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培育与服务标准化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是经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筹建,在中小企业培育与服务领域从事行业标准研究和制修订等工作的标准化技术组织,秘书处承担单位为中国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工业和信息化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9号)有关要求,现公开征集首届工作组委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面向全国中小企业培育与服务领域的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公共服务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市场化服务机构、优质中小企业等相关单位的代表。
二、委员条件
1.在中小企业培育与服务领域具有较高理论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较好的文字水平。
2. 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对应的职务。
3. 熟悉标准化基础知识,热心标准化事业,遵守工作组章程,积极参加工作组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履行委员的各项职责和义务。
4. 为我国公民,并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任职,经任职单位同意推荐,能够完成本届任期。
5. 委员及其任职单位无失信、违规、违法或其他不良记录。
6. 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相关要求。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1.《工业和信息化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详见附件)纸质材料一式4份,正反面打印,每份粘贴近期正面免冠蓝底二寸彩色证件照片;另附同版纸质照片2张,照片背后注明姓名,一并快递至工作组秘书处。同时提交登记表电子文档,包括嵌入电子版照片的word版、盖章扫描PDF版,发送至秘书处联系人邮箱,文档命名格式:第一届中小企业培育与服务标准化工作组登记表-单位-姓名;
2.推荐单位应当对委员登记表内容进行审查,核实信息真实性;登记表须由推荐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3.请于2026年11月15日前,将上述纸质、电子材料报送至秘书处;
4.秘书处将依据相关规定对委员候选人开展综合评定,拟订第一届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培育与服务标准化工作组组建方案,按程序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5.所有报送资料将作为技术档案留存,不予退回。
四、联系方式
秘书处承担单位:中国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枫蓝国际中心A座12层1209(邮编:100082)
联系人:刘老师 邓老师
电话:010-82292023 17801753630
邮箱:liushiyuan@chinasme.cn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docx
中国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202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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