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政发〔2024〕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延安市关于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的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延安市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延安市关于贯彻落实
《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实施质量强国战略,统筹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全面提高我市质量总体水平,根据《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和《陕西省关于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质量强国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安排,健全质量政策,完善质量治理体系,加强全面质量管理,促进质量变革创新,着力提升产品、工程、服务质量,着力增强产业质量竞争力,着力提高经济社会发展质量效益,为推动延安高质量发展实现新跨越提供有力质量支撑。
到2025年,全市质量整体水平进一步全面提高,产业质量竞争力持续增强,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水平显著提升,品牌建设取得更大进展,质量基础设施更加现代高效,质量治理体系更加完善,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更加突出,质量强市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
到2035年,质量强市建设基础更加牢固,先进质量文化蔚然成风,质量和品牌综合实力大幅提升。
专栏1 质量强市建设主要发展指标 | |||
序号 | 指标名称 | 2025年 | 属性 |
1 | 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 | 3 | 预期性 |
2 | 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 | 5 | 预期性 |
3 | 每万人口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件) | 2 | 预期性 |
4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 | [10] | 约束性 |
5 | 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 | 86 | 预期性 |
6 | 制造业全员劳动生产率增长(%) | 6.5年均 | 预期性 |
7 | 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 | ≥98 | 约束性 |
8 | 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 | ≥98 | 约束性 |
9 | 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 | ≥94 | 约束性 |
10 | 陕西省质量奖及提名奖(个) | 2 | 预期性 |
11 | 主导和参与制定国家、行业及省级地方标准(项) | 3 | 预期性 |
12 | 累计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达(个) | 110 | 预期性 |
13 | 累计发布地方标准达(项) | 80 | 预期性 |
14 | 体系认证证书保有量达(张) | 5500 | 预期性 |
注:[]为“十四五”期间累计数。
二、增强质量发展动能,推动重点产业质量提升
(一)提升优势产业质量引领力。坚持把产业转型升级作为主攻方向,推动优势产业质量升级,加强产业链全面质量管理,着力提升关键环节、关键领域质量管控水平。统筹推进特色农业、文化旅游、石油装备制造、能源化工等产业质量优势,推动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培育发展下游精深加工及高附加值产品,加快传统优势产业技术迭代和质量升级。打造现代农业、石油天然气和能源化工、煤炭电力、先进制造业、文化旅游五大产业集群。依托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宝塔区新材料园区等产业园区和产业聚集区,加快构建膜材料、氢能、智能制造、石墨烯、光伏等新兴产业集群,培育壮大质量竞争型产业,推动新兴产业高起点发展。[市发改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国资委、市文旅局、延安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任务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二)加强产业链质量联动提升。强化产业基础质量支撑,围绕油气煤炭开采、农产品及其深加工、食品细加工、石油装备、新能源生产等环节,加快创新突破,提高性能和质量稳定性。坚持“企业主体、市场运作”原则,依托优势产业、重点企业,建设一批高质高效的行业技术服务平台。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深入开展产学研合作,联合组建一批企校联合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龙头企业建立产业综合创新体,开展质量技术联动提升,带动产业链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增强产业发展带动力。支持组建一批产业技术标准创新联盟,构建国内先进的标准体系。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树立一批质量管理标杆企业。积极支持项目研发成果和专利转化为技术标准,推动技术研发标准研制与专利布局有效衔接。分层次、分行业指导企业实施全面质量管理,提高质量在线监测、在线控制能力,推行精益生产、清洁生产等高效生产方式,培育一批深度融合型企业。(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增强质量发展创新能力。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充分发挥秦创原(延安)创新促进中心作用,依托创新资源整合能力强的行业龙头骨干企业、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相关主体,组建创新联合体,实行“揭榜挂帅”制度,开展共性关键技术攻关,解决制约产业发展的“卡脖子”问题,形成一批专利成果,强化产业链关键环节、关键领域、关键产品的创新能力。(市科技局牵头,延安高新区管委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产业质量竞争能力。深化质量强市建设,推动质量强县(市、区)、质量强企向纵深发展,推进质量、标准、品牌融合发展,以先进标准引领质量提升,以更高质量打造知名质量品牌,以质量品牌优势推动产业质量效益升级。推进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开展制造业提质增效行动,推进传统制造业迭代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质量、管理协同创新,推动全产业链质量竞争力提升。大力发展服务型制造,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推动完善服务业质量标准,加强服务业质量监测,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市质量强市办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2 实施重点产业质量提升行动 |
