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程序工作细则》的通知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12

陕市监发〔2026〕24号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管局,省局各相关处室、各直属行政机构,各技术机构: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通则及24种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公告》(2025第49号)规定,新版《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通则》及24类产品实施细则将于2026年4月1日起全面施行,原通则及实施细则同步废止。为贯彻落实好新规,省局结合我省产业发展实际和许可监管工作实践,对《陕西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程序工作细则》进行了系统性修订。

  已经省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新修订的《陕西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程序工作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陕西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程序工作细则(2026年修订版).docx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