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实录:
李惠: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欢迎出席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前不久,省政府印发了《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社会各方都很关注。今天,我们专门邀请了省科技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王军先生,西安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顾海文先生,省科技厅区域创新处处长吕永卫先生,请他们为大家解读这个《实施意见》,介绍相关工作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下面,首先请王厅长介绍情况。
王军: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大家上午好!非常高兴与媒体朋友们见面,衷心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陕西科技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科技部的工作部署,省科技厅始终高度重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为“高新区”)的培育和建设工作,6月,陕西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推动我省高新区高质量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借此机会,我就《实施意见》有关情况和高新区评价工作开展情况向大家作以简要介绍。
一、我省高新区发展概况
截至目前,全省共有24家高新区,其中,有国家高新区7家、省级高新区17家,有1家国家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6个国家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培育)和8家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2020年,全省高新区实现生产总值7544.71亿元,占全省GDP的28.82%;全口径出口总额1637.43亿元,占全省出口总额的84.70%;新注册企业3.42万家,同比增长11.70%;拥有营业收入上亿元企业1248家,比上年增长2.97%;高新技术企业占全省的56.03%,科技型中小企业占全省的40.2%,技术合同成交额占全省的36%。7个国家高新区拥有外资研发机构68家,外籍常驻人员4785人,引进外籍专家1852人,外资企业139家,港澳台资企业64家,留学生创办企业1228家。到目前为止,全省共有上市企业65家,其中高新区内39家,占全省的60%。高新区整体经济实力大幅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明显提升,创新企业培育快速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成效显著。可以说,高新区已成为我省名副其实的经济高地、产业高地和创新高地,是我省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
二、《实施意见》有关情况
(一)起草背景
2020年7月,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0〕7号),明确国家高新区是我国实施创新发展战略的重要载体,为新时期国家高新区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为全面贯彻该文件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紧抓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重大机遇,更好推进全省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省科技厅及时成立专班,认真组织学习文件精神,深入省内外调查研究,充分借鉴外省经验做法,结合《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相关要求,起草了我省的《实施意见》,并广泛征求各市人民政府、各有关省直单位、各高新区的意见建议,充分吸纳修改完善后,6月17日由省政府正式印发。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为八个部分19条,其中第一部分为发展目标,第二至第七部分为主要举措,第八部分为保障措施。
1.发展目标。到2025年,力争实现国家高新区地市全覆盖,布局建设省级高新区超过25家;高新区内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达到3%,高新区内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超过7000家,占全省高新技术企业比重达到70%;高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到18%,高新区生产总值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30%。到2035年,西安高新区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高科技园区,建成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高科技园区。
2.主要举措。在构建引领发展格局方面提出4项举措,一是积极推动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二是支持西安高新区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高科技园区,三是支持国家高新区特色发展,四是支持省级高新区量质双升。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方面提出3项举措,一是打造创新人才高地,二是建设高水平创新平台,三是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与成果转化。在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方面提出2项举措,一是大力培育创新型企业,二是优化创新创业生态。在壮大现代产业集群方面提出2项举措,一是打造创新型产业集群,二是大力培育新兴产业。在促进开放协同发展方面提出2项举措,一是强化高新区辐射带动作用,二是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在营造高质量发展环境方面提出4项举措,一是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二是推进绿色生态发展,三是强化土地要素配置,四是加大财政金融支持。