——开展质量竞争型企业培育行动。培育国家级和省级“专精特新”及“小巨人”企业20家。创建省级以上绿色工厂8家、绿色园区1个、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8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开展质量管理数字化赋能行动。围绕延安重点产业发展,推动研发针对产品质量、安全与可靠性提升需求的工业软件系统及系列工具软件包,开展数字化质量集成控制应用示范。推动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质量改进等全流程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 ——推进秦创原(延安)创新促进中心建设。构建全链条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强化科技专项支持,实行“揭榜挂帅”等制度,推进质量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培育发展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建成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1个,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达到5个。(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延安高新区管委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
三、加强产品质量监管,促进重点产品提档升级
(五)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以创建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契机,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狠抓“两个责任”落实,实行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监管。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加快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持续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平台建设,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加强生产经营过程质量安全控制。(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提高药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强药品和疫苗全生命周期管理,健全药品安全常态化隐患排查机制。提升药品检验检测能力,开展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机构能力达标活动。完善药物警戒体系,加强不良反应监测评价机构建设。加快推进化学原料药、中药技术研发和质量标准升级,满足公众对高质量药品的需求。(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为主线,坚守粮食安全底线,推进苹果、畜牧业、设施农业、小杂粮农业产业“三品一标”建设,开展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示范。扎实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行动,严控农兽药残留、重金属、食品污染物等安全风险。探索推进食用农产品信息化监管,提升农产品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水平。重点打造延安苹果高质量发展先行区、黄龙县乡村振兴示范县、优势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等集聚载体。建成农产品大数据平台和苹果、蔬菜、畜禽农产品二维码贴标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创建一批苹果、蔬菜、畜禽产品和小杂粮绿色有机种养生产基地认证。加快延安苹果研究院建设,统筹“三产”融合发展,开展农产品质量控制、关键工艺、标准化生产、贮藏保鲜、冷链物流、精深加工、综合利用等全产业链科技研发和重点技术攻关,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利用,注重苹果的深加工及副产品利用,打造高水平、开放型苹果科研机构,加快形成纵向成链、横向成群的现代农业产业生态体系。到2025年,以苹果为重点的鲜活农产品采后精细化处理能力达到总产的20%,保鲜冷藏能力达到总产的35%,精深加工转化能力达到总产的10%。(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提高消费品供给水平。实施消费品质量提升行动,加快升级消费品质量标准,提高研发设计与生产质量,推动消费品质量从生产端符合型向消费端适配型转变,促进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加快传统消费品迭代创新,推广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推动基于材料选配、工艺美学、用户体验的产品质量变革。加强产品前瞻性功能研发,扩大优质新型消费品供给,围绕新兴产业发展需求,不断推进机器人、无人机、智能家电等产品高端品质认证,以创新供给引领消费需求。增加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消费品供给,强化安全要求、功能适配、使用便利。对标国际先进标准,深入实施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鼓励优质消费品进口,提高电子、农产品等重点产品出口商品品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延安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提高工业品质量水平。实施制造业设计提升能力专项行动,强化基础研究,超前布局前沿性和颠覆性技术研发,强化工业产品的功能、性能及可靠性一体化设计,提升重点产品制造能力和质量水平。鼓励企业加强重大技术装备检测能力建设,促进原创性技术和成套装备产业化。加快传统装备智能化改造,大力发展高质量通用智能装备。实施质量可靠性提升计划,提高机械、电子、汽车等产品及其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可靠性水平,加快关键基础材料、关键零部件和装备研发,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夯实产学研协同创新基础,推动产业链与创新链精准对接、深度融合,提升制造业技术创新和质量竞争力,促进品质升级。推动工业品质量迈上中高端,鼓励企业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实施智能化和数字化转型。围绕重点产业开展产业链质量提升行动,实施质量比对、质量攻关、质量合格率提升工程,推动优势产业补链强链扩链,推动产业链各环节共同提升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3 实施产品质量提档升级行动 |
