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市政府办
7月前

延政发〔2024〕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延安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全面加强我市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标准化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标准化工作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用延安精神建设延安、发展延安,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优化标准化治理结构,提升标准化治理效能,加快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全域标准化深度发展,实现农业、工业、服务业和社会事业等领域标准全覆盖,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引领作用进一步增强,健康、安全、环保标准支撑更加有力,制定市地方标准70项以上,主导或参与制定国际、国家、行业、省地方标准5项以上,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基本建成。共性关键技术和应用类科技计划项目形成标准研究成果比率稳步提升。高质量创建各级各类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达到25个以上,市场自主制定标准的优势充分发挥,标准数字化程度不断提高。标准化国内国际合作深入拓展,标准化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的作用进一步增强。标准化发展基础更加牢固,助力产业发展的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一体化运行的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基本形成,标准化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质量效益、生态效益充分显现。

  到2035年,结构合理、技术先进、特色鲜明的标准体系更加健全,市场驱动、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开放融合的标准化工作格局全面形成。

  二、加强标准化与科技创新融合发展,提升全市标准水平

  (三)加强关键技术领域标准研制。在人工智能、大数据、先进计算等前沿领域,通过“揭榜挂帅”等方式支持技术研究和标准制定。将重要技术标准研究列入科研计划,在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同步开展技术研究和标准研制推广。在高端制造、能源化工、电子信息等领域同步部署“卡脖子”技术攻关、同步推动标准研制、贯彻实施与产业推广,建立产品质量、基础技术、工艺流程、检验方法、管理规范等标准。(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新区管委会落实,以下不再列出)

 (四)以科技创新促进标准提升。建立重大科技项目与标准化工作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秦创原创新平台驱动作用,推动科技成果加速向标准转化。将标准作为科技计划的重要产出,科研成果形成标准作为应用类科研项目的重要考核指标,鼓励企业突破一批核心、前沿、“卡脖子”技术标准。(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运用标准化助力现代产业发展

  (五)提升先进制造业标准化水平。坚持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化发展,积极推动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等标准实施应用,探索实施先进制造业,新型工业产业标准,构建支撑现代产业发展的制造业标准体系。推进制造业标准化试点示范,提升延安制造产品质量和品牌形象。(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能源产业标准化建设。围绕我市油气资源开发利用、石油机械装备制造、煤化工等领域加快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模式相关标准实施应用。开展企业标准对标达标专项提升行动,推动天然气开发利用、石油(煤炭)化工等基础产业对标国际先进标准提高产品服务水平。鼓励研制实施加快产业基础再造和引领产业优化升级亟需的技术标准,推动部分领域关键标准适度领先于产业发展平均水平。支持龙头企业和行业内具有领先水平的企业承担国际、国家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委员会或工作组工作,抢占标准话语权。(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动新兴产业标准引领。实施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制造、智能农机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人工智能、量子信息、生命健康、氢能与储能等未来产业,推动一批关键技术转化为标准。加快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相关标准研制,促进标准研制和产业化协同发展。推动“两化融合”等标准制定,形成促进产业优化升级的标准体系。(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推进现代服务业标准优化升级。加快服务业标准体系建设,提升旅游服务、电子商务、商贸物流、科技服务等领域标准化水平,促进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融合发展。加强旅游度假、养生养老、文化创意、家政服务等领域标准化建设,助力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推进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打造一批服务业特色示范标杆。(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绿色发展标准化建设,助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九)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标准体系推广应用。在统筹运用结构优化、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等多种手段上,监督实施现有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开展生态修复治理标准体系建设。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持续实施林草生态综合治理、坡耕地综合整治、小流域综合治理、新型淤地坝建设、河湖治理与水沙调控等标准。围绕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贯彻主要污染物排放、监督管理、污染防治与环境修复相关标准,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推进资源节约高效利用标准化。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调查、评价、评估、监测等标准建设,加强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开发利用标准实施应用,推进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国土空间规范等标准化,大力推广能效节能技术标准,提升重点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推广先进节能技术标准,探索大宗固废资源化利用、地热能在相关领域应用标准,推进节水型城市和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以“亩均论英雄”综合改革为牵引,推动完善“标准地”制度。加强土地利用的规划管控、市场调节、标准控制和考核监管。围绕资源循环产业园建设,开展循环经济绿色标准化试点示范。(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深化绿色生产生活标准化指引。推动能源、工业、交通、农业等重点领域绿色低碳标准应用实施,助推形成高效、清洁、循环、低碳的新型生产方式。加快绿色采购、垃圾分类、制止餐饮浪费、绿色出行、绿色居住等绿色生活标准推广,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标准化试点建设,助力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快城乡建设标准化进程,建设高品质城乡生活空间