3.保障措施。提出2方面举措,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强化考核评价。切实加强高新区建设的主体责任,持续优化高新区综合评价体系。
(三)主要特点
一是规划站位高。《实施意见》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既有具体指标,又有宏观目标,既便于操作,又催人奋进。
二是创新举措多。《实施意见》既立足于解决实际问题,又能够充分吸收借鉴外省成功经验做法,有近30余条措施在省内首次提出。
三是支持力度大。《实施意见》既有突破性支持政策,又有具体的奖励措施。例如,支持各市赋予高新区一定经济管理权限,支持高新区建设科技创新平台,支持高新区创新主体承担科技项目、享受税收减免等政策,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区连续三年每年以项目形式给予不低于3000万元的支持等。
四是责任夯的实。《实施意见》中的19条政策措施均明确了对应的责任单位,明确了具体的任务、支持的方式、改革的方向,确保责任到位、任务落实。
五是监测考评严。《实施意见》从企业培育、孵化载体建设、绿色发展、土地要素配置等多个维度加大了对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的监测考评。
三、高新区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高新区评价是指导高新区发展的一项重要的常态化工作,为完善我省高新区评价考核体系,更好发挥评价的“指挥棒”作用,2019年省政府出台了《陕西省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认定管理办法》和《陕西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考核评价管理办法》,建立了省级高新区的认定标准和评价体系,实现了国家级、省级高新区评价范围全覆盖,为我省高新区评价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一)评价情况。今年的评价工作根据《陕西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考核评价管理办法》开展,国家高新区直接采用科技部火炬中心2020年评价结果;省级高新区以2020年度统计数据和高新区发展情况为基础,从园区开发能力、技术创新能力、产业发展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开放合作与辐射带动作用等5个方面38项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我们对国家高新区发展评价排名靠前的西安高新区奖励500万元,宝鸡高新区、安康高新区分别奖励200万元。对省级高新区发展评价排名前三的延安高新区、汉中高新区、铜川高新区分别奖励200万元,目前各项奖励已到位。
(二)评价意义。通过构建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在数据的基础上衡量高新区真正的发展水平和能力,做到公平公正、客观科学,为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指明方向。同时通过高新区评价考核指标体系的设计,进一步明确高新区所在市政府建设高新区的主体责任,通过体制机制的设计凝聚各方合力共同推进我省高新区高质量发展。
四、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省科技厅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的战略定位和总体部署,落实好陕西省《实施意见》各项任务,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抓手,推动全省高新区差异化、特色化、品牌化、集聚化发展,将高新区建设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为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打造“高新”示范样板。
一是加强宣贯督导。近期,我们将继续加强《实施意见》的宣贯工作,通过官网、微博、微信、一键长图等方式进行宣传,做到业务工作与宣传工作同频共振。同时开展政策解读和调研,推进政策落地落实,督导各地市、高新区尽快出台加速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共同打造全省各地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高新引擎”。
二是加快建设布局。推动省级高新区优化布局,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5部门联合在产业区位优势明显、转型发展意愿强烈、有一定基础的县域(区),择优加快布局建设一批省级高新区,并给予新认定的省级高新区奖补支持。今年支持汉中市宁强县创建省级高新区,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争取12月底前获批。也希望其他符合条件的市县(区)也积极加入到创建高新区的队列中来。
三是强化分类指导。根据科技部关于推进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创新型科技园区和创新型特色园区的总体部署,分类抓好现有国家高新区建设与发展,加快推进延安、商洛、汉中、铜川高新区创建国家高新区。西安高新区作为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试点,还需发挥好头雁带动作用,加强与省内其他高新区产业链创新链分工协作,赋能全省高新区发展。同时坚持园区聚集平台、平台融合资源、资源滋养企业、企业支撑产业、产业带动经济的发展路径,支持省级高新区差异化发展,探索各具特色的高质量发展模式。
四是壮大产业集群。我们将牢牢把握“高”和“新”发展定位,支持各高新区结合自身发展实际,加强规划引领,凸显产业特色,促进产业集聚,大力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做大做强特色主导产业,支撑引领具有地方根植性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同时在高新区优先布局实施“两链融合”专项,省市联动一体化推进,打造一批带动创新发展的增长极、新引擎。
五是做优创新型企业。继续加大力度推动各地制定科技型企业梯度培育计划,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和各类奖补等政策。进一步扩大高新技术企业数量,持续开展陕西省瞪羚企业培育认定工作,不断壮大创新型企业规模,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龙头企业。同时在高新区试点和推广创新型企业积分制,发布陕西省创新型企业榜单,与金融机构形成政策互认。
