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
来源: 延安市人民政府
1年前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国发〔2020〕15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21〕18号)要求,继承和发扬爱国卫生运动优良传统,深入开展新时期爱国卫生运动,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运动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政府主导,跨部门协作,全社会动员,预防为主,群防群控,丰富工作内涵,创新方式方法,推动爱国卫生运动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变,把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各环节,解决好关系人民健康的全局性、长期性问题,为推进健康延安建设、奋力谱写延安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持续改善城乡环境面貌,不断完善公共卫生设施,大力普及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常态化、制度化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镇创建成果,逐步推进全域创建。深入推进健康延安行动,广泛开展健康细胞示范建设,将卫生创建与健康城镇建设深度融合,持续提高人民健康素养水平。到2025年,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8.1岁,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30%,国家卫生县(市)达到100%,国家卫生乡镇覆盖率达到30%。市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县城达到98%以上,卫生城镇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达到C级以上。

二、突出重点领域,有效治理影响健康的环境因素

(三)持续推进垃圾污水治理行动。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提高居民垃圾分类知识知晓率,引导群众主动参与垃圾分类。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到2025年,市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80%以上,全市90%的自然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加强城乡污水设施建设,推广分散处理与集中处理相结合、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推动有条件的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实现污水集中处理。全面推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广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等技术,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农膜回收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加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配套,提升处理能力和利用水平,综合利用率达到85%。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疗废物处置机构监管,做到医疗废物收集、存贮、转运、处置规范化,逐步完善医疗污水处理设施,严禁未经消毒处理或处理不达标的医疗污水排放。(市城管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全面实施保障饮用水安全行动。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完善供水应急预案和突发供水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建立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水源保护、水质净化及消毒、管网输配水等供水全过程监管体系,不断强化水质监测。组织实施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和小型集中供水工程标准化改造,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全面提高农村供水安全保障能力。加快城市供水设施建设改造,扩大供水范围,提高供水能力,加强二次供水规范化管理。到2025年,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规模化供水人口覆盖比例达到40%。(市水务局、市卫健委、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全面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持续加强城镇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抓好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加大城市老旧小区、城中村、背街小巷、城乡接合部、建筑工地等部位的综合整治力度。持续推进村庄清洁行动,深入持久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动农贸市场标准化提升改造,规范市场功能布局,进一步加强农副产品农药残留检测,严格进口冷链食品管理,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规范活禽交易、宰杀市场,保障市场及周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和群众正常生活。不断加大小食品店、小餐饮店、小作坊等食品生产经营场所监管,推进“明厨亮灶”,实施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持续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严格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禁止秸秆、垃圾露天焚烧。餐饮单位按环保规定,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调查、监测与风险评估制度,定期开展环境卫生状况评价。到2025年,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受污染耕地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巩固提升。(市城管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规范开展病媒生物防制行动。组织开展以环境治理为主、药物防治为辅的病媒生物防制活动,坚持日常防制与集中防制、专业防制与常规防制相结合,有效控制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密度水平。健全病媒生物监测网络,加强病媒生物监测,提升媒介传染病预警能力,强化综合防控工作。加强病媒生物孳生地治理和防护设施标准化建设,每年组织开展病媒生物孳生地调查和治理,做好春秋两季集中统一灭鼠工作,对区域内危害严重的病媒生物种类应开展专项控制。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规范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提升病媒生物防制能力,有效防控媒介传染病的发生流行。国家卫生城镇鼠、蚊、蝇、蟑螂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市卫健委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参与)

(七)深入推进厕所革命行动。扎实推动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提升,到2025年,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以上。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设施完善、方便群众原则,加快城镇公共卫生厕所建设,提高公厕管理水平。倡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厕所对社会开放。人口规模较大的行政村至少配套建设1座公共卫生厕所。开展农贸市场、医疗卫生机构、中小学校、火车站、客运站等重点公共场所厕所环境整治,全面改善厕所环境卫生。不断推进旅游厕所提档升级,推广旅游厕所数字地图,规范厕所标识,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健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旅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延安火车站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崇尚健康新风,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

