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西安绕城高速公路设置西咸新区收费站等有关问题的批复
省政府办公厅 2021-12-08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你们《关于西安绕城高速公路设置西咸新区收费站的请示》(陕交字〔2021〕115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及《陕西省收费公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在西安绕城高速公路设立西咸新区收费站。

二、西咸新区收费站的收费模式、收费范围、收费标准、车型分类和通行费收支管理等,执行西安绕城高速公路现行收费方式。收费期限与西安绕城高速公路现有收费站保持一致。

三、西咸新区收费站为临时机构,定员30人。人员在内部调剂。

请切实加强管理,严格控制开支,降低管理费用,确保公路安全。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