六是强化考核问效。继续完善高新区考核评价工作制度,建立动态管理机制,优化信息交流、运行监测和绩效评价等日常工作,发布高新区创新排行榜,实施评价监测结果与奖惩措施挂钩制度。每年的评价结果和排名情况予以公开并下发至各地市,作为各地促进高新区差异化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和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的考核内容之一。
我的介绍到此结束,谢谢。
李惠:谢谢王厅长的介绍。下面欢迎大家围绕今天发布会主题进行提问。提问前请先介绍一下所在的新闻单位。请开始提问。
陕西日报提问:您好,我是陕西日报记者。近年来,陕西省出台了一系列支持高新区发展的政策文件,请您解读一下《实施意见》发布的重要意义。
王军:感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我来回答。
大家知道,高新区经过多年发展,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增强国际竞争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已成为集聚创新资源和开展创新创业活动的主平台、主阵地,是我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载体。2020年7月,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对新时代国家高新区高质量发展进行了全面部署。今年3月,省委、省政府启动建设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明确全省高新区为主要组成部分。在此基础和背景下,省上制定出台《实施意见》,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高新区改革发展的高度重视和殷切期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实施意见》是推动高新区因地制宜贯彻落实国务院《若干意见》的具体安排。
国务院《若干意见》是今后一段时期全国高新区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实施意见》在贯彻落实《若干意见》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了更加具体细化的工作举措。
在总体定位上,《实施意见》提出,将高新区打造成为全省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成为加力加速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的重要支撑。在发展目标上,《实施意见》既提出了宏观发展目标,又细化形成可量化的具体指标,既鼓舞人心,又催人奋进,还便于考核评价。在任务举措上,《实施意见》提出了六个方面17项重点任务,明确了2项保障措施。总的来说,《实施意见》既深入贯彻《若干意见》的精神,又彰显了陕西特色。
2.《实施意见》是推动高新区自觉肩负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的部署要求。
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是省委、省政府的重要战略部署,是我省打破科技优势与经济发展转化“堵点”、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高新区作为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就是要在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中扛起使命、找准定位、主动作为、率先行动。《实施意见》把“积极推动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列为首要重点任务,进行了专题部署,明确要求全省高新区充分发挥在区域经济中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联合全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围绕关中先进制造、陕北能源化工、陕南绿色发展等区域的创新发展需求,加强创新资源开放集聚和优化配置,加速产业链和创新链深度融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建设立体联动“孵化器”、成果转化“加速器”和“两链”融合“促进器”,共同打造全省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引擎。从实际工作来看,《实施意见》出台后,全省高新区积极融入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落实举措,集中优势资源打造秦创原的使命践行区、核心引擎区、示范样板区,已经取得了一些初步成效。据不完全统计,今年前三季度,全省高新区新增注册企业2.59万家,同比增长50.54%。
3.《实施意见》是推动高新区以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总体布局。
我省高新区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成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但依然存在总体规模不大、亩均效益不强、发展质量不优、体制机制不活等问题,迫切需要在新形势下找到新定位、确立新目标、明确新方向、实施新举措。特别是在省上启动实施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工作以后,高新区更应结合新的定位和新的要求提出新的举措。国务院《意见》明确指出,高新区就是要以创新驱动发展为根本路径,牢牢把握“高”和“新”发展定位,抢占未来科技和产业发展制高点,构建开放创新、高端产业集聚、宜创宜业宜居的增长极。《实施意见》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提升各类开发区能级、加快高质量发展和改革开放步伐的决策部署,围绕高新区新定位和高质量发展新目标,在构建引领发展格局、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壮大现代产业集群、促进开放协同发展、营造高质量发展环境等方面,明确了我省高新区今后一段时期改革方向、发展路径、重点任务,提出了很多创新性强、支持力度大的支持举措。我们相信,《意见》的出台,会成为推动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的推进器、加速器。
李惠:请继续提问。
中国报道杂志提问:您好,我是中国报道杂志记者。《陕西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考核评价管理办法》中的评价体系指标设置有哪些特点?从评价结果看,对高新区的引导作用如何、效果是否显现?
