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若干措施》的通知
来源: 市政府办
7月前

延政发〔2024〕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进一步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延安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进一步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一切事业,进一步降低行政运行成本,集中有限财力保障基本民生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实施,制定以下措施。

 一、强化“三公”经费管理

  (一)严控因公出国(境)。严格落实出国(境)计划和预算审批制度,对于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因公出国(境)一律不得安排预算。严格控制出国(境)团组人数、国家数和在外停留时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携带家属子女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人员。严格将出国(境)费用控制在预算审批金额内,预算不足时优先通过降低国际旅途乘坐交通工具座舱等次和住宿、伙食等标准予以解决。

  (二)严控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严格实行公务用车编制和限额管理,达到更新年限仍能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确需新购公务用车应优先推行新能源汽车,禁止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严格控制公务用车使用频次和范围,在公务交通补贴区域内的普通公务出行,不得使用公务用车;跨区域办理公务,原则上应当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严控公务接待。党政机关要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压缩接待数量和支出标准。建立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制度,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不予接待。严格按标准安排接待对象住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等,不得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用餐应当突出地方特色和风味,不得提供烟酒和高档菜肴。严禁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

 二、严控一般性支出

  (一)压减办公经费。倡导无纸化办公,除涉密文件外,原则上通过电子政务系统实行公文流转、报签管理。确需印刷的,应采用双面打印,并严格控制打印数量和分送范围。办公区提倡使用节能灯,白天应充分利用自然采光,减少开灯。合理设置空调温度,电脑、打印机等设备较长时间不用应自觉关闭,减少待机能耗。节约办公用水,用水后自觉关闭水龙头,严禁长流水。

 (二)严控会议费。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规格,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加强对会议内容相近、参会人员范围相同的会议统筹,严格控制各类会议规模,简化办会形式,合理确定参会人员范围。能够发文部署的工作,原则上不召开会议部署。提倡采用线上方式召开会议,确需线下对接的会议,原则上在内部会议室或通过集中办公区调剂举行。严格执行会议用房标准,不得安排高档套房,会议代表随行工作人员、司机一律不安排食宿。精简纸质会议材料,禁止发放公文包、笔记本、笔等各类办公用品以及借会议名义组织会餐、宴请或发放纪念品。

 (三)严控培训费用。严格执行外出培训审批程序和培训费管理规定,控制培训规模、时间、开支范围及标准,对未经批准的市外培训,财政部门不予安排相应费用。提倡采用网络、视频等信息化手段开展培训。除必要的现场教学外,常规性培训择优选择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部门行业所属培训机构、高校培训基地以及组织、人社部门认可的培训机构举行。严禁借培训名义安排公款旅游以及列支公务接待费、会议费等支出。严禁使用培训经费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等固定资产以及与培训无关的其他费用。

 (四)加强差旅费管理。严格执行差旅审批制度,减少出差频次、人数和天数,能合并的差旅任务尽量合并。创新工作方式,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减少现场出差。出差应优先使用经济便捷的公共交通工具,减少各级随行工作人员陪同。在限额标准内从严审核报销差旅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五)严管办公场所修缮。各单位因调剂需要搬迁新址办公用房的,原则上要以该办公用房现状入驻,不得安排装修。确需维修改造的,要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执行维修改造等建设标准,改造项目要以消除安全隐患,恢复和完善使用功能为重点。

 (六)严控各类规划和课题研究经费。明确由同级党委、政府、上级部门交办或由单位自主开展的规划或课题,原则上由承办单位承担,不单独安排专项经费。确因本单位力量无法开展的,报经市政府批准后可按政府购买服务、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委托外部力量实施,且要加强系统内部资源统筹和数据共享,从严从紧控制经费总额。

  (七)严控展会招商节庆活动支出。严格举办会展、赛事、文艺汇演、论坛等的数量、规模及报批程序,未经审批一律不得安排资金。对举办频次较高、内容相近、对象相似的活动,原则上应当固定地点,做到材料设施循环利用,避免重复投资和损失浪费。鼓励通过市场化方式举办展会、峰会、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对涉及范围广、活动成本高、社会影响大的活动,必要时采取事前绩效评估和成本管控。

 三、严格预算管理

  (一)硬化预算约束。坚持推行零基预算,一切从实际需要出发,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结合财力状况、轻重缓急、绩效结果等,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编制预算。严格对标国家和省上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和标准,突出保障重点,清理规范政策项目,对超过国家标准的、过期的政策予以清理规范。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不得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未经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严禁出台和实施新增当年支出的政策和项目。

  (二)规范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行为。加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商品上架审核,开展框架协议采购工作,规范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行为。严格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编制采购预算,不得擅自调整采购项目和财政资金来源,落实“无预算不采购、超预算不采购、超标准不采购”。要严控过度实施政府购买服务,一律不得将应由自身承担的党建工作、核心业务、行政决策、行政执法、政策制定、保密事项等,转嫁给事业单位或社会力量承担,防止“边养人、边花钱买服务”。

 (三)加强非财政拨款收入管理。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强化教育和培训等非财政拨款资金管理,鼓励支持教育和有培训费收入的部门单位优先使用非财政拨款收入安排支出预算,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成本予以核定,结余资金收回财政统筹使用。在非财政拨款收入满足单位支出需求时,除保障“三保”、履职尽责及其他按规定需要安排的支出外,一般不再安排财政拨款。

 (四)强化资产管理。要对照资产配置标准及资产存量,严格审核资产配置计划,严禁无预算、超标准及重复购置。办公设备和家具配置应当符合能耗低、维修便利、简朴实用的要求,不得配置高端设备和豪华家具。机构改革中涉改单位资产应优先通过调剂解决。严格履行资产处置报批程序,对处置完毕的资产及时进行账务核销,确保账实相符,对资产处置收入,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五)加大资产盘活力度。健全公物仓管理机制,将闲置、低效运作、临时活动或临时机构等资产纳入公物仓,集中管理、调配使用,对于需求量大、周转频率高的资产由财政部门集中采购扩充公物仓,定期更新公物仓清单,扩大共享共用范围。会议、临时活动、临时机构及行政事业单位配置资产,优先从公物仓调剂解决。严格执行办公用房核定制度,优化办公用房配置,盘活闲置房产,行政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得租赁办公用房,确需租赁的,应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并执行租赁标准。

  (六)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应严格按照批准的计划实施,加强全流程管控,实施“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严格执行工程变更和概预算调整,确需变更调整的按照《延安市政府投资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变更调整程序,经市政府审定后予以办理,未按照规定程序履行审批手续的,一律不予解决项目资金。

 四、加强过紧日子评估问效

  (一)加强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要求贯穿预算编制、执行全过程,真正做到花钱必问效。严格新增和到期延续重大政策、项目等事前评估和成本管控,坚持无效益的不办、不紧迫的缓办,能市场化的一律市场化。将“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纳入全市绩效管理考核体系,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让有限财政资金发挥更大效益。

 (二)强化监督问责。严格执行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强化资金使用全过程监督。审计部门要加强审计监督,依据重点任务清单对各单位支出压减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计检查。对落实中央、省市要求不到位,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