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农函〔2025〕170号
各市(区)农业农村局,厅芹菜农残攻坚治理专班:
按照《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芹菜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的通知》(陕农办发﹝2024﹞93号)要求,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芹菜农残治理成效,落实治理责任和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思想认识
各地要紧绷芹菜质量安全的弦,坚决杜绝懈怠思想和侥幸心理,要毫不放松抓好各级责任和各项措施落实,不能因为一地一时的局部失误影响整个产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人员有变化的,要做好轮岗工作交接,确保治理不断档、效果不滑坡。要持续用好月月抽检、月月通报、分级约谈等手段,及时分析查找农残超标的根源,并一盯到底督促问题整改。
二、全面排查建档
芹菜生长周期较短,生产基地易变化,生产者主动报送生产情况意愿低,导致监管名录不准确的问题时有发生。各地要充分发挥乡镇网格化管理优势,加大排查力度,及时开展建档立卡,建立并动态调整、更新主体名录(见附件1),确保建档数据准确可靠。同时,开展芹菜产业专项排查,建立芹菜收购主体名录(见附件2),并纳入监管范围,指导其落实收取保存和分装混装后再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要求。对芹菜种植名录建立不及时,底数不清、漏报瞒报的将予以通报。
三、加大监管检测力度
各地要加大芹菜质量安全抽检,西安市、咸阳市、汉中市、榆林市,市级年定量检测芹菜数量不少于300个,其他有芹菜生产的市不少于100个。要落实包抓责任,建立定期巡查和不定期抽查工作机制,向每个生产经营主体发放《禁限用农药名录》《芹菜经常检出问题农药清单》。加大胶体金速测推广力度,做到“用什么检什么、检什么标注什么”,切实做到上市芹菜批批检,合格后方可上市。各地要根据芹菜的生长规律,开展用药指导,宣讲违法违规用药的法律责任和严重后果,督促按标生产、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随时掌握芹菜生产动态。
四、推行绿色防控
各地要结合本地芹菜种植特点,针对不同栽培方式和病虫发生危害特点,筛选绿色防控关键技术,并集成配套形成技术模式。芹菜主产县要开展全程绿色防控技术集成展示,并通过现场观摩、技术指导、宣传培训等方式,加快推广应用,实现减药控残。农药经营者应当向购买人询问病虫害发生情况并科学推荐农药,正确说明农药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不得误导购买人,农药销售台账中要增加蔬菜禁用农药施用作物。
五、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对问题突出的地区要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坚持检打联动,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关要求,应当采取拘留措施或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对常规农药残留超标的,要依法严查种植者和收购商等生产经营主体。
附件:
1.芹菜种植主体名录
2.芹菜收购主体名录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