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发改法规〔2026〕1472号
各有关单位、相关评标专家:
为进一步加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队伍建设,提升专家业务、政策水平和廉洁自律意识,规范评标行为,按照《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陕西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拟于近期采用线上网络学习+在线测评方式开展评标专家库专家继续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陕西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全体在库专家。
二、继续教育时间
2026年11月5日至2026年12月15日。
三、继续教育内容
1.专家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专家履职评价考核细则;
3.招标投标国家最新政策解读;
4.暗标评审等电子评标系统操作;
5.保密廉洁教育。
四、继续教育方式
本次继续教育采用线上网络学习+在线测评方式进行。专家登录“陕西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系统”(链接地址:https://zjkxt.sntba.com:18754/#/login),按要求须在规定周期内完成全部课程学习及测评,逾期未完成视为本年度继续教育不合格。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请各位专家高度重视本次继续教育工作,接到短信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专家管理系统完成学习测评。
2.测评合格的专家经省发展改革委在信用中国(陕西)查询专家的信用信息,无不良行为记录的,可继续参与评标工作。
3.未完成本次继续教育培训任务或者测评不合格的,暂停抽取,次年完成培训任务且测评合格的,恢复抽取资格。
4.本次继续教育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5.请各有关单位配合做好继续教育工作。
联系电话:029-81627691
029-87345110
029-63913257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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