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火字〔2022〕81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家高新区管委会,中国银行各一级分行、直属分行: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十四五”规划纲要,加快完善金融支持创新体系,扎实推动科技部与中国银行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落实落地,科技部火炬中心与中国银行共同开展科技金融“一体两翼”助力企业创新能力提升行动,请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及中国银行分支行对照行动方案,共同梳理对接需求清单,务实深化科技金融合作,并将相关情况定期报送科技部火炬中心和中国银行公司金融部。
附件:科技金融“一体两翼”助力企业创新能力提升行动方案
联系方式:科技部火炬中心 王 灿 010-88656151
中国银行公司金融部 师 杨 010-66591757
科技部火炬中心 中国银行
2022年3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科技金融“一体两翼”助力企业创新能力提升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十四五”规划纲要,加快完善金融支持创新体系,扎实推动科技部与中国银行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落实落地,切实加大金融对企业创新、产业创新、区域创新的支持力度,促进技术要素、资本要素、人才要素、数据要素深度融合,促进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科技部火炬中心(以下简称“火炬中心”)与中国银行共同开展科技金融“一体两翼”助力企业创新能力提升行动(以下简称“一体两翼”行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促进科技创新与现代金融协同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快完善金融支持创新体系,火炬中心与中国银行联合开展“一体两翼”行动,以商业银行服务为主体,以综合化服务、全球化服务为两翼,联手打造“四重四新”合作框架,围绕重点客户、重点区域、重点园区、重点产业,创新服务机构、创新评价体系、创新特色产品、创新数字平台,以企业金融需求为导向,积极探索政银合作新机制新模式,为科技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促进技术要素、资本要素、人才要素、数据要素深度融合,形成更加完善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支持科技企业“出海”。立足“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根据“一带一路”国际科技合作等重点任务,积极支持科技企业拓展海外业务。火炬中心与中国银行根据地方实际及企业“出海”金融需求,择优确定重点支持的科技企业,为“出海”企业提供跨境结算、全球现金管理、海外项目融资、国际贸易融资、汇率风险管理、流动性管理、海外平台运营、海外政策咨询、跨境撮合、跨境科技项目及人才发展等全方位金融支持。发挥中国银行全球化优势,支持海南国际离岸创新创业示范区建设,提供专业化的离岸金融服务。
(二)支持科技企业精准融资。依托火炬中心“企业创新积分制”试点,中国银行研究设计“中银创新积分贷”专属产品,每年精准支持2000家以上创新能力突出的科技企业,形成支持积分企业的专属政策、专项信贷、专业服务体系。中国银行各分支机构在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多元化融资渠道,针对科技企业实际情况,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专属信贷产品。
(三)支持科技领军企业做大做强。中国银行集成有关政策工具和专属金融产品,为科技领军企业开展投资并购、重组、结构融资、境内外上市等业务提供综合授信、债券发行、资金托管、知识产权和股票质押、上市服务等全方位综合服务。中国银行分支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与专业投资机构、信托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合作,积极探索运用“贷款+直接投资”或“贷款+远期权益”等联动新模式,设立支持科技领军企业的专属金融产品。
(四)推动设立科技创新协同发展母基金。火炬中心支持中国银行出资并联合地方政府、国家高新区、国有企业、社会资本等共同设立科技创新协同发展母基金,通过子基金投资和项目直投方式优先支持国家高新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重点区域和重大平台,聚焦人工智能、量子信息、先进制造、未来网络、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育种、空天科技、深地深海、清洁能源等前沿领域,长周期稳定支持具备原始创新能力的科技初创企业和产业链上的优秀企业,培育未来产业,推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
(五)支持建设科技金融服务示范机构。中国银行在具备条件的地方和国家高新区建设科技金融服务示范机构,研究制定差别化客户准入、授信审批及风险管控机制,培养专业人才队伍,实施差异化管理,开通审批绿色通道,打通服务链条断点,落地一批综合化、全球化的科技金融标杆式服务项目,全面提升对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能力。支持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内的国家高新区和中国银行分支机构开展政策先行先试,率先推广“银行跟贷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风险缓释资金池”“银行与企业风险共担的仪器设备信用贷”等试点政策。
(六)支持高水平科技成果产业化及科技创业。中国银行采取“一事一议”方式,通过优惠贷款、风险投资等多元化方式,精准支持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团队和企业开展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和硬科技创业。中国银行分支机构与火炬中心优选推荐的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新型研发机构、国家技术转移机构等平台建立常态化对接服务机制,精准发现成长潜力大、创新能力强的科技初创企业,为企业优先提供股权投资、普惠贷款、项目融资、设备租赁、个人金融等综合服务。
(七)支持国家高新区平台多元化融资。针对国家高新区在重大创新平台及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融资需求,中国银行依法合规运用贷款和各类创新金融产品,为国家高新区国资平台公司和重点企业提供全产品融资支持,通过配套存款、结算、大额存单、资金池、公募理财、私募理财、公募基金等定制化解决方案,做好对国家高新区的综合金融服务。
(八)支持国家高新区完善创新生态。中国银行组织相关分支机构建立科技金融服务团,面向重点地区和园区,为科技企业提供政策宣讲、政策咨询、产业对接、财务顾问和人才公寓等增值服务。中国银行积极支持国家火炬科创学院建设,联合相关国家高新区共同开展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培训、创新创业赛事、科技金融论坛等活动,多元化服务科技企业成长。
三、工作实施及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科技部领导下,火炬中心和中国银行成立联合工作小组,加强对“一体两翼”行动实施的指导和推进,组织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国家高新区和中国银行分支机构深入对接合作,协调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及时研究解决相关重大问题,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二)建立清单机制。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国家高新区对照八项重点工作任务方向,按照清单格式(附件),梳理辖区内各方金融需求,由省级科技管理部门统一汇总后,于2022年4月30日前与中国银行对口一级分行进行对接,并同时抄送中国银行总行和火炬中心。中国银行根据需求清单,择优确定支持对象,提供金融服务并向火炬中心反馈。
(三)做好绩效评估。火炬中心和中国银行总行定期组织召开工作协调会,总结双方合作进展,研究解决存在问题,根据需求清单对合作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每年度,火炬中心和中国银行总行对实施“一体两翼”行动的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国家高新区和中国银行各有关分行进行绩效评价,对表现突出的予以表彰和经验推广。
(四)做好风险防控。严格做好廉政风险和金融风险防控,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妥善使用企业、园区及金融机构数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计划、产品计划、业务数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