——开展农产品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1个。建设食品检验实验室和移动检测平台,国家和省级监督性抽检检测参数覆盖率达到95%以上。加强农产品食品药品冷链物流设施及追溯系统建设。(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开展重点消费品质量提升行动。聚焦全市消费品质量合格率偏低的产品和行业,以石油及制品、建筑材料、家用电器等消费品及“一老一小”用品生产企业为重点,加强质量安全监管,落实“一企一策”,优化质量技术帮扶,推动企业提升质量标准,提高质量管控能力。(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
四、强化工程质量管理,提升建筑工程质量品质
(十)强化工程质量保障。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书面承诺制、永久性标牌制、质量信息档案等制度。落实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督促建设单位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保证合理工期、造价和质量。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完善工程质量管控及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制度体系,强化检测企业的行为监管,提高信息化监管水平,提升建设工程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理水平。落实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加强运营维护管理。强化工程建设全链条质量监管,实施网格化监管,完善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加大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监督抽查频次。加强市、县两级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建设,探索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社会力量辅助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加强工程建设招投标过程行为监管,加大招投标事中事后监管查处力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提高建筑材料质量水平。大力发展绿色建材,推进实施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制度,建立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库,鼓励在政府投资工程、重点工程、绿色建筑和生态城区等项目中采用绿色建材。鼓励企业建立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和施工安装全过程质量控制体系,推行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驻厂监造。落实建材生产和供应单位终身责任,严格建材使用单位质量责任,强化影响结构强度和安全性、耐久性的关键建材全过程质量管理。加强建材质量监管,开展商品混凝土质量提升行动,加大对外墙保温材料、水泥、电线电缆等重点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建立健全缺陷建材产品响应处理、信息共享、部门协同处理和建材质量追溯机制。开展住宅、公共建筑等重点领域建材专项整治,促进从生产到施工全链条的建材行业质量提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打造品质工程延安样板。开展品质示范工程创建活动。积极推进工程总承包,完善监理、造价等工程咨询服务技术标准,鼓励企业采取联合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强化特色文化要素在建筑工程设计中的运用,提供功能适用、经济合理、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环境协调的建筑设计产品。加强大数据、建筑信息模型(BIM)等新技术的集成与创新应用,推动建筑产业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探索建立涵盖科研、设计、生产加工、装配施工、运营维护等全产业链整合一体的智能建造产业体系。推广应用先进工法,规范施工工艺,提升施工效率和质量。推广先进建造设备和全产业链智能建造方式,提升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能。全市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采用全装修的新建居住建筑应达到绿色建筑一星级及以上等级。新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政府投资的学校、医院、场馆等公益性建筑以及单体建筑面积1万(含)平方米或总建筑面积2万(含)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最低应达到绿色建筑一星级标准,实行工程建设项目全寿命周期内的绿色建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4 实施建设工程品质提升行动 |
——开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提升行动。加强对工程参建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的标准化管理。落实《陕西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推进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建设,强化检测行为溯源管理,提高工程质量检测动态信息化水平,夯实检测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质量追溯。(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 ——开展品质工程示范创建行动。全面推广《建筑业十项新技术》,以创建省级文明工地、“长安杯”、“鲁班奖”等为抓手,树立一批示范企业和示范工程。推动工程建设领域优质化、品牌化发展。(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 ——开展智能建造行动。智慧工地覆盖率达到100%,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100%。(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 |
五、增加优质服务供给,提高服务质量扩容提质
