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办关于规范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有关精神,做好2021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推动以评促改、以评促建,12月2日上午,省营商办在西安召开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培训视频动员会,安排部署2021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我委刘迎军副主任出席并讲话。本次培训以视频会形式召开,在我委设主会场,在各市区发改委设分会场。出席主会场的有省级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及委内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各分会场参照主会场参会。
刘迎军指出,开展营商环境评价,是《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作出的一项重要制度性安排,也是我省高质量发展营商环境便利度指标测算的现实需要。各市区要高度重视,按照国办规范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有关要求,切实发挥好营商环境评价的引导和督促作用。
刘迎军强调,与去年相比,今年的评价工作有四个不同。一是评价范围不同。今年对包括西安、宝鸡在内的12个市区开展全覆盖评价。二是指标体系不同。在国家评价指标的基础上,增加了5个陕西地方指标,形成了“18+5”的指标评价体系。三是评价导向不同。今年更加突出市场主体实际感受,增加了满意度评价。同时,为了鼓励各地改革创新,增加了创新性评价。四是实施方式不同。今年采用公开、非集中、开放式线上问卷调查,不再设置集中填报点。
刘迎军要求,一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各市区要精心组织有关负责同志参训,尽快熟悉掌握调查要求、方法,精心准备相关资料,及早进入状态。省级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行业领域加强工作指导和做好陕西地方指标评价工作。二要周密安排、精细部署。各市区要明确各指标牵头部门,完善工作机制,夯实工作责任。要严守疫情防控底线,不得有丝毫放松。要严守诚信底线,实事求是准备工单、佐证材料。三要以评促改、对标改革。各市区要主动结合参评过程中暴露的问题,及时制定针对性的改革举措。要深入实施新一轮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开展典型经验复制推广工作。四是严明纪律、规范开展。各市区要准确把握营商环境评价要求,把主要精力和资源放在解决市场主体实际困难上,除必要的衔接和配合外,不得层层陪同和接待。第三方机构也要严格履行合同,遵守职业道德。
会议还通报了各市区营商环境工作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