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农计财〔2026〕43号
各有关市农业农村局:
去年我省小麦、油菜播期较晚,苗情整体偏弱,春季田管和防灾减灾压力较大。为全力开展粮油促弱转壮,切实减轻灾害影响,确保夏季粮油生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本批次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农业防灾救灾支出对有关市开展小麦、油菜促弱转壮相关的应急救灾工作予以补助。
二、补助用途
资金由各市结合实际,统筹用于小麦、油菜弱苗春季田管所需的化肥、农药、生长调节剂等物化补贴以及镇压、划锄、灌溉、喷药等环节作业补助,确保小麦、油菜苗情得到改善提升,有效保障今年夏季粮油生产安全。
三、工作要求
(一)规范资金管理。各级要参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水利部《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6〕2号)和《陕西省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陕财办农〔2024〕87号)相关规定,抓紧做好农业生产救灾工作,制定具体生产救灾方案,确保资金及时用于农业生产救灾,有效保障受灾地区农业生产平稳提升。要规范资金审核、使用等各操作环节,切实强化资金的审核和监管,建立救灾资金管理台账,按时开展资金使用情况调度,不得以拨代支,严禁挤占、挪用救灾资金,坚决杜绝套取骗取、违规发放等违规违纪行为。
(二)加强绩效管理。根据有关规定,各市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应对照资金区域绩效目标做好本区域内的绩效管理工作,确保各项促弱转壮绩效目标任务如期实现。市级应于6月30日前报送资金执行情况和绩效自评报告,如实反映资金使用情况及抗灾救灾效果。
联系人:马宇丹、张泽泽,029-87332789、87317113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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