(十三)推动生产服务专业化发展。聚焦科技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现代物流、现代金融、商贸服务、会展服务、电子商务、设计服务等领域,实施数字赋能、融合发展、平台优化、品牌创建、主体培育“五大工程”。完善生产性服务业质量、标准、统计监测体系,加速生产性服务业的数字化、专业化、规模化、高端化发展,深入推进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改造提升、培育引导和规划新建一批重点服务业集聚区,培育一批特色鲜明、市场信誉好的服务业区域品牌和企业品牌。大力发展以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加强重大装备、特种设备、耐用消费品的售后服务能力建设,提升安装、维修、保养质量水平。(市发改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中国人民银行延安支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延安监管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推动生活服务品质化发展。建立健全餐饮服务规范,积极推进餐饮服务风险分级管理。实施商贸服务业品质提升、大中型商业集聚区建设、新兴消费业态培育提档升级“三大行动”,开展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试点,培育优质家政服务品牌。围绕城乡居民生活便利化、品质化需要,基本建成“城市15分钟、农村1.5小时”的基本公共服务圈。实施延安旅游服务品质提升行动,完善旅游服务质量评价体系,推动红色旅游与旅游演艺、乡村旅游、研学旅游、生态旅游等融合发展。提升面向居家生活、户外旅游等的应急救援服务能力。鼓励和规范道路定制客运、网约车、分时租赁等新模式发展,提供“公共交通+定制出行+共享交通”多元出行服务。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组织体育健康行“五进”活动,推进国家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促进网络购物、移动支付等新模式规范有序发展,鼓励超市、电商平台等零售业态多元化融合发展,打造新型消费体验中心,营造沉浸式智慧消费场景。(市民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效率。推动更多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跨省通办,持续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提升政务服务平台服务能力。围绕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优军服务保障、文体服务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增加服务项目、提高服务标准、扩大服务对象、增加服务内容。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计划,推进基础教育提质扩容、优质均衡发展。实施职业学校“双优计划”。加强公共就业线上服务平台推广,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加强养老服务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养老机构分类管理和养老服务评估制度,支持建设连锁化、标准化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鼓励支持可持续的互助性养老。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完善覆盖主要专业和重点病种的质控标准,推进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实施县级医院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推动城市医疗集团、紧密型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和网格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响应处置机制,加强实验室检测网络体系建设,强化科技标准支撑和物资质量保障。完善适老化、适儿化、无障碍建设标准体系,加强公共配套设施改造。强化拥军优属服务质量,严格落实优待抚恤政策,组织开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活动。(市行政审批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5 实施服务扩容提质行动 |
——开展优质服务标准建设行动。推动服务行业诚信化、标准化、职业化发展。加强金融、供应链、会展、软件和信息服务、科技服务、地理信息服务等领域标准研制,加快文化旅游、家政服务、商贸服务、教育培训等领域标准供给,建立公共教育、社会保险、公共文化体育、劳动就业创业等公共服务重点领域支撑标准体系。强化标准信息公开与实施推广,推行优质服务承诺、认证、标识制度,推进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打造一批服务业特色示范标杆。(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级有关部门) ——开展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行动。重点实施A级旅游景区基础设施与配套服务改造升级、星级酒店品质与旅行社服务提升工作,提高旅游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市文旅局) ——开展服务质量满意度提升行动。加强服务质量监测评价能力建设,培育市场化、专业化第三方监测评价机构。在健康、养老、文化、旅游、体育等生活性服务领域,推行服务质量监测评价,逐步扩大服务质量监测覆盖面,定期发布评价监测结果,改善群众服务消费体验。持续开展县级城市公共服务质量监测评价和结果通报。(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级有关部门) |
六、开展品牌提升行动,增强质量发展引领活力
(十六)构建完善品牌发展环境。建立市场主导、政府推动的品牌发展机制,激发市场主体创建品牌的内生动力。推动各行业部门完善品牌标准构架,建设由基础标准、技术标准、应用标准组成的品牌标准体系。鼓励企业实施质量品牌战略,积极参与相关标准制定,提升品牌建设软实力。开展品牌培育行动,推动形成品牌遴选、培育及保护的部门联动机制,构建品牌梯度培育体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推进全市规模以上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全覆盖,引导企业实施以质取胜生产经营战略,开展质量管理数字化升级、质量标杆经验交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质量标准制定等活动,加强全员质量教育培训,大力推广卓越绩效模式、精益生产、能力成熟度模型等现代管理制度。推动全员、全要素、全过程、全数据的新型质量管理体系应用,构建数字化、智能化质量管控模式。引导中小企业实施技术改造、质量改进,加强品牌建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提升“延安品牌”影响力。实施延安精品培育行动,加强政府质量奖培育梯队建设,发挥质量品牌示范带动作用,引导企业实施质量品牌战略。积极参加“陕西好商标”评定、“陕西工业精品”遴选、陕西农业品牌认定、“老字号”认定、建设工程“长安杯”评选等活动,树立延安制造、延安建造新形象,提升延安农产品知名度,培育一批服务业知名品牌。动员企业积极参与“中国品牌价值评价”活动。支持企业加强品牌保护和维权,依法严厉打击品牌仿冒、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为延安优质品牌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积极参加“中国品牌日”系列活动,大力宣传、推介延安自主品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6 实施质量品牌提升行动 |
