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居民医保财政补助增加每人每年为670元
延安日报 2024-09-18

近日,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延安2024年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670元,个人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

据介绍,这是自2016年以来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新增首超个人缴费新增,居民个人缴费增幅也适当降低。同时,对特困人员、孤儿和低保对象等部分人员参保个人缴费实行全额或定额分类资助,参保资助资金由财政资金和医疗救助基金解决。

据了解,全市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为2024年9月20日至12月20日,缴费后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补缴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3月31日,补缴期内缴费的,设置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未在集中缴费期或补缴期参保缴费的,不得享受参保年度的居民医保待遇。

我市还将建立对居民医保连续参保人员和零报销人员的大病保险待遇激励机制。自2025年起,对断保人员再参保的,降低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对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连续参保激励和零报销激励,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我市大病保险封顶线的20%。居民发生大病报销并使用奖励额度后,前期积累的零报销激励额度清零。断保之后再次参保的,连续参保年数重新计算。

市医保局工作人员表示,全市城乡居民可通过“陕西税务”微信公众号、“微信”App、“支付宝”App和有关商业银行营业网点缴纳居民医疗保险费。(通讯员 梁栋 贺国栋 徐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