  (十二)加快乡村振兴标准化建设。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苹果、农作物、畜禽良种、水产种业技术标准研制,积极推行粮食、苹果、瓜菜、畜禽养殖等标准化生产。推进智慧农业、绿色农业标准化,完善乡村建设行动标准技术支撑,培育农业领域企业标准“领跑者”,推进特色农产品、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标准化试点项目。积极开展“两品一标”农产品认证,不断完善苹果,小米生产、贮藏、包装、运输、品牌建设等标准体系,助力优质品种栽培,先进技术推广、优秀农业品牌培育。推动5项以上农业先进技术转化为标准,培育地理标志产品标准5项以上,布局建设国家、省级农业农村领域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文化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完善特色农产品产业全链条标准研制。围绕苹果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加大洛川国家级苹果种质资源圃、吴起楸子种质资源保护与开发力度,推进抗逆性强、免套袋、多样化品种标准研制;开展主要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深加工全过程地方标准和技术规程制定,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和管理,大力推广中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进一步规范承诺达标合格证使用。加快推进原材料种植加工、制作工艺、食品质量、连锁经营服务等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建设,打造延安炖羊肉、子长煎饼等传统特色美食品牌,引导建设标准化、规范化乡村工厂、生产车间、连锁经营门店。(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推进生态农业标准化提升。优化提升农业标准体系,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全面梳理重要标准需求,围绕延安苹果、延安小米、设施瓜菜、畜禽养殖等农业主导产业,开展主要农产品全产业链标准研究,打造延安特色全产业链标准综合体。开展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建设,鼓励产业协会、学会、新型农业生产主体制定具有延安特色的团体标准,推动全产业链标准技术规范的集成和实施应用,创建一批标准化集成示范基地,促进产业、技术、品牌、服务深度融合,提升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完善农业绿色循环标准体系,促进化学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总量缩减、科学施用,打造具有引领性、突破性的品质农业示范场景。(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推动新型城镇化标准化建设。研究制定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设施建设规范要求,推进城市风貌塑造、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等标准化。贯彻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相关标准,完善绿色建筑、绿色建造等相关标准。推动实施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城市市政设施运行中的技术、管理与应用标准。(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积极开展城市标准化建设。在城市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各方面和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全领域,探索以城市为载体的全面标准化。统筹推进智慧城市建设、交通设施建设、生态环境治理、产业分工协作、公共服务共享等标准化工作,积极融入城市间互联互通、协同发展。(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进民生保障和社会建设标准化,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

