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部门关于印发《医药工业发展“十五五”规划》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6-09-18

工信部联规〔2026〕2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商务、卫生健康、应急、医保、中医药、药监主管部门:

  现将《医药工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应急管理部

  国家医保局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药监局

  202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