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26年陕西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11-04

陕发改法规〔2026〕1472号

各有关单位、相关评标专家:

  为进一步加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队伍建设,提升专家业务、政策水平和廉洁自律意识,规范评标行为,按照《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陕西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拟于近期采用线上网络学习+在线测评方式开展评标专家库专家继续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陕西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全体在库专家。

  二、继续教育时间

  2026年11月5日至2026年12月15日。

  三、继续教育内容

  1.专家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专家履职评价考核细则;

  3.招标投标国家最新政策解读;

  4.暗标评审等电子评标系统操作;

  5.保密廉洁教育。

  四、继续教育方式

  本次继续教育采用线上网络学习+在线测评方式进行。专家登录“陕西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系统”(链接地址:https://zjkxt.sntba.com:18754/#/login),按要求须在规定周期内完成全部课程学习及测评,逾期未完成视为本年度继续教育不合格。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请各位专家高度重视本次继续教育工作,接到短信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专家管理系统完成学习测评。

  2.测评合格的专家经省发展改革委在信用中国(陕西)查询专家的信用信息,无不良行为记录的,可继续参与评标工作。

  3.未完成本次继续教育培训任务或者测评不合格的,暂停抽取,次年完成培训任务且测评合格的,恢复抽取资格。

  4.本次继续教育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5.请各有关单位配合做好继续教育工作。

  联系电话:029-81627691

  029-87345110

  029-63913257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