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政发〔2026〕8号
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属各国有企业:
《延安物流集团有限公司转型重组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延安市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3日
延安物流集团有限公司转型重组方案
为贯彻中央和省委深化国企改革部署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四类公司”实施意见安排,通过对全市物流资源的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做强做优做大国有物流链主企业,提升对实体经济的带动能力和服务水平,更好地支撑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延安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流集团”)组建方案。
一、改革的必要性
(一)贯彻国家关于物流企业服务实体经济的要求。按照国家对物流产业发展“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政策导向,整合市属国企关键物流资产资源,聚焦能源产品供销、运输网络搭建、枢纽节点运营等重点领域,系统实施关键物流资产的专业化运营,发挥协同带动作用,促进释放市域产业发展效能。
(二)发挥物流链主企业对实体产业的支撑作用。依托国有资本资源的规模优势及我市能源物流发展基础,以煤炭运销等大宗物流为支撑,开展各类物流资源整合盘活与市场化运营,对重点业态实施延链补链强链,发挥国有物流企业在产业链关键节点的支撑作用,进一步优化全市产业结构。
(三)夯实市属物流企业在新时期的发展基础。对物流集团改革进行战略性重组改革,优化主责主业,重构产业图谱,夯实现代物流链主企业功能作用,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有效支撑全市“7+25”产业链群落地。
二、目标定位
延安物流集团定位为全市现代物流产业集群链主企业,承接全市物流资源盘活、物流生态培育及产业链协同职能,发挥物流产业对实体经济的融合促进作用,引领全市现代物流产业集群建设,服务延安经济社会发展。
三、改革路径
(一)公司名称:延安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行政审批部门核定结果为准)。
(二)公司性质:国有全资公司,比照正县级单位管理,由延安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
(三)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
(四)组建方式:
1.将延安物流储备(集团)有限公司更名为延安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2.将物流集团51%股权划转至延能集团。
3.将市盐业公司100%股权划转至延安文旅集团,划出市药材公司100%股权并与国企医药板块整合。
4.划入延能集团所属的延安车村煤业运销公司100%股权。
5.划入延能集团所属能源产品经销公司100%股权,以及所出资的金能铁路物流公司35%股权、能源铁路运销公司51%股权。
6.承接100万吨储备煤基地相关业务。
7.选址筹备LNG撬装站项目。
(五)业务整合。按照转型后的功能定位和主责主业,剥离非主营业务和非优势产业,对划入的能源类资产及业务进行梳理重组。整合运营后,着手拓展域内外大宗产品运输市场,并积极投资布局市域物流产业,通过延链补链强链,支撑和保障物流产业集群发展壮大,激发区域经济活力。根据功能使命和产业规划,结合目前的资产和业务基础,划分为能源产品销售、大宗货物运输、罐装LNG铁路运输三个业务板块,整合重组为能源产品销售公司、大宗产品道路运输公司、罐装液化天然气铁路运输公司(筹备阶段)3家二级子公司。
(六)治理结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要求,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1.党委会。党委委员5名,设党委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1名(兼任总经理)。
2.董事会。成员7名,设董事长1名(党委书记兼任),总经理进入董事会,职工董事1名,外部董事4名。
3.经理层。成员4名,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2名(党委委员兼任),总会计师1名(党委委员兼任)。
延安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1名,党委副书记、总经理1名,由市委管理;副总经理2名、总会计师1名,由市委组织部代市委管理。
二级子公司建制及班子职数,按照市委编委会审定意见,另行发文执行。
(七)管控模式。市国资委作为出资人,履行党的建设、考核、重大事项监管及国有资产统计等监管职能。物流集团生产经营管理委托至延能集团。
(八)机构设置。严格按照《延安市市属国有企业机构设置和劳动用工员额制管理指导意见》,设置内设机构,核定劳动用工员额。
(九)人员安置:改革期间原则上人员不减、工资不降,职工劳动关系保持不变,依法承继其原有劳动合同。员工队伍原则上在国企系统内调剂,按照法律及市属国企相关规定择优选聘。
四、实施步骤
(一)方案制定阶段(2026年3月)
编制物流集团转型重组方案,由市“四类公司”改革专班办公室按程序提请市委、市政府审议后印发。
(二)重组准备阶段(2026年4月)
1.履行内部决策、股东会决议及债权人告知等程序;
2.依法履行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及产权变更登记等法定程序,做好资产划转及合规性审查等工作。
(三)重组实施阶段(2026年4—5月)
1.拟定公司章程,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2.市国资委出具划转文件,办理产权变更;
3.根据国有资产管理及工商登记相关规定,完成其他必要的法律程序。
五、保障措施
(一)由市委编办牵头,市国资委配合,提请市委编委会审定物流集团子公司设置、领导班子职数及用工员额总量。
(二)市国资委牵头,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局支持,涉改企业配合,完成延安物流集团组建及资产业务划转等工作。
(三)市国资委报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批准,按程序选配企业领导班子,建立现代企业治理体系。
(四)各相关部门单位及涉改企业要切实做好职工稳定工作,主要负责同志是改革第一责任人,统筹好安全生产、生产经营衔接和债务化解等工作,确保平稳有序实现改革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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