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陕西省博士后创新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08-19

陕人社函〔2026〕290号

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级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高层次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平台建设,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根据工作安排,现就开展2026年陕西省博士后创新基地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及条件

  (一)申报主体

  各类企业,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科技园及留学人员创业园区等区域性机构。

  (二)申请设立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运行状况良好,企业规模处于国内或省内同行业前列。

  2.具有一定规模,并具有专门的科技研究机构。

  3.拥有高水平的研究队伍,具有创新理论和创新技术的博士后科研项目。

  4.单位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建有省级以上研发(技术)中心、省重点实验室或同等水平的科技研究开发机构、承担国家或省上重大项目的单位可优先设立陕西省博士后创新基地。

  二、申报程序

  1.各申报单位填写《陕西省博士后创新基地设立申请表》(附件),报送至所在市(区)人社局或省级主管部门。

  2.各市(区)人社局或省级主管部门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填写推荐意见,于2026年8月31日前,以综合报告的形式将初审意见和申报材料(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指定地址,与纸质版材料完全一致的电子版材料(含WORD版和PDF版)同步报至指定邮箱。

  3.省博管办初审通过后,组织专家赴申报单位进行现场考核评估并提出设立省博士后创新基地意见建议,经有关程序确定拟设立省博士后创新基地的单位。

  4.对拟设立省博士后创新基地的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有关规定设立省博士后创新基地。

  三、有关要求

  1.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级有关单位、各博士后设站单位要高度重视,聚焦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西安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我省重点产业链、县域经济、民营经济、开放型经济、数字经济等重点领域,切实组织好本地本系统本单位的省博士后创新基地申报工作。

  2.各市(区)人社局或省级主管部门要对省博士后创新基地申报材料认真初审并填写推荐意见。各申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申报项目,逾期不再受理。所有附件资料均需核对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申报材料若涉密,请做好脱密处理。

  联系人及电话:杨老师、029-87287970(兼传真)

  邮箱:1784658541@qq.com

  材料报送地址:西安市建设东路省人社厅太乙路办公区1号办公楼7层701房间

  邮编:710054


  附件:陕西省博士后创新基地设立申请表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