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综合应急预案》等5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 2026-03-30

交应急发〔202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各省级海上搜救中心,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司局:

  现将修订后的《交通运输综合应急预案》《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2017年9月4日印发的《交通运输综合应急预案》《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各单位要落实应急预案和有关规定要求,加强本地区本部门有关预案评估、编制修订、协调衔接、宣贯培训和演习演练等工作,进一步完善交通运输应急预案体系,加强交通运输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灾害风险防范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水平。


  附件:交通运输综合应急预案.doc


交通运输部

202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