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征求对《轨道车辆用玻璃安全技术要求》等8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稿)的意见
来源: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2月前

根据国家标准委下达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完成了《轨道车辆用玻璃安全技术要求》等8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稿)的编制工作。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对标准报批稿及编制说明(见附件1、2)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24年10月28日。


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填写《强制性国家标准反馈意见表》(见附件3),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KJBZ@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轨道车辆用玻璃安全技术要求》等8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稿公示反馈)。


联系电话:010-68205261


附件:

1.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稿)主要内容等一览表

2.标准报批稿及编制说明

3.强制性国家标准反馈意见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