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塞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 延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月前

延发改价格〔2024〕182号

安塞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你中心《关于调整安塞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申请》收悉,经研究,现就安塞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鉴于你中心不能提供完整的成本资料,无法核定正式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拟制定试行价格标准,待成本资料完善后再制定正式价格标准。安塞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为:

1.安馨园小区 2.0元/㎡·月;

2.温馨园小区 2.0元/㎡·月;

3.惠园小区 2.0元/㎡·月;

4.聚福园小区 2.1元/㎡·月;

5.沿河湾新窑湾小区1.9元/㎡·月。

二、你中心在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协议中明确租金标准,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不得在租金之外收取未经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其它费用。

三、本次批复的安塞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从发文之日起执行,试行期二年。请你中心在试行期到期前将制定正式价格所需资料报市发改委。


延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