  (十七)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聚焦公共教育、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社会保险、劳动就业创业、公共文化体育等领域,加强面向人的全生命周期的公共服务优质共享的标准供给,提升保障生活品质的标准水平。强化标准信息公开与实施推广,积极申报开展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提高民生改善标准水平。建立符合我市实际,具有延安特色的民生服务与保障体系。重点推进智慧养老、机构养老、社区居家养老等标准化建设,打造一批标准化养老机构标杆。积极开展家政服务业“领跑者”行动,完善家政服务标准体系。推进职业技能培训、技能人才评价、就业指导服务等标准化建设。(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推进文化强市标准引领。推进延安精神等红色文化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宣传教育标准化。制定延安精神等红色研学旅游及中华传统优秀文化宣传教育相关标准。加强大遗址保护、文物古迹保护修复、地理标志建设推广等标准研究与应用,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标准体系。研究延安传统特色小吃制作、陕北民歌等特色标准,进一步推进红色文化旅游服务标准化,探索文旅融合发展标准,推动文化产业转型升级。(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纪念地管理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加强行政管理和社会治理标准化工作。深化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综合执法、政务公开、财政支出、智慧监管、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立政务服务标准体系,巩固拓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成果,提升政府治理效能。提升“一网通办”和“一件事”集成等政务服务标准化水平,强化多跨联动执法监管标准化支撑。(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行政审批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开展公共安全标准化建设。完善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点产品、消防等领域标准体系,提升防灾减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等标准化水平,增强应急管控能力。健全重大疫情防控救治相关标准,加强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和实验室标准化建设。推动公共安全数字化标准化建设,强化网络安全标准化保障。(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市委网信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提升标准化对外开放水平

  (二十二)深化标准化交流合作。加强与兄弟省市及主要贸易伙伴标准化组织的合作,支持市内优秀企业主体、社会团体、科研机构等积极参与国内国际标准化活动。统筹推进标准化与科技、产业的交流合作。争取在能源化工、装备制造等领域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加强贸易便利化标准支撑。加大对主要经济体技术性贸易壁垒变化趋势研究和标准信息跟踪共享,开展重点领域标准比对分析,合理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促进内外贸质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相衔接,推进同线同标同质。围绕我市民营经济发展重点和需求,加强商会和民营经济标准化工作。(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强化市场自主制定标准。推进团体标准培优计划,开展团体标准应用示范。支持先进团体标准积极向国际标准转化,鼓励基于先进适用团体标准提出国家、行业、地方标准项目。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引导企业制定具有竞争力的标准。支持领军企业联合科研机构、中小企业等建立标准合作机制,联合创制国际标准。充分发挥技术领先企业作用,探索标准与创新协同发展路径,打造与国际接轨的创新型企业。(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夯实标准化发展基础,提升标准化服务能力

  (二十五)夯实标准化服务基础。积极创建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国家标准验证点和国家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完善促进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标准化相关高技术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培育标准化服务业市场主体。鼓励标准化服务机构面向我市优势产业和中小微企业实际需求,运用新型标准化服务工具和手段,提供专业化服务。建设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

 (二十六)加强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完善我市标准化专家库。开展标准化专业人才培养培训,培养一批熟悉规则、精通专业技术和管理的标准化人才。鼓励各行业、各单位实质性参与国际、区域标准工作。

 (二十七)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利用世界标准日等主题活动,宣传标准化作用,普及标准化理念、知识和方法,提升全社会标准化意识。充分发挥标准化社会团体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全方位、多渠道开展标准化宣传,讲好标准化故事,塑造各领域标准化工作典型和标杆。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开展标准化效益研究,提高社会大众对标准化作用的认知。大力培育发展标准化文化,提升规则规矩意识。

 九、保障措施

  (二十八)强化组织保障。坚持党对标准化工作的全面领导,完善标准化议事协调机制,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将《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陕西省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和本方案要求与本部门业务工作相结合,同步推进落实。

 (二十九)强化资金保障。各县(市、区)政府要将标准化工作经费纳入预算,支持标准研制实施、标准化试点示范等项目。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加大标准化工作投入,探索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的标准化经费保障和投入机制。

 (三十)强化宣传引导。鼓励组建标准创新团队,打造专家智库,支持开展标准化相关研究,为标准化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加强人民群众密切关注领域的标准化宣传推广,普及标准化知识,提升全社会标准化意识,推动标准化成为政府管理、社会治理的重要工具。市主流媒体要宣传标准化工作,在我市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推动全市上下进一步树立标准化意识,营造推动标准化持续健康发展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