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市监函〔2024〕571号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确定跨部门综合监管试点县(市、区)的函
各市(区)跨部门综合监管牵头部门,省级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相关决策部署,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23〕11号)要求,省政府职转办、省市场监管局按照省级部门牵头职责,组织开展了试点县及其试点领域征集工作。在西安等市先行先试基础上,经省、市牵头部门组织动员、申报汇总、审核遴选,确定了我省跨部门综合监管试点县(市、区),现予印发(名单详见附件)。
请省、市各有关部门、各试点县(市、区)聚焦跨部门综合监管质效,加强沟通交流、工作协作,积极推进监管试点,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复制推广典型案例,为推动全省跨部门综合监管法制化、规范化建设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附件:陕西省跨部门综合监管试点县(市、区)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3日
附件:
陕西省跨部门综合监管试点县(市、区)
序号 | 设区市 | 试点县(市、区) | 试点领域(事项) | 牵头部门 |
1 | 西安市 | 新城区 | 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一件事 | 西安市市场监管局 |
碑林区 | 互联网诊疗服务综合监管一件事 | 西安市卫生健康委 | ||
临潼区 | 成品油综合监管一件事 | 西安市商务局 | ||
高陵区 | 厨余垃圾排放和流向综合监管一件事 | 西安市城管局 | ||
高陵区 | 根治欠薪综合监管一件事 | 西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
曲江新区 | 旅游景区综合监管一件事 | 西安市文化和旅游局 | ||
全市 | 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一件事 | 西安市民政局 | ||
全市 | 网约车平台公司综合监管一件事 |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 | ||
全市 | 自建房综合监管一件事 | 西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
全市 | 危险化学品综合监管一件事 | 西安市应急管理局 | ||
2 | 宝鸡市 | 凤翔区 | 烟花爆竹综合监管 | 凤翔区应急管理局 |
3 | 咸阳市 | 兴平市 | 农民工欠薪综合监管 | 兴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4 | 铜川市 | 耀州区 | 成品油流通监管 | 耀州区商务局 |
烟花爆竹安全监管 | 耀州区应急管理局 | |||
5 | 渭南市 | 蒲城县 | 成品油流通监管 | 蒲城县商务局 |
临渭区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监管 | 临渭区商务局 | ||
6 | 延安市 | 富县 | 成品油流通领域监管 | 富县商务局 |
7 | 榆林市 | 靖边县 | 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综合监管 | 靖边县市场监管局 |
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综合监管 | 靖边县文化和旅游局 | |||
8 | 汉中市 | 宁强县 | 校园食品安全监管 | 宁强县市场监管局 |
9 | 安康市 | 汉滨区 | 校园食品安全综合监管 | 汉滨区市场监管局 |
汉阴县 | 殡葬领域综合监管 | 汉阴县民政局 | ||
石泉县 | 根治欠薪综合监管 | 石泉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
10 | 商洛市 | 镇安县 | 食品生产监管 | 镇安县市场监管局 |
电梯安全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