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相关要求,轻车简从,严格遵守纪律,确保督导检查结果客观真实。同时要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避免人员聚集,做好自我防护。
附件:1.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回头看”自查自评报告
2.重点任务一览表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