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积极开展2026年全民义务植树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6-03-25

陕农办函〔2026〕56号

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杨凌示范区现代农业和乡村振兴局,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义务植树的重要指示精神,助力美丽陕西建设,按照《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 2026 年全民义务植树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全省农业农村系统积极做好2026年全民义务植树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是推进国土绿化的有效途径,是传播生态文明理念的重要载体。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将此项工作列入近期重要安排,组织动员本单位干部职工积极履行义务,结合乡村绿化美化工作,认真参加义务植树工作。

  二、积极尽责参加义务植树

  要创新参加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紧扣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部署,采取集中尽责与分散尽责、线上尽责与线下尽责相结合的方式,灵活运用造林绿化、抚育管护、自然保护、认种认养、设施修建、捐资捐物、志愿服务等尽责形式,踊跃参加各类植树活动,推动义务植树常态化、便捷化和多样化。在积极参加线下植树活动的同时,亦可通过“陕西全民义务植树网”(http://shanxisheng.yiwuzhishu.cn/)平台,申请参加“劳动尽责”,网上“捐资尽责”,尽责成功可获得“全民义务植树尽责证书”纪念。

 三、认真做好组织落实工作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实施,科学安排活动时间和人员,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参与义务植树尽责活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在开展活动过程中,要牢固树立绿化为民、绿化惠民导向,坚持开展植绿、兴绿、护绿工作,坚决杜绝形式主义。

  请各单位于3月25日前将义务植树情况统计表报我厅乡村建设处。

  联系人:张斌,18092353391,sxxcjscjc@163.com


  附件:义务植树情况统计表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