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延安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转型重组方案》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03-31

延政发〔2026〕10号

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属各国有企业:

  《延安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转型重组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延安市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3日


延安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转型重组方案


  为贯彻国家关于深化检验检测行业改革的部署精神,加快构建现代检验检测产业体系,按照“四类公司”改革部署要求,现提出延安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转型重组方案。

  一、改革的必要性

  (一)深化检验检测行业改革要求的关键举措。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积极推进事业单位性质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改革”等改革要求,系统实施我市检验检测机构改革,推动实现检验检测“一体化、市场化、产业化”,加快释放检验检测机构市场活力,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建设。

  (二)服务全市重点产业发展的现实需要。检验检测作为产业链建设服务保障的重要一环,存在市场化集约水平不高、品牌竞争力不强、政企边界不清等问题,对重点产业支撑保障能力减弱。深化检验检测机构改革,做强主业、做大市场、做优服务、提质发展,有助于更好服务延安特色产业集群,支撑全市重点产业战略规划目标落地。

  (三)推动检验检测行业转型升级的迫切需求。我市检验检测资源分散在不同管理主体运营,基础设施重复建设,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域外企业互相挤占市场份额,没有形成竞争有序、富有活力的统一市场。通过实施市场化改革,打破行业壁垒、压降治理成本、守牢民生底线、规范市场秩序,为各类实体产业提供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的检验检测服务保障。

  二、目标定位

  转型后的延安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定位为市级质量技术检测服务的市场实施主体和综合性检测服务平台,承载重点产业产品检验检测服务需求及政府公共产品检测服务需要,承担服务全市各类实体产业发展和推动检测机构与产业链融合发展职能。

  三、改革方案

  (一)公司名称:延安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二)公司性质:国有全资公司,比照正县级单位管理,由延安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

  (三)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原有注册资本金1亿元,财政注资2000万元,其余由划入的净资产作价补足)。

  (四)改革路径:

  1.保留市市场监管局所属市质检院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性质及隶属关系不变,履行特种设备乙类检验机构安全保障工作职责。

  2.市市场监管局将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授权实施主体,由市质检院调整为检验认证集团,并负责组织检验认证集团申报取得质检类CMA资质、计量法定授权资质及特检类甲B1资质。

  3.将质检院高新区业务大楼资产及除特种设备检验外的检验检测设备以注册资本金形式注入检验认证集团。

  4.检验认证集团取得相应资质后,开展核准范围内的质检类、计量类和特种设备检验业务;在资质申报期内,由质检院与检验认证集团合并承接相关业务,统一业务窗口和报检路径,联合开展资质范围内的检验业务,质检院负责出具法定检验报告。

  5.检验工作所需检验资质要求的相关持证技术人员,由质检院与检验认证集团联合组成,集团以派遣方式补充质检院技术人员缺口,共同实施现场检验工作,出具检验报告。

  6.质检院支持检验认证集团拓展特种设备市场化检验业务,检验认证集团配合质检院开展保障性、非盈利性及非市场化的特种设备检验业务。

  7.检验认证集团原有的检验项目收费,以及新划转的经营性检验项目业务形成的经营收入,由检验认证集团独立收支核算。

  8.特种设备检验业务形成的非税收入,由质检院全额上缴财政。

  9.根据检验检测一体化改革路径和成果经验,按照“成熟一个实施一个”的原则,逐步将其他领域检验检测机构及业务纳入一体化运营。

  (五)业务板块:围绕功能定位,对相关业务开展专业化整合,划分为产品质量检测、计量检定校准、检测技术服务、认证技术培训四大板块,分别重组为油气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质量技术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特种设备销售维保有限公司、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院4家二级子公司承接相应业务职能;其他子公司按照业务职能,作为三级公司分别整合并划入对应板块。

  (六)治理结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要求,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1.党委会。党委委员5名,设党委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1名(兼任总经理)。

  2.董事会。成员7名,设董事长1名(党委书记兼任),总经理进入董事会,职工董事1名,外部董事4名。

  3.经理层。成员4名,其中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2名(均由党委委员兼任,其中1名同时兼任总工程师),总会计师1名(党委委员兼任)。

  检验认证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1名,党委副书记、总经理1名,由市委管理;副总经理2名(其中1名兼任总工程师),总会计师1名,由市委组织部代市委管理。

  二级子公司建制及班子职数,按照市委编委会审定意见,另行发文执行。

  (七)机构设置:

  严格按照《延安市市属国有企业机构设置和劳动用工员额制管理指导意见》,设置内设机构,核定劳动用工员额。

  (八)人员安置:

  1.事业身份人员采取“自愿选择”原则,通过书面申请,选择留在质检院的,其事业编制身份、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维持不变,其所涉工作内容可根据单位职能调整情况作相应调整;选择去检验认证集团工作的,与质检院解除聘用关系,与检验认证集团签订劳动合同,建立企业用工关系,其工资待遇、绩效考核、社保缴纳等按企业相关规定执行。

  2.质检院临聘人员整体移交检验认证集团统一管理,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及市属国有企业劳动用工相关制度规范管理,符合竞聘上岗条件的,公开竞聘择优录用;不具备竞聘上岗条件的,继续履行原合同,按原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管理。

  四、实施步骤

  (一)方案制定阶段(2026年3月底前)

  编制检验集团公司转型重组方案,由市“四类公司”改革专班办公室按程序提请市委、市政府审议后印发。

  (二)资产整合阶段(2026年4月底前)

  依法履行资产评估、财政审批、产权变更登记等法定程序,做好资产划转、资本金注入及人员移交接收等工作。

  (三)资质过渡阶段(2026年10月底前)

  1.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市财政局、国资委、行政审批局、检验认证集团配合,完成资产、设备划转接收工作,并组织检验认证集团完成有关资质申报批准工作。

  2.双方协商建立健全业务合作机制,明确责任主体、质量控制流程、报告签发权限、收入分配及风险承担等机制。

  (四)改革实施阶段(2026年底前)

  检验认证集团以市场化方式实施相关业务,并启动其他领域检验检测机构改革工作。

  五、组织保障

  (一)由市委编办牵头,市国资委配合,提请市委编委会审定检验认证集团子公司设置、领导班子职数及用工员额总量。

  (二)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支持并组织检验认证集团完成资质申报,确保关键改革任务落地,并做好业务过渡及人员移交等工作,确保业务职能衔接顺畅。市委编办根据乙类检验机构资质人员资源条件,重新核定质检院事业编制。市财政局负责事业人员财政供养保障、质检院资产划拨等工作。市人社局负责质检院重新核定岗位设置方案和改制人员社保缴费工作。市养老保险经办处负责配合做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转移接续工作。检验认证集团做好业务、资产及人员接收工作,加快过渡阶段资质申报。

  (三)市国资委报市委组织部批准,按程序选配企业领导班子,建立现代企业治理体系。

  (四)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国资委及相关单位配合,做好干部职工安置和稳定工作,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确保改革稳妥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