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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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 所属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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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
- 申报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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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结束
- 申报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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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5
- 申报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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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3-31
- 申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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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列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并符合下列标准:
(一)符合《非遗法》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
(二)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有积极作用。
(三)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
(四)体现文化多样性和中华民族创造力。
(五)具有在一定群体中世代传承和鲜明地方特色,在当地有较大影响。
(六)制定有具体可行的保护措施和保护规划,保护工作富有成效。
同等条件下,要关注体现大众实践、覆盖面广、民众参与度高、示范带动作用显著、工作成效显著的项目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项目。省直有关单位申报项目符合以上标准的可直接向省文化和旅游厅申报。
- 奖励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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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受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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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5
- 企业办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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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卫生健康委(局)、中医药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我省第八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推荐申报工作已启动,为进一步加强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请各市、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相关单位按照省文化和旅游厅相关通知要求(见附件)积极申报,争取更多传统医药类项目进入省级非遗名录。
联系人:倪国辉
电 话:029-89620725
附件: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推荐申报第八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的通知
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4年10月15日
- 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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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报告:各地市申报需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并向省文化和旅游厅提出申请报告。申请报告要对本市申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名单、申报项目名称、申报者、申报目的和意义进行简要说明。
(二)项目申报书:包括基本信息、项目说明、项目论证、项目管理、保护计划、市级专家组论证意见、市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审核意见(省直单位专家意见)(见附件1)。
(三)辅助资料:包括申报片(高清视频5-7分钟)、证明材料、授权书,以及其他有关资料(见附件2)一式3份。申报片要紧扣项目主题,防止出现产品广告、旅游宣传等不契合主题的制作形式,同时要注重节俭,严禁大制作、铺张浪费。
(四)申报项目简介: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地理位置、历史沿革、主要价值和影响(字数600-800字),做到文字简练,叙述清楚,准确无误。
(五)市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申请报告和市级人民政府公布市级名录正式文件。
(六)项目申报书用A4纸印制,一式3份,电子文本(Word格式)3份(光盘)。
(七)所有申报材料及辅助资料上报省文化和旅游厅后将全部归档,不再退还。
-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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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9-85261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