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畜间布鲁氏菌病防控五年行动方案(2022—2026年)》的通知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2-07-07

各市(区)农业农村局,厅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畜间布鲁氏菌病防控五年行动方案(2022—2026年)〉的通知》(农牧发〔2022〕13号),进一步强化畜间布鲁氏菌病防控,保障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我厅组织制定了《陕西省畜间布鲁氏菌病防控五年行动方案(2022—2026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7月6日


陕西省畜间布鲁氏菌病防控五年行动方案

(2022—2026年)

 

布鲁氏菌病(以下简称“布病”)是由布鲁氏菌属细菌感染引起的人畜共患传染病,是当前我国重点防控的人畜共患传染病之一。陕西省是布病一类地区,畜间布病的发生与流行对畜牧业生产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为切实控制布病传播风险,不断降低流行率,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实行积极防御、主动治理,坚持人病兽防、关口前移,从源头前端阻断人兽共患病传播路径。按照“一区两带,以点带面”的总体思路,构建陕北渭北牛羊布病免疫区,陕南三市牛羊布病无疫带、关中地区奶畜布病无疫带,建成多个布病无疫小区、净化场,辐射带动所在县区或镇村区域布病净化。不断健全布病防控责任体系、监测预警体系、技术支撑体系、监管执法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切实做好布病源头防控工作,维护畜牧业生产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物安全。

(二)基本原则

——源头防控,突出重点。坚持人病兽防、关口前移,重点抓好种牛、种羊、奶牛、奶山羊和肉羊的布病防控,统筹抓好肉牛、猪、鹿、骆驼和犬等其他易感动物的布病防控,切实降低流行率,有效防范传播风险。

——因地制宜,综合施策。坚持分区域、分畜种防控策略,以县为单位分畜种制定免疫政策,科学划定集中连片区域实施监测净化,有效落实各项基础性、综合性防控措施。

——技术创新,强化支撑。坚持科技引领,推动畜间布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风险评估等技术和防控模式创新应用,总结推广布病无疫区、无疫小区建设经验和模式;加强基层防控能力建设,统筹利用动物疫控机构、科研教学单位、龙头企业等技术力量,不断提高布病防控技术支撑水平。

——健全机制,持续推进。坚持夯实基础,不断强化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理顺工作机制,压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注重布病防控与各项支持政策相衔接,构建系统化、规范化、长效化政策制度和工作推进机制。

(三)主要目标

总体目标:到2026年,全省畜间布病总体流行率有效降低,牛羊群体健康水平明显提高,个体阳性率控制在0.4%以下,群体阳性率控制在7%以下。

免疫指标:布病强制免疫工作有效开展,免疫县区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免疫建档率100%,免疫奶牛场备案率100%,免疫评价工作开展率100%。

净化指标:布病净化和无疫小区建设工作扎实推进,全省50%以上的牛羊种畜场(站)建成省级或国家级布病净化场、无疫小区;全省30%以上的规模奶牛场达到净化或无疫标准;平均每市每年建成2个以上省级布病净化场、无疫小区,全省每年建成5个以上国家级布病净化场、无疫小区,辐射带动建设一批布病无疫县、无疫乡镇;在关中地区陇县等15个奶山羊基地县建成奶山羊布病净化示范区;在商洛市率先建成牛羊布病无疫区,示范带动汉中市、安康市、铜川市开展牛羊布病无疫区建设。

宣传培训指标:从事养殖、运输、屠宰、加工等相关重点职业人群的布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90% 以上,基层动物防疫检疫人员的布病防治知识普及覆盖面达95% 以上。

能力建设指标:所有涉农县(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具备开展布病血清学确诊检测能力;省级和市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年度采样监测覆盖100%的牛羊调出大县和牛羊养殖大县(全省牛羊调出和养殖大县名单见附件)。

