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政办发〔2025〕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延安市地方立法条例》《延安市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市政府2025年度立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起草地方性法规项目(3件)
(一)《延安市苹果条例(草案)》
起草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草案报送时间:2025年3月31日前
提请市人大审议时间:2025年4月10日前
(二)《延安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条例(草案)》
起草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草案报送时间:2025年3月31日前
提请市人大审议时间:2025年4月10日前
(三)《延安市安塞腰鼓保护传承发展条例(草案)》
起草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草案报送时间:2025年3月31日前
提请市人大审议时间:2025年4月10日前
二、修正地方性法规项目(1件)
(一)《延安市城市市容市貌管理条例(修正草案)》
起草单位: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草案报送时间:2025年3月31日前
提请市人大审议时间:2025年4月10日前
三、修正市政府规章项目(1件)
(一)《延安市引水供水工程保护办法(修正草案)》
起草单位:市水务局
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时间:2025年3月31日前
四、具体要求
市农业农村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文旅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水务局等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加快政府立法项目起草工作,市司法局做好督促指导和审查工作,按时限和程序要求送审后,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各县(市、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调研、草案起草、政策咨询、意见反馈、合法性审查等工作,确保市政府立法工作顺利推进。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