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延安市2025年落实企业生态环保主体责任工作方案》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03-28

延政办函〔2025〕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延安市2025年落实企业生态环保主体责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延安市2025年落实企业生态环保主体责任工作清单.doc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25日

 

延安市2025年落实企业生态环保主体责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推动黄河流域警示片、省环保督察等涉企问题全面整改,进一步夯实企业生态环保主体责任,按照“谁污染谁治理”“损害担责”的原则,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持续提升重点企业污水治理效能。油气开采企业采出水回注标准必须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要求,并实现同层回注;煤炭开采洗选企业废水进行循环利用,确需排放的主要水污染物应当达到水功能区划要求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油气开发第三方服务企业废水必须按照环评批复进行处置,改变原处置方式的必须重新报批环评审批文件,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进一步加大大气污染治理力度。严禁新建35蒸吨/时以下的燃煤锅炉,加快剩余燃煤锅炉拆改,采取“宜电则电、宜气则气”的方式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工作。深化VOCs(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长庆油田公司、延长石油集团公司要对照《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分年度完成储油罐、卸油台VOCs综合治理工作。煤炭开采、热电企业全部实现密闭筒仓装载,通过设置围挡、加盖篷布、洒水降尘的方式降低扬尘污染。重点用车企业必须安装门禁系统并联网运行。推动砖瓦企业安装大气在线监测设备。

  (三)不断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治。持续开展油煤气生态环境大整治,清洁井场保持率达到95%以上,清洁矿井建成率达到100%,煤基固废综合利用率得到显著提升。严格落实油气开发废弃物集中处置要求,跟踪评价环境安全运行情况。污油泥处置企业产生的尾渣必须达到《含油污泥利用与处置污染控制技术规范》标准进行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持续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长庆油田公司、延长石油集团年底前完成2126个地埋储罐改造和1288个废弃井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植被恢复工作。

  二、重点任务

  (一)以工业企业废水综合整治为重点,扎实推进水环境治理

  1.持续加强排污口监管。严格公开企业排污口、厂区管网、产污环节责任人,上传运输车辆轨迹信息,实现治污设施、排污口与监控设备联网。规范设置入河排污口,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一口一档”动态监管台账,加快办理新建、扩建、改建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对问题排口实行销号管理,确保达标排放。

  2.规范油煤气开采废水治理。油气开发企业生产废水必须处理达标后同层回注,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回注水末端安装自动监测监控设备,对回注水量水质进行在线自动监测监控,未经论证和批复严禁回注与油气开采无关的废水。压裂返排液等废水处理后的中水严格按照环评批复进行综合利用,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严控地表、地下取水量,探索利用城镇污水处理厂中水进行配液回注,增加生态水量。

  3.提升城镇污水处理效能。强化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运行监管,加强对进、出水水质管控,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出水水质稳定达标。各污水处理厂(站)要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时限,确保及时整改到位。对超标排放、偷排偷放、不明原因溢流、伪造或篡改监测数据等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二)以挥发性有机物整治为重点,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4.深化重点企业VOCs专项治理。长庆油田公司和延长石油集团要严格按照《延安市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科学合理制定整改方案,2025年分别完成3具、81具固定顶罐有机废气治理任务,剩余任务有序推进。重点行业企业要开展泄漏检测,加快卸油台、污水池、抽油口等挥发性有机物的治理。对易产生VOCs的行业企业进行源头管控,安装废气处理设施,保证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5.深入推进燃煤锅炉整治。严禁新建35蒸吨/时以下的燃煤锅炉,加快推进剩余燃煤锅炉拆改工作,供热供气管网不能覆盖的区域采取清洁能源进行替代。实施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确保达标排放。黄陵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黄陵生态水泥有限公司、铜川声威建材安塞分公司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加快推进重点用车企业门禁系统安装和联网工作。

  6.推进企业环保绩效分级。鼓励各重点企业按照《关于鼓励支持重点行业企业环保绩效创A升B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陕环发〔2024〕34号)要求,开展绩效分级创建行动,加大对企业购置更新设备补贴力度,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被评为A级、B级和引领性的企业,优先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正面清单,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三)以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整治为重点,深入推进土壤环境污染防治

  7.强化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管理。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整治制度,持续推进隐患排查整治和“回头看”工作。鼓励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实施管线架空、储罐防腐防渗改造等工作。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自行监测质控抽查,不断提高自行监测质量。聚焦煤炭、油气开采、炼化、化工等重点行业实施清洁生产、提标改造,从源头防控土壤污染。

  8.全面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建立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责任体系,对经排查存在环境安全风险的钻井废弃物处置企业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价或环境风险评估工作,确保安全规范运行。煤炭开采、洗选企业要加强煤基固废的综合利用,临时贮存场要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进行建设管理。加强建筑垃圾环境污染监管,建立健全产生、运输、处置过程环境监管体系,纳入信息化管理系统,执行电子联单转移制度。

  9.强化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和全过程监管。严格落实市政府《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监管工作的九条措施》要求,鼓励长庆油田公司、延长石油集团公司建设“无废集团”,对产生的污油泥等危险废物进行自行处置。委托处置的,对受托单位的处理能力进行核实,优先选取有全链条处置能力、工艺先进、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进行合作,淘汰或限制有违法记录的企业进行处置。危险废物的转移必须通过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运输车辆安装定位监控设备,实现从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到处置利用全过程闭环管理。

 三、保障措施

  10.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统一领导,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明确辖区企业工作任务,压紧压实企业生态环保责任。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责,帮扶督导企业落实生态环保主体责任。市、县生态环境部门要结合企业“四张清单”任务要求,实行动态跟踪管理,按季调度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取得实效。各企业要根据“四张清单”(见附件)要求,全面开展治理工作,按季度向所在县(市、区)政府和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履行情况,形成政府主导、部门监督、企业主抓的良好工作局面。

  11.强化服务保障。各级各部门要开展“一企一策”精准帮扶,及时解决企业突出环境问题,充分应用执法正面清单、非现场执法手段服务规范企业生产行为。对恶意违法行为要通过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大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未批先建、未验先投、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建立健全与纪检、检察、公安等部门的联动机制,用执法手段保障企业的高质量发展。

  12.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各部门要及时召开本辖区、本行业落实企业生态环保主体责任工作推进会,将任务、责任传达到相关企业。总结推广环境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公开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倒逼企业履行环保主体责任。督促企业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生态环保相关法规政策的宣传培训,切实提高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危机感,努力营造企业知法守法的浓厚氛围,不断提高企业知法守法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