二、重点任务

(一)科学开展风险评估。根据辖区内牛羊等布病易感动物饲养量、饲养方式、流通路径、布病流行等情况,以市(区)为单位,通过集中研讨、抽样检测、历史病例调查等方式,组织专家开展布病风险评估和防控效果评价,准确掌握布病传入风险环节,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防控策略,研究提出实施基于风险的控制措施。省、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切实加强技术指导服务,指导相关县(区)准确分析布病流行形势,明确传播风险因素,及时预测预警,落实具体防控措施。各市(区)要每年形成一个布病风险评估报告,并于当年12月底前报送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加强布病监测工作。科学制定布病监测方案,以准确掌握布病流行情况、及时发现布病阳性动物为目的,明确抽样方法、抽样数量和监测频次等。坚持主动监测与被动监测相结合,积极引导规模养殖场开展自主监测,按计划实施县级主动监测,公开布病疫情举报电话,建立布病疫情举报核查制度。坚持日常监测与应急监测相结合,在按计划定期实施布病监测的基础上,对调入牛羊、高流产率畜群以及其他可疑情况,全面采样监测,对阳性场群,有针对性地持续开展全群跟踪监测,对卫生健康部门通报的每一例人间病例,都要积极做好畜间布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查明传播路径和相关风险因素,落实风险控制措施。

(三)落实强制免疫措施。按照全省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要求,实施分区域、分畜种的布病强制免疫策略,强化备案管理,健全免疫档案,加强重点区域和场户免疫情况监督抽检和免疫效果评价,确保免疫密度和免疫效果。以县(区)为单位对肉牛、肉羊进行强制免疫,免疫前应开展布病检测,列入免疫范围但正在开展布病无疫区或无疫小区建设的区域或养殖场(户),经省农业农村厅批复建设后,可不实施免疫;种畜和奶山羊禁止免疫,未列入免疫范围的其他县(区)牛羊禁止免疫;奶牛原则上不进行免疫,确需免疫的,相关养殖场(户)需向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申请,经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同意,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后,以场群为单位进行免疫,免疫前应对全群进行布病检测,并扑杀和无害化处理所有布病阳性畜。

(四)逐步推动净化无疫建设。在非免疫区实施以监测净化为主的防控策略。按照农业农村部统一安排部署,以种畜场、奶畜场和规模牛羊场为重点,全面开展布病净化场、无疫小区和无疫区建设。鼓励支持陕南三市开展牛羊布病无疫区建设,建成横跨陕南东西的布病无疫带,形成以秦岭为中心、防止布病南北传播的天然屏障、防疫屏障;以关中地区陇县等15个奶山羊基地县为重点,加快推进奶山羊布病净化示范区建设,建立布病跨种群传播屏障,辐射带动关中地区奶畜布病综合防控能力提升;优先支持国家级牛羊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畜禽核心育种场等开展布病净化场和无疫小区建设,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和企业,开展连片净化和无疫小区建设,以点带面,逐步推开,全面提升养殖环节布病防控能力和区域布病综合防控水平。

(五)严格检疫监督管理。通过陕西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平台,及时掌握调入本辖区牛羊信息并加强监管,实现检疫监督全链条信息闭环管理。深入推行智慧检疫,规范检疫出证,强化检疫监管,建立防疫检疫工作联动机制,推动监测排查、强制免疫等情况与检疫申报有效衔接,监督养殖主体和贩运人严格落实动物检疫申报、落地报告制度,实现动物调运启运地、途经地、目的地全程可追溯。对于调入本辖区的牛羊,要及时将落地监管信息通过“陕西动物检疫票证电子化管理系统”和“陕西智慧动监”微信公众号进行上传。对牛羊进行产地检疫时应查验布病免疫档案,必要时进行实验室检测。有序推进牛羊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建立牛羊及其产品进出台账,记录来源和流向,确保可追溯。

(六)持续强化调运监管。全面实施畜禽运输车辆和人员备案制度,严格落实动物指定通道制度,切实加强活畜跨区域调运监管,坚决防止畜间布病跨区域传播。跨省调运活畜时,应通过动物指定通道,查验、消毒合格并签章后方可进入省境,对跨省调运奶畜、种畜的,严格按规定调运审批,并落实到场隔离和检疫规定;跨县(区)调运活畜时,除布病无疫区、无疫小区、净化场,以及用于屠宰和种用乳用动物外,禁止布病易感动物从高风险区域(免疫区)向低风险区域(非免疫区)调运。切实理顺各地行业监管和农业综合执法的关系,推进行刑衔接,加大对违法违规调运行为的打击力度。

(七)强化布病源头管控。严格落实养殖、屠宰、运输等环节经营主体动物防疫主体责任,执行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疫情报告等相关制度,督促指导养殖场户做到“检后入栏、隔离分栏、检后合群、凭测出栏”;定期集中组织开展牛羊养殖、运输、屠宰、无害化处理等关键场所和环节“大清洗、大消毒”专项行动,有效消灭传染源;强化相关经营主体技术指导和培训,指导牛羊养殖场、屠宰场等场所建立健全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督促完善防疫设施设备,规范开展消毒灭源、档案管理,落实免疫、消毒、隔离、无害化处理等相关生物安全管理措施;切实加强全链条监督管理,不断提升生物安全管理和布病防治水平,从源头上杜绝布病输入传出。

