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进一步促进大宗消费、重点消费,根据《西安市促进重点消费百日行动若干措施》安排,制定西安市新能源汽车消费百日行动综合补助申领实施细则。
一、申领新能源汽车补助的条件
(一)居民个人在西安市注册登记的限上汽车销售企业购
买新能源新车,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和燃料电池汽车。
(二)时间为2021年11月25日至2022年2月28日(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间为准)。
(三)在2022年3月31日前完成登记注册并取得新能源汽
车专用号牌(以机动车行驶证注册日期为准)。
二、补助标准
对符合补助条件的居民个人购买新能源新车给予一次性综合补助。具体补助标准如下:
1.购车价格为10万元(不含)以下:2021年11月25日至12月31日每辆补助2000元,2022年1月1日至2月28日每辆补助1000元;
2.购车价格为10万元(含)至30万元(含):2021年11月25日至12月31日每辆补助6000元,2022年1月1日至2月28日每辆补助3000元。换电模式车辆不受此价格限制,按以上补助时间段标准执行。
购车价格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中的价税合计数为准。
三、申领补助起止日期
新能源汽车购车补助申请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4月30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
四、申领补助方式
(一)在西安市商务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或新能源汽车销售现场扫二维码登录“西安市新能源汽车综合补助”平台,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身份证、行驶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银行账户信息等相关材料。
(二)补助采取“系统受理、后台初审、人工复审、分批发放”的方式进行,由第三方机构对申领对象上传的资料进行审核,报市商务局审定后,通过官方网站将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标准兑现补助资金。
五、注意事项
1.申领人应为机动车所有人,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银行账户所有人一致。每辆符合补助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只可申领一次综合补助。
2.申领人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将取消机动车所有人补助资格、追缴补助资金,依法追究责任。
3.申领人应与汽车销售企业确认提车、上牌时间,避免因逾期登记上牌导致无法享受补助。
4.汽车销售企业应诚信经营,严格区分产品销售优惠和政府财政补助,严禁以政府财政补助代替销售优惠。对多开、虚开、伪造销售发票协助新能源汽车所有人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将取消所涉车辆申报补助资格,依法追究相关企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