吕永卫:这个问题我来回答,谢谢记者的提问。《考核评价管理办法》明确,评价指标体系体现在“四个能力、一个作用”上,即由园区开发能力、技术创新能力、产业发展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开放合作与辐射带动作用等5个一级指标和38个二级指标构成。主要有3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坚持高和新的发展定位。在评价指标设计上,突出技术创新能力和产业发展能力的指标权重,把发展高新技术、促进成果转化、壮大特色产业作为高新区发展的主要目标,加强对创新资源集聚、科技企业培育、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高技术产业发展等方面的评价,旨在把高新区建设成为我省创新驱动发展的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的先行区。
二是坚持发展规模与质量效益并重。在38个二级指标中,既有如开发面积、工业总产值、注册企业数、研发机构数、进出口额等体现发展规模的指标,又有单位土地总产值及税收、高技术产业产值占比、综合能耗产出率、营收过亿元企业占比、高新技术企业增长率、人均技术合同交易额等效率效益性指标。在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中,进一步强化考核评价,要求加大研发经费投入强度、高新企业占比、亩均效益产出、绿色生态发展等考核权重,支持高新区从规模速度向质量效益转变。
三是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高新区发展,离不开体制机制改革、政策激励创新、创新生态优化、环境完善改进等,需要全社会各方面、省市区各主体共同参与建设。评价指标中也包括了一部分定性指标。通过定量定性指标,力求科学合理全面地反映高新区的发展情况。
关于评价结果和效果,刚才王厅长也介绍了一些。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综合经济实力显著提升。去年全省高新区实现生产总值7544亿元,占全省GDP近29%;全口径出口总额1637亿元,占全省84%。二是创新型企业群体发展迅猛。去年全省高新技术企业6198家,高新区占全省总数的56%。西安高新区高企数量增加900家以上,铜川、延安、商洛高新区高企增速超过30%。现有65家上市企业中,在高新区辖区内的占60%。三是产业集群规模效应凸显。各高新区结合自身发展实际,加强规划引领,突显产业特色。现有西安新一代信息网络、宝鸡钛、杨凌生物、安康富硒、榆林煤化工、渭南智能制造6个国家创新型产业集群及咸阳中医药等6个国家特色产业基地。四是创新创业生态再上新台阶。着力推进“众创空间-企业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区”孵化链条建设,全省高新区拥有各类创新创业孵化载体327家。下一步,将推动落实省政府7号文,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着力提升技术成果转化能力,在每个高新区再新建1家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谢谢大家!
李惠:请继续提问。
中国城市报提问:您好,我是中国城市报记者。西安高新区是我省成立最早的国家高新区,也是陕西唯一跻身全国前十强的国家高新区,请问西安高新区如何在全省高质量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王军:正如您刚才提到的,西安高新区是我省成立最早的国家高新区,经过多年发展已经成为我省高新区发展的排头兵、领头雁,下面请西安高新区顾海文副主任就您所关心的问题作以介绍。
顾海文:首先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下面我就西安高新区聚焦高质量发展的情况作一介绍。在全省上下加力加速推进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的关键时期,怎么利用好、发挥好西安高新区的引领示范作用,打造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的示范样板区,是我们近一段时间工作的重点任务和突破口。
一是要进一步提升西安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水平,加快建设国际一流科技园区。要用好西安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国家硬科技创新示范区等“国字号”牌子,壮大西安高新区已经形成的“科技研发—成果转化—企业培育—产业壮大”创新链条,通过支持“实力高新、科创高新、品质高新、幸福高新”四个高新的创建,打造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的使命践行区、核心引擎区、示范样板区。
二是要充分发挥西安高新区协同创新引领作用,带动全省高新区发展。如西安高新区将在全省布局建设合作示范园区,加强与省内高新区产业链创新链分工协作。推动西安高新区科技创新资源向全省辐射,搭建创新联合体等创新平台,鼓励开放技术、标准、品牌等资源,实施一批跨区域重大科技项目、重大产业项目,引导陕南、陕北高新区在西安高新区建设异地孵化、飞地园区、伙伴园区。让西安高新区和其它高新区实现协同联动、优势互补地发展。也只有西安高新区更高更快更强的发展,才有更大的能力发挥引领示范带动作用。
三是要以西安高新区为引领,加速融入全球创新网络。西安高新区将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布局离岸创新中心、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参与共建跨境经济合作园、海外科技园,创建联合实验室。举办好全球硬科技大会等品牌活动,让世界听到更多西安高新区的声音,进一步提升我们的战略优势。
李惠:最后,再提一个问题。
陕西广电融媒体集团(台)提问:您好,我是陕西广电融媒体集团(台)记者。当前我省正在全力推进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请问全省高新区将在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中发挥什么样的作用?