(八)严格疫情处置和无害化处理。严格按照《家畜布鲁氏菌病防治技术规范》要求处置疫情。对发现的疑似布病患畜,要立即采取隔离措施,防止因群众倒卖、藏匿或转移,人为造成疫情扩散;对确诊的病畜和阳性畜进行扑杀,并按《病死畜禽及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同群羊只隔离观察定期复查,必要情况下扩大采样监测范围;对阳性率较高的场群,应及时剔除阳性动物、开展免疫或整群淘汰;对被病畜污染的圈舍、集中放牧区域、被污染的场地、用具等进行规范消毒,对病畜和阳性畜流产物、被污染物及相关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积极做好扑杀补偿工作,按要求逐级申报补助资金,及时向养殖场户足额兑付补助资金,推动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和保险联动机制。在确保生物安全的前提下,积极稳妥探索开展阳性动物集中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省农业农村厅成立畜间布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开展督查检查及评估验收等工作,统筹协调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各市(县、区)要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属地管理责任,成立由农业农村部门牵头的畜间布病防控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分解目标任务,强化督促指导,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见效。请各市(区)于7月20日前将本辖区免疫奶牛场名单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二)强化经费保障。各地要将畜间布病防控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合理安排和使用中省财政动物防疫补助经费,重点保障强制免疫、监测净化、消毒灭源、宣传培训、评估指导等工作需要。将布病防控与畜牧业发展支持政策结合,在统筹安排涉农项目资金时,优先支持开展布病防控相关工作,对通过评估的布病无疫区、无疫小区和净化场进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探索不同形式的扑杀补助机制,积极探索开展牛羊布病保险,作为强制扑杀补助的有效补充。指导奶制品企业将布病净化场或无疫小区建设纳入奶价定价体系,保障布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三)强化技术支持。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做好布病疫情监测、应急防控、技术推广服务和防控效果评估等;省动物卫生与屠宰管理站要做好强制免疫技术指导、疫情应急处置等工作。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组建布病防控技术专家团队,建立防控专家咨询机制,定期组织开展疫情风险评估和防控形势研判;组建布病防控应急专业队伍,加强技术人员培养,提高疫病防治水平和服务能力。支持和鼓励第三方社会化服务组织参与布病免疫、抽样检测等防疫工作。

(四)强化措施联动。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卫生健康、林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沟通协作,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完善疫情联合调查和处置机制,加强工作交流,强化疫情会商、信息沟通、措施联动,强化联防联控,形成工作合力,有效推动各项工作开展。

(五)强化宣传教育。各地要会同卫生健康、林草等有关部门,通过举办培训班、拍摄宣传片、发放告知书、印发宣传资料、开展宣传咨询等形式,加强布病危害、防控政策和措施宣传培训,普及布病防治知识,引导养殖场户健康养殖,提高社会对布病的认知水平和公众自我防范意识。要突出牲畜养殖、贩运、屠宰等环节从业人员和从事布病防疫的兽医等职业人群,加强科普宣传和教育培训,引导强化防范意识,加强个人防护,严防人员感染。对消费群体,倡导养成健康饮食习惯,不食用未加热熟化的牛羊肉,不饮用未消毒杀菌的生鲜奶。

(六)强化督导考核。省农业农村厅将把布病防控工作作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结合春秋季动物防疫检查工作,定期调度和通报有关进展,客观评价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并将结果与动物防疫补助等项目经费分配挂钩。省农业农村厅将联合卫生健康等部门,定期对布病防治工作情况进行联合巡查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对布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防控效果较差的地区,及时予以通报,督促整改,对防控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请各地于每年12月底前,将本年度布病防控工作总结,连同布病免疫县、布病免疫奶牛场名单变化情况一同报送省农业农村厅。


附件

全省牛羊调出和养殖大县名单

 

西安市:临潼区

宝鸡市:陇县、陈仓区、千阳县

咸阳市:乾县、泾阳县

渭南市:大荔县、合阳县、富平县

延安市:安塞区、志丹县

榆林市:榆阳区、神木市、横山区、靖边县、定边县

汉中市:西乡县

安康市:旬阳市、汉滨区

商洛市:洛南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