——开展延安精品培育行动。开展“延安工业精品”行动,培育省级质量标杆工业企业、省级工业品牌培育试点示范企业,认定省级“工业精品”企业3家。实施特色农产品塑造行动,对全市现有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进行培优升级。(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开展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创建行动。鼓励洛川县、宝塔区、延安高新区、南泥湾等创造性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制定实施先进质量标准,培育一批产业集群商标和区域品牌,争创全国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知识产权局) ——开展首席质量官能力提升行动。积极动员企业选派人员参加首席质量官培训,实现规模以上企业首席质量官全覆盖,获证人数达300名。(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开展中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以各类园区和产业集聚区为重点,遴选50家中小微企业,发挥“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服务平台”作用,提升中小微企业质量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
七、夯实质量技术基础,推动基础设施协同服务
(十九)加强质量基础设施能力建设。实施质量基础设施能力提升行动,建设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结构合理、布局优化、高效实用的质量基础设施。探索建成“线上+线下、一个服务中心+N个服务工作站,一个资源协调办公室+N支专家团队”的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模式。建立、改造、升级一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加快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等支柱产业标准贯彻实施和人工智能、氢能、未来通讯技术等新兴未来产业标准研究应用,推动食品工业、煤油气化工、建筑建材等传统产业瞄准国际先进标准提高产品服务水平。支持传统领域检验检测机构开展技术创新,积极参与高精度、多参数融合和陈列化等先进检测技术与装备研发。推动认证认可技术集成化发展。健全政府、行业、社会等多层面的认证采信机制,探索建立检验检测聚集区,打造检验检测认证知名品牌。加大质量基础设施能力建设投入,鼓励社会各方共同参与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提高质量基础设施管理水平。推动实施以增强活力、提升能力、改善服务和促进资源优化共享为目标的计量技术机构体制机制创新。深化标准化改革,提高地方标准质量水平,培优培强市场自主制定标准,建设更加先进适用的标准体系。深化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改革,加快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跨区域、跨行业整合,促进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健康发展,支持中小型检验检测机构“专精特新”发展。全面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制,优化技术评审方式,提升资质认定服务水平。加强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监管,完善监督检查机制,探索建立部门联动监管机制,规范从业行为。开展质量基础设施运行监测和综合评价,优化质量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二十一)推动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围绕科技创新、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产业、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开展质量基础设施助力行动,深化“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对标达标专项提升行动、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和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建设一批质量基础设施区域产业服务平台。(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7 实施质量基础设施升级增效行动 |
——开展质量技术机构能力升级行动。加快陕西省地理标志产品检验检测(延安)中心建设,服务我市现代农业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建成检验检测机构150家以上,检验检测能力覆盖工业产品、工程检测、农产品、食品、药品、环境、能源等领域。(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 ——积极创建“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区)”。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市场主体和认证机构作用,积极培育指导吴起、洛川、富县创建“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区)”。(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探索建成“线上+线下、一个服务中心+N个服务工作站,一个资源协调办公室+N支专家团队”的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模式。以延安市质量基础“一站式”服务中心为支撑,支持各县市区建设区域产业质量基础设施服务平台,高标准建设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站点5个,提升集成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
八、优化质量监管效能,推动综合治理能力提升
(二十二)提高质量安全监管效能。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认证制度改革,推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行政审批网上办理,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对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的产品以及重点服务领域,依法实施严格监管。制定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加强工业品和消费品质量监督检查,推动实现生产流通、线上线下一体化抽查,对重点产品加大抽查力度,强化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机制,完善产品伤害监测体系,落实重大产品事故报告与调查制度。构建重点产品、重要消费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完善质量安全追溯标准,积极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质量安全追溯模式。落实质量安全“沙盒监管”制度,为新产品新业态发展提供容错纠错空间。持续完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体系,加强质量安全风险信息共享和联合处置。深化网络交易经营者合规管理,建立健全上下联动、区域协同、部门协作的网络交易监管机制,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的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监管机制,实行重大隐患治理逐级挂牌督办和整改效果评价。