王军:谢谢你的提问,这个问题我来回答。
3月30日,省委、省政府召开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大会,正式启动了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工作。随后印发《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 年)》,将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定位为全省创新驱动发展的总平台和总源头,明确提出全省高新区是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聚焦建设立体联动“孵化器”、成果转化“加速器”、“两链”融合“促进器”目标,基于高新区创新主体集聚、产业体系完善、营商环境优化、管理理念先进等比较优势,我们希望高新区在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中充分发挥作用。
一是充分发挥主阵地作用。就是聚焦“三器”目标,把高新区打造成为吸纳更多成果、培育更多企业、发展壮大产业的主阵地。
《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各个高新区要加快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服务体系,围绕每个主导产业至少建立1家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具有创业投资功能的孵化机构,探索和推动持股孵化及市场化运行机制,在孵化培育方面实现创新资源高效集聚、协同联动。
《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各个高新区要努力孵化培育壮大创新型企业,制定科技企业梯度培育计划,试点推广科技企业创新积分制,鼓励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力度,落实奖补、普惠性税收减免等措施,加快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支持科创企业上市。
《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各个高新区要科学制定产业规划,因园施策,围绕细分领域提升产业配套和服务能力,持续开展创新型、特色化产业集群培育。按照“一区一主导产业”的原则,优先在高新区布局实施“两链”融合计划项目,加强省市联动一体化推进,做大做强特色主导产业。吕处长介绍的过程中也说到,全省高新技术企业高新区占比超过56%,科技型中小企业占比超过40%,这个数字充分显示了高新区在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工作中处于主阵地的位置。
二是充分发挥排头兵作用。高新区本身就是科技体制改革的一个标志性成果,也是天然的科技与经济体制改革的“试验区”。高新区要把先行先试作为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的突破点,充分利用政策优势,积极打造示范样板,为全省创新驱动发展探索有效路径。
要深化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探索实行新型政区管理模式,建立财政稳定支持高新区发展机制,启动“亩均效益”评价机制等,建立更加高效灵活、更贴近市场的管理体制。
要抢抓机遇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加强战略前沿领域部署,实施引领型重大项目和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布局建设多元化场景应用开发平台,加强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布局和产业化应用,努力抢占细分行业领域制高点,抢抓未来发展先机。
要持续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鼓励支持建设高水平创新平台和新型研发机构,在“高精尖缺”人才和特殊人才培育引进等方面先行先试,吸引科技创新资源向高新区集聚。贯彻“园区事园区办、一件事一次办”服务理念,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容缺受理制,不断提升各类服务质量。
三是充分发挥主引擎作用。高新区是区域创新高地,也是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骨干力量。高新区的重要任务,就是要起到以点带面的作用,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支持各高新区共同打造全省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引擎。鼓励各高新区联合全省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创新主体,围绕区域创新发展需求,加强创新资源开放集聚和优化配置,引导陕南、陕北高新区在关中建设异地孵化、飞地园区、伙伴园区,促进关中科技创新资源向全省辐射,形成西安带关中、关中带全省的发展格局。
支持各高新区结合地方资源禀赋打造各具特色的高科技园区。支持西安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国家硬科技创新示范区;宝鸡高新区聚力打造中国钛谷;杨凌示范区建设具有国家影响力的农业科技创新城;渭南高新区打造国内一流增材制造产业化示范园区;咸阳高新区加快推进创新型特色园区建设;榆林高新区加快推进国家级能源革命创新示范区建设;安康高新区建成国内一流国家创新型特色园区。结合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的总体部署,我们支持西咸新区和西部创新港打造成为全省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的主窗口。
支持各高新区在科技创新、产业对接、人才交流等方面加强合作。鼓励高新区以“一区多园”模式整合或托管区位相邻、产业互补的其他园区,实现产业联动、资源整合,优势互补、互利互赢。
今天我们在介绍过程中多次提到,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启动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高位规划和强力推动下,创新政策不断完善,初步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特别是高新区作为创新驱动平台的主要组成部分,下一步将在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中充分发挥主阵地、主引擎、排头兵作用,真正支撑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尽快见效成势。
李惠:感谢三位发布人,感谢各位媒体朋友出席。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