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延安医药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03-31

延政发〔2026〕9号

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属各国有企业:

  《延安医药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延安市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3日


延安医药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


  按照市委深化国资国企改革部署精神,加快市级医药领域经营性资源整合,培育医药健康产业链群,助力强化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现提出延安医药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药集团”)组建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及中医药传承创新的战略部署,抢抓“健康中国”建设与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市场机遇,加快解决我市医药健康产业“小、散、弱”及本土供给能力不足现状,丰富并促进我市医疗健康产业链群建设,更好地满足全市人民对医药安全和健康生活的需求,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二、目标定位

  延安医药健康产业集团定位为全市医药健康产业的市场化投资运营主体,围绕医药、医养、医废处置及大健康等领域布局业务,承担城市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职能。

  三、改革路径

  (一)公司名称:延安医药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行政审批部门核定结果为准)。

  (二)公司性质:国有独资公司,比照正县级单位管理,由延安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

  (三)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财政出资0.2亿元,其余部分由划入企业净资产补足)。

  (四)组建方式

  1.将农投集团黄龙山药业公司100%股权划转至延安市国资委,更名为延安医药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划入延安农投集团轩辕药业科技公司及所属的陕西轩辕医药公司100%股权,相关林权资产随划入企业一并划入。

  3.划入延安物流储备集团所属延安药材医药公司100%股权。

  4.市场化方式参与全市公立医院药品耗材集中采购、配送以及医疗设备集中采购业务。

  (五)业务整合:医药集团本部作为产业投资主体,围绕功能定位,将划入的资产业务进行拆分重组,重新划分为医药加工、医药流通、医养结合、医废处置四个业务板块,其中轩辕药业科技公司承接医药加工板块运营职能;药材医药公司承接医药流通板块运营职能,业务整合后适时更名为医药用品销售公司;轩辕医药公司承接医养结合板块运营职能,业务整合后适时更名为医养健康服务公司;医废处置板块新设医废环保处置公司,谋划布局医废处置相关业务。

  (六)运营机制:系统谋划战略定位和发展方向,立足现有资源搭建产业体系,形成以集团本部为产业投资核心,4个运营板块协同,以及大健康、中医保健、康复护理等若干未来产业为支撑的“1+4+X”产业体系。

  1.集团投资牵引。集团本部立足战略定位,发挥产业投资牵引功能,谋划布局医药健康相关产业。组建初期,通过资本注入、项目谋划、子公司战略管控等方式,释放资源效能,夯实发展基础。后期逐步投资布局上下游产业,以市场化方式与医药企业开展股权合作与业务合作,拓展产业链条。

  2.四大板块协同。医药加工板块,立足特色中药材资源及中药饮片厂产业基础,加快形成中药材种植、收购、加工、销售一体化产业链条;培育“延安道地药材”品牌;拓展中医保健服务业务。医药流通板块,运营盘活药材公司医药大楼及医药物流配送中心项目资产,利用流通渠道优势协助中药材板块搭建销售渠道;承接城市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业务。医养结合板块,聚焦人口老龄化加速及健康保健消费市场需求,与中医药产业协同,布局医药健康养老产业。加强与公立医院合作,开展职业卫生检测、健康检查等周边配套服务。医废处置板块,依法取得医疗废物经营相关环评批复、资质及行政许可后,市场化方式承接全市医疗机构废弃物处置业务。加强与现有废弃物处置机构合作,着手拓展医疗废弃物收集、运输及无害化处置业务。

  3.未来产业支撑。坚持医养结合、医药结合的发展理念,在现有产业培育稳固后,聚焦康养、大健康需求及银发经济等产业导向,逐步向中医保健、康复护理等产业链上下游拓展,不断丰富和优化产业结构。

  (七)治理结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要求,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1.党委会。党委委员5名,设党委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1名(兼任总经理)。

  2.董事会。成员7名,设董事长1名(党委书记兼任),总经理进入董事会,职工董事1名,外部董事4名。

  3.经理层。成员4名,其中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2名(党委委员兼任),总会计师1名(党委委员兼任)。

  医药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1名,党委副书记、总经理1名,由市委管理;副总经理2名,总会计师1名,由市委组织部代市委管理。

  二级子公司建制及班子职数,按照市委编委会审定意见,另行发文执行。

  (八)机构设置:严格按照《延安市市属国有企业机构设置和劳动用工员额制管理指导意见》,设置内设机构,核定劳动用工员额。

  (九)人员安置:改革期间原则上人员不减、工资不降,职工劳动关系保持不变,依法承继其原有劳动合同。员工队伍原则上在国企系统内调剂,按照法律及市属国企相关规定择优选聘。

  四、实施计划

  (一)方案制定阶段(2026年3月)

  编制医药集团组建方案,由市“四类公司”改革专班办公室按程序提请市委、市政府审议后印发。

  (二)重组准备阶段(2026年3月)

  1.履行内部决策、股东会决议及债权人告知等程序;

  2.依法履行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产权变更及林权变更登记等法定程序,做好资产划转、资本金注入及合规性审查等工作。

  (三)重组实施阶段(2026年4月)

  1.拟定公司章程,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2.根据国有资产管理及工商登记相关规定,完成其他必要的法律程序。

  五、保障措施

  (一)由市委编办牵头,市国资委配合,提请市委编委会审定医药集团子公司设置、领导班子职数及用工员额总量。

  (二)由市国资委牵头,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局支持,涉改企业配合,完成公司组建及资产业务划转等工作。

  (三)市国资委报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批准,按程序选配企业领导班子,建立现代企业治理体系。

  (四)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等行业部门要加强政策引导和业务支持。医药集团开展相关业务要落实好国家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及公平竞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程序公开、公平、公正。

  (五)各相关部门单位及涉改企业切实做好职工稳定工作,主要负责同志是改革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债务化解主体责任,确保生产经营和企业改革顺畅接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