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正制定平台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办法
来源: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3年前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1年8月18日(星期三)下午3时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游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劳动关系司司长聂生奎、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负责人李华强、市场监管总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司司长庞锦、全国总工会法律工作部负责人黄龙介绍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指导意见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

  目前社会上对外卖小哥等群体非常关注,关注他们发生交通事故等意外伤害后的保障问题。请问,《意见》对加强职业伤害保障是如何考虑的?谢谢。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 游钧】

  感谢你的提问。近年来,外卖小哥等群体遭遇意外事故保障不到位问题时有发生,让人痛心。劳动者在发生职业伤害后获得有效救助是基本的社会认知。由于我国现行工伤保险制度是针对传统的用工方式设计,建立在劳动关系的基础上,而部分外卖小哥等就业方式相对灵活,没有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所以无法直接纳入到现行的工伤保险制度来保障他们的权益。尽管多数平台企业都是通过购买意外伤害险等商业保险,初步解决了他们的职业伤害保障有没有的问题。但由于各种原因导致保障水平过低,这些问题单靠市场力量难以有效解决。针对这种情况,按照急用先行原则,我们正在制定平台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办法,拟开展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力争尽早地解决职业伤害保障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

  初步考虑:一是要明确平台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是社会保险的定位,也就是由政府主导的保障制度,在现行工伤保险制度的大框架下建立和实施。二是要创新制度模式,要适应平台线上经营的特点,创新政策、创新方式,畅通平台企业和平台灵活就业人员的职业伤害保障渠道。三是要试点先行。考虑到建立平台灵活就业人员的职业伤害保障制度是一项关系复杂、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制度创新,是全新领域,所以拟先从社会各界关注度较高、职业伤害风险较大的出行、外卖、即时配送、同城货运这些行业入手,选择部分工作基础较好的省市来先行试点,待这个制度运行成熟以后再有序地全面推开,有效地保障平台灵活就业人员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