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延安市中心城区及宝塔区建制镇2024年度城镇基准地价成果的通知
延政函〔2025〕7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充分发挥地价调控作用,促进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我市已完成2024年度城镇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成果已经省自然资源厅验收通过,现予公布。
本基准地价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延安市中心城区及宝塔区建制镇基准地价更新调整成果的通知》(延政函〔2023〕58号)同时废止。
附件:
延安市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