(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建立营商环境通报制度,优化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法律保护的制度环境,在准入许可、要素获取、经营运行、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等方面对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对待。建立公平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协调保障机制,推动产业政策向普惠化和功能性转型。更好发挥公平竞争审查作用,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抽查、考核和第三方评估制度。健全面向各类市场主体的有违公平竞争问题投诉举报和处理回应机制,定期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实施情况督查和效果评价分析。(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加强消费环境建设。前移消费维权关口,建立经营者在线解决消费纠纷机制,构建权威高效的投诉举报处理和行政执法体系。加强消费教育和消费警示,针对新兴消费领域维权热点,提高消费者自我预防风险、依法维权能力。加强消费投诉信息分析,及时发布消费风险报告。大力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鼓励实施线下无理由退货,探索推行异地、异店退换货制度。完善消费者权益保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市、县、所三级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协作机制。持续完善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企业、行业协会、消费者、媒体等多位一体的消费维权格局,优化维权流程,降低维权成本。推动消费者协会组织建设,夯实履职基础,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事前引导、事中监督、事后维权工作。(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创新质量治理模式,健全以法治为基础、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参与的社会多元治理机制,强化基层治理、企业主责和行业自律。加强部门联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保证质量安全。发挥社会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开展标准制定、品牌建设、质量管理等技术服务,推进行业质量自律。持续开展质量知识进高校、进职业院校、进中小学校等活动。建立有奖举报质量违法行为制度,鼓励消费者协会等社会组织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调动消费者和消费者组织参与质量监督和质量维权。强化社会和舆论监督,引导媒体加大对质量失信、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8 实施质量治理效能提升行动 |
——推进全市智慧市场监管平台建设。建设集智能管控、大数据分析运用、多维信息可视化展示等功能于一体的市场监管指挥平台,全面提升市场监管效能。(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实施放心消费创建行动。培育省、市、县三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到2025年,全市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达到4000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
九、加强组织保障
(二十六)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质量发展工作机制。市质量强市委要统一领导和协调推动全市质量工作发展,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统筹指导、督查检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建立本地区实施质量强国战略协调推进工作机制,统筹推进质量强县(市、区)建设,主动向当地党委汇报质量工作,把党的领导贯彻到质量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市质量强市办、市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七)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将质量强国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工作重点和保障措施,细化责任人和时间表。要将实施方案中的主要任务和措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有效衔接、同步推进,促进产业、财政、金融、科技、贸易、环境、人才等方面政策与质量政策协同,加强经费保障,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市质量强市办、市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八)培育质量文化。要深入开展《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的学习宣传工作,扎实开展“质量月”等宣传活动,积极弘扬优秀质量文化,讲好延安质量故事,塑造延安质量新形象。把质量发展纳入各级干部培训教学计划,推动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氛围。(市质量强市办、市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九)建立激励机制。实施延安市质量奖认定活动,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模式,鼓励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个人树立追求卓越的质量理念,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鼓励各地、各部门出台政策对质量管理先进、成绩显著和对质量发展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获得各级质量奖并在融资、信贷、项目投资、政府采购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积极建立质量经验长效宣传推广机制,引导激励广大企业、质量从业者和社会各界重视和提升质量。(市质量强市办、市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严格考核评估。强化质量工作考核,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各级政府领导班子及有关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对纲要实施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建立纲要贯彻落实评估机制,加强跟踪分析和督促指导,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市质量强市办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