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工信局,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韩城市工信局,省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促进企业自主创新,加快新产品研发,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厅将组织编制2022年陕西省重点新产品开发项目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各申报单位依据通知要求完成相关资料,按属地化原则报送至各市(区)工信主管部门。省属企业报送至省国资委,中央驻陕企业直报省工信厅。
(二)部门推荐。各市(区)工信主管部门及省级有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初审,于4月28日前将推荐文件、汇总表及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含电子版)报送至省工信厅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二、工作要求
(一)请各项目主管部门做好重点新产品开发进展情况的跟踪、统计工作,加大创新政策宣贯,指导企业及时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
(二)各承担单位在项目完成后,及时组织鉴定验收,依据《陕西省重点新产品认定办法(暂行)》(陕工信发〔2020〕47号),自愿申请《陕西省重点新产品证书》,参与“陕西工业精品”遴选。
联系人:尚诗悦
联系电话:029-63915460
电子邮箱:593591109@qq.com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