(八)践行绿色环保发展理念。大力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珍惜水电等资源能源,树立爱粮节粮等意识,持续开展“光盘行动”,拒绝“舌尖上的浪费”。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切实增强节约意识、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按照“慢行优先、公交优先、绿色优先”发展理念,完善城市慢行系统,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加快构建绿色低碳交通体系,大力倡导居民采用“步行+公交”“自行车+公交”出行方式。积极鼓励使用环保用品,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餐具等,推广塑料替代产品,减少包装材料使用,解决过度包装问题。(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培养文明健康行为习惯。组织开展健康科普知识进村镇、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活动,组织安全避险、急救逃生、科学就医、合理用药等培训,倡导注重咳嗽礼仪,禁止随地吐痰,推广“七步洗手法”,坚持室内勤通风,保持社交距离,倡导分餐用公筷,树立饮食新风尚,筑牢传染病防控第一道防线。加强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专业队伍建设,逐步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和健康科普资源库,建立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开足开好中小学生健康教育课程,按规定配备校医和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开展健康教育、传染病防治、心理调适、伤害防范等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推进家校联动、家校共育,形成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教育合力和良好氛围,以“小手拉大手”促进全社会形成文明卫生行为习惯。(市卫健委、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局、市国资委、市工信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倡导健康自律生活方式。充分利用爱国卫生月等各类活动,加大健康生活方式科普宣传力度,引导群众学习健康知识,掌握基本健康技能,养成戒烟限酒、适量运动、合理膳食、心理平衡的健康生活方式,积极主动预防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实施全人群健康促进行动。以“三减三健”干预措施为重点,强化政府、社会、个人责任,树立“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针对重点人群做好精准宣传和健康干预,开展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筛查,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肥胖监测和预防,落实老年人的心脑血管等疾病防治,实施职业人群的危害防护和健康管理。加强控烟宣传,修改延安市公共场所控烟规定,加强控烟执法,提升无烟机关、无烟学校、无烟医院、无烟家庭等无烟环境建设质量,设置标准化戒烟门诊,推进戒烟服务网络建设。高质量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开放公共体育场馆,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实施国民体质监测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加强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到2025年,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45%,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以上,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基本建成,农村公共体育设施覆盖率要达到100%。(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完善心理健康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心理健康科普知识宣传和服务,广泛传播自尊自信、理性平和、乐观积极的理念,引导个人、家庭形成健康、和谐、向上的良好氛围。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中的社会心理健康监测预警机制,完善便民高效的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加强心理健康促进和心理疏导、危机干预工作。加强心理健康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探索社会心理服务疏导和危机干预规范管理,提升心理援助热线服务水平。(市卫健委、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团市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健康管理,扎实推进健康延安建设

(十二)深化健康细胞建设。全面开展8类健康细胞示范建设。健康家庭突出健康理念培育、健康行为养成;健康村庄突出环境卫生整治、公共卫生服务;健康社区突出健康环境改善、健康服务供给;健康机关突出健康理念融入、健康文化形成;健康学校突出健康教育、促进健康习惯培养;健康医院突出就医体验改善、职工健康关怀;健康企业突出健康制度建设、劳动者职业健康保护;健康军营突出健康军营文化、健康主题活动。到2025年,形成一批具有典型作用的示范单位,以县(市、区)为单位健康家庭示范建设率达到35%,健康村庄、健康社区、健康机关、健康学校、健康医院、健康企业、健康军营示范建设率达到75%。(市卫健委牵头,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市妇联、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国资委、延安军分区后勤保障处、武警延安支队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深化卫生城镇创建。强化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共建共享理念,深入学习贯彻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和国家卫生城镇标准,完善长效化动态管理机制,建立定期抽查制度,积极主动开展卫生城镇创建,不断提升创建内涵和质量。常态化开展卫生创建巩固工作,将卫生城镇、卫生村、卫生先进单位创建与健康城镇建设、健康细胞示范建设有机融合,努力打造卫生城镇创建升级版。制定延安市卫生村、卫生单位标准和管理办法。(市卫健委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参与)

(十四)深化健康城镇建设。深入开展健康城镇建设,将健康延安行动相关要求纳入健康城镇评价范围,开展健康城镇建设评价,推动健康延安行动落地见效。针对影响健康的环境因素和主要健康问题,出台和完善城镇健康教育、社会保障、食品药品、交通道路、体育健身、养老服务等领域的综合策略和干预措施。建立健康影响评估制度,推动各县(市、区)系统评估各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政策法规及重大工程项目对健康的影响,全力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人社局、市体育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改委、市司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保障措施

(十五)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把爱国卫生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各相关部门、爱卫会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工作协调沟通,密切配合,定期召开爱国卫生工作联席会议,按职责分工,扎实推进本领域爱国卫生工作。要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建立通报工作机制,对工作突出、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对措施不力、工作滑坡的给予批评。

(十六)加大工作保障力度。各县(市、区)政府要不断健全完善爱国卫生工作体制机制,在机构设置、职能调整、人员配备、经费投入等方面予以保障。各乡镇(街道)、社区(村)和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健全爱国卫生组织机构,配齐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筑牢基层网底。各级财政要将爱国卫生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卫生城镇创建、健康城镇建设、健康教育和促进、公共卫生设施建设、病媒生物防制等爱国卫生运动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十七)探索创新管理模式。创新“互联网+爱国卫生”工作模式,提高科学决策和精细化管理能力。把爱国卫生运动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文明典范城市创建活动相结合,全国、省级文明城市、县城,各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要带头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爱国卫生运动与基层治理工作融合,推进网格化管理,建立基层爱国卫生工作人员和家庭医生、社会工作者、物业服务人员、志愿者等组成的爱国卫生队伍,协助做好传染病防控、环境卫生治理、健康知识宣传等工作。

(十八)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各县(市、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公众号、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爱国卫生运动宣传报道,结合实际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使各行业和广大群众主动参与到爱国卫生运动中来,营造全社会重视、全民参与支持的良好氛围。畅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参与爱国卫生运动获得感和幸福感。


延安市人民政府

2023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