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延安中心城区违法停车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6-02-03

  为深入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坚决遏制违法停车乱象,全力保障城市“生命通道”与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切实维护法律尊严与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延安市中心城区交通综合治理协调机制工作专班决定,自即日起在中心城区范围内开展违法停车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与范围

  (一)整治时间: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开展为期一年的违法停车专项整治。

  (二)整治范围:延安市中心城区所有主次干道、支路、背街小巷,以及学校、医院、商圈、市场、旅游景点、交通枢纽、居民住宅小区周边等人员密集的重点区域。

  二、整治重点

  本次行动将对以下7类违法停车行为实施严厉查处:

  1.堵塞“生命通道”类:占用消防通道、应急通道、急救通道等违停行为,一律顶格处罚并强制拖移。

  2.严重扰乱秩序类:在机动车道、路口范围内双排、多排、随意停车;占用公交专用道、公交站点(港湾)、人行横道(斑马线)、黄色网状线停车。

  3.侵害行人路权类:占用人行道、盲道、非机动车道停车,妨碍行人及非机动车正常通行。

  4.停车严重失范类:在停车泊位内逆向停车、压线停车、斜向停车、一车占多位;机动车未在规定停车泊位内停放。

  5.侵占公共资源类:长期占用公共道路、停车泊位的“僵尸车”。

  6.客货运输车违法类:货运车辆违规占用城区道路停放;营运车辆不按规定站点停靠、随意上下客。

  7.公务车辆违法类: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含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在执行非紧急任务时)的公务用车,不按规定停放、占用禁停区域、堵塞交通等行为。

  三、综合整治措施

  一是采取“定点值守+流动巡逻”、“现场执法+非现场抓拍”、“白天+夜间”无缝衔接的模式,实现管控全时段、全覆盖。特别是对严管街、重点区域,实施高频次、高强度巡查。

  二是全面启用、新增一批违停自动抓拍电子警察,扩大科技监管覆盖面。利用警车巡逻抓拍系统,对动态违法进行摄录。

  三是在非严管路段,对驾驶人在场的违停车辆,首次将以教育劝导、责令驶离为主。对驾驶人不在现场或电话告知拒绝驶离的,一律依法开具《违法停车告知单》处以罚款。

  四是对占用消防通道、人行道、公交站点、网状线以及造成交通拥堵的违停车辆,一律在处罚的同时,依法实施现场拖移。对“僵尸车”,经公告后逾期未处理的,一律强制拖离。

  五是公安交管将与城市管理执法、消防救援、交通运输等部门建立“消防+城管+交管+交通”联动机制,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对侵占人行道、堵塞消防通道、非法营运车辆违停等行为进行综合整治。

  六是强化公务车辆管理,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率先开展内部交通秩序自查自纠,加强对本单位驾驶员的教育管理。整治行动将首先从党政机关办公区、公安机关等区域内部及周边开始,交管部门将联合市文明办、市融媒体中心等部门进行专项检查,对发现的公车、警车等违停行为,将坚持“零容忍”“先查先处”的原则,在依法处罚的同时,一律通报至其所在单位,并同步通过媒体进行曝光。

  七是建立公务人员违停专项管控机制,对查实的公务人员私家车违停行为,除依法处罚外,督促其所属单位在内部进行通报批评;并将通过媒体平台公开曝光,倒逼公务人员严守交通规则,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四、交管法律责任与监督

  对违反本通告的违法停车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罚款处罚;对妨碍车辆、行人通行的,将依法拖移车辆。

  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监督,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或向公安交管部门(0911-2218339)、延安交通违法随手拍、公安交警支队公众号等渠道举报违法停车行为。对典型案例,将通过媒体平台定期公开曝光。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延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