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财政厅
一、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393.1亿元,可比增长3.2%;支出7297.7亿元,增长1.7%。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26.6亿元,下降2.8%;支出1046.7亿元,增长1.8%。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671.6亿元,下降6.4%;支出2677.8亿元,增长2.1%。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8.2亿元,下降5.4%;支出154.5亿元,下降15.4%。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75.7亿元,下降18.6%;支出114.3亿元,下降30%。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7亿元,下降71.8%;支出25.6亿元,下降71%。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183.6亿元,支出2694.6亿元,年末滚存结余3406.1亿元。
二、2024年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一)适度加力、提质增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全力促进经济回升向好。统筹132亿元,增加延榆等高铁项目省级资本金。筹集358亿元,支持交通、水利等重大项目建设。发行新增专项债券353亿元,支持328个重点项目实施。整合185亿元,支持重点产业发展。争取中央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131.4亿元。抢抓“两新”政策机遇,促进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综合运用减税降费、融资担保、风险补偿等工具,助力市场主体降成本。
(二)统筹资源、聚焦重点提升投入效能,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出台13条财政措施,支持深化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投入20.3亿元,支持西安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和秦创原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亩均财政投入达到2768元,增长72%。投入126.7亿元,以“千万工程”为抓手,支持脱贫地区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统筹181亿元,推动秦岭、黄河流域等区域生态保护。
(三)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保障重点民生,不断增进民生福祉。提高就业见习、一次性创业等补贴标准,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下达资金266.6亿元,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下达资金863亿元,支持养老、医保、优抚、残疾人、困难救助等社会事业发展。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高至年人均94元,推动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城乡全覆盖。支持陕历博秦汉馆等重大文化工程建设。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下达33.5亿元,支持改造老旧小区2622个。统筹19.6亿元,支持做好应急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
(四)系统谋划、稳扎稳打推进风险防范化解,守牢财政运行底线。制定一揽子化债方案,出台重点地区风险管控措施、融资平台退出实施细则、省属高校债务管理办法,推动重点领域债务化解。争取1192亿元政府债券支持各级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缓解当期化债压力。建立8项工作机制,夯实财政“三保”兜底机制,下达市县补助3511亿元,对库款紧张地区提前调度资金,全省“三保”总体保障良好。
(五)守正创新、蹄疾步稳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提升财政治理效能。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制定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住房交易契税政策具体操作办法。清理整合省级专项资金。加强考核管理,引导省属金融企业实现资产、利润等主要指标稳健增长。出台26条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具体举措,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对产业类专项资金开展重点评价。着力构建“全覆盖、全链条、全方位”财会监督体系,扎实开展监督检查。
三、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2025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94.9亿元,支出预算6651.1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49.1亿元,支出预算1027.1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草案
2025年,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606.2亿元,支出预算1910.7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5.5亿元,支出预算55.3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草案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53亿元,支出预算91.9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2.4亿元,支出预算25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草案
2025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418.8亿元,支出预算2903.6亿元,年末滚存结余3921.3亿元。
四、2025年主要财税政策措施
(一)加快激发提振内需,助力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提升消费能力。统筹“两新”政策和提振消费专项行动资金,巩固传统消费、扩大服务消费、拓展新型消费。发挥“两重”政策对投资的撬动作用,争取更多超长期特别国债、试点示范项目,带动扩大有效投资。支持布局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和海外仓,推动外贸促稳提质。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信作用,健全涉企收费监管长效机制,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二)支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优化财政科技投向,助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西安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支持建设秦创原产业创新聚集区。推进“三项改革”扩面提质增效,更大范围激发科技成果转化活力。实施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和规模提升工程,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补政策和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作用,梯度培育创新型企业。
(三)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能力,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推动基础教育均衡发展、职业教育特色融合发展、高校聚焦特色发展。提高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以及中职教育、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标准。健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地方财政投入长效机制,适度提高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适时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支持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完善生育支持政策,推动普惠托育示范项目建设。支持重点文旅产业链群和国家文化公园等重大项目建设,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
(四)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粮食生产综合能力。支持发展乡村富民产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稳步推进“千万工程”。支持补齐县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
(五)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动加快绿色转型发展。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三北”工程标志性战役。加大对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研发和推广运用的支持力度,支持开展低碳近零碳县区、园区试点。完善省内纵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推动建立黄河流域豫晋陕段横向补偿机制。
五、2025年财政管理和改革工作
(一)加强财政收支管理。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提升财政收入质量。保持必要财政支出强度,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深化零基预算改革,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
(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承接做好部分品目消费税环节后移并下划地方以及地方附加税改革等工作。健全现代预算制度,开展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等改革试点。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强化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加快财政数字化建设。
(三)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推动绩效管理关口前移,强化事前绩效评估,提高绩效目标设定质量。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监控。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应用机制。选择公共服务重点领域开展成本预算绩效管理试点。
(四)积极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压实县区主体责任,严格按“三保”清单足额编制预算,持续推进财力下沉,加强库款调控,提级管控“三保”重大风险。用足用好化债政策,严格高风险地区管控,加力防范化解融资平台债务风险,严防新增隐性债务。协同防范中小金融机构等领域风险。
(五)加大财会监督力度。完善全面覆盖、高效权威的财会监督体系,压紧压实各类监督主体职责,强化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严肃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突出问题,加强中介机构监督管理,提高财会监督的精准度、威慑力、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