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印发《“十四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司 2024-04-03

发改社会〔2024〕26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民政厅(局)、卫生健康委:

  为贯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完善养老托育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对《“十四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实施方案》(发改社会〔2021〕895号)进行了修订。

  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修订后的实施方案及相关专项管理办法要求,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加强对专项实施的监督检查,确保建设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适时开展评估工作。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  政  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