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延安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延安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的实施方案
2023年是延安双拥运动80周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双拥工作和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在全社会营造“尊崇军人、敬重英雄、关心国防、热爱部队”的浓厚氛围,对我市户籍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以下简称“优待对象”)制定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优待政策,实施方案如下:
一、优待对象
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的延安市户籍退役军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的延安市户籍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二、实施时间
2023年9月1日起实施。
三、优待内容
延安市户籍的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和本人身份证,前往延安市公交公司网点办理“圣地崇军卡”,持“圣地崇军卡”免费乘坐延安市城区内常规公共交通工具。网约车、出租车、旅游专线、城际公交等非常规公交除外,新增常规公交线路参照执行。
四、任务分工
市国资委负责指导公交公司落实公交车优待政策。市财政局负责将免费乘坐公交车产生的费用纳入公共交通发展专项资金予以补贴。市交通运输局做好行业监管,督促市公交公司落实优待政策。市退役军人局指导市公交公司做好“圣地崇军卡”申领发放及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市公交公司负责为前来办证的优待对象开通“快速通道”,简化手续,优先办理“圣地崇军卡”。市融媒体中心负责做好优待的政策宣传。
各县(市、区)参照执行。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对优待对象实行公共交通服务优待是落实军人荣誉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双拥工作“四个走在前列”要求的具体行动。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督导检查,强化跟踪问效,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密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时间节点指导督促所属单位制定优待服务办法,规范优待服务流程,落实免费优待政策。优待对象办理的“圣地崇军卡”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对使用伪造乘车卡免费乘坐公交车的,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理。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相关部门要广泛开展优待政策宣传,提高优待政策知晓率,引导优待对象深刻认识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发扬人民军队优良传统和良好作风,积极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作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