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文化和 自然遗产日”非遗宣传展示活动的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22-05-1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2022“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是6月11日。为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保护意识,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营造非遗保护良好社会氛围,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文化和旅游部将于2022“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前后集中开展非遗宣传展示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人民的非遗、人民共享,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非遗保护成果体现党对非遗保护传承工作的重视、关心和关怀推动非遗与现代生活相连,进一步增强文化认同,坚定文化自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主题、口号与重点  

  (一)主题 

  连接现代生活 绽放迷人光彩 

  (二)口号 

  人民的非遗 人民共享 

  激发非遗活力 创造美好生活 

  乡村振兴 非遗同行 

  )工作重点 

  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策划开展人民群众喜闻乐见、便于参与的非遗宣传展示体验活动,深入挖掘非遗助力乡村振兴、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等方面的典型实践,展现非遗融入现代生活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助力乡村振兴以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发挥的积极作用。 

  三、活动安排 

  (一)云游非遗·影像展 

   文化和旅游部将支持网络视频平台联合举办2022“云非遗·影像展”活动集中展播各类优非遗资源,让更多社会公众关注、了解生活中丰富多彩的非遗和生动的非遗保护实践,激发全社会的文化自信和文化自豪感,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非遗保护传承实践的浓厚氛围。 

  (二)非遗购物节 

  文化和旅游部将支持各地和相关单位开展“非遗购物节”活动,以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作为工作目标,以非遗工坊、老字号作为重点对象,支持各地在符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开展形式多样的线上线下主题活动,让人民群众共同参与非遗保护,推动非遗保护成果惠及更多人民群众。 

  (三)新疆是个好地方对口援疆19省市非遗展 

  举办新疆是个好地方”对口援疆19省市非遗展(根据疫情情况作具体安排)。 

  )各地开展活动 

  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要组织开展非遗宣传展示活动,宣传展示近年来非遗保护传承的重要成果和优秀实践案例,交流保护经验和保护措施,推动非遗资源和保护成果的共享利用。策划开展人民群众喜闻乐见、便于参与的非遗宣传展示活动,进一步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高全社会自觉保护传承非遗的意识。 

  文化和旅游部相关直属单位开展活动 

  文化和旅游部各相关直属单位要结合自身资源优势,积极开展2022“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宣传展示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主题鲜明,重点突出。紧扣活动主题,在主题框架下策划部署相关活动,宣传展示党的十八大以非遗保护传承的重要成果和优秀实践案例。及时发布“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活动信息,动员社会广泛参与,提高各类活动主体的主动性、积极性。丰富活动形式,利用新媒体和网络平台,策划组织线上宣传传播活动。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和安全生产责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入挖掘阐释非遗蕴含的思想理念、传统美德和人文精神,培育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把活动内容和价值导向,防范意识形态风险。各项活动要有安全研判,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消防、医疗救助、应急救援等工作预案,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和安全检查设备,确保活动安全有序 

  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活动组织工作。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当地党委、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因地制宜、分区分级,围绕活动主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根据疫情变化动态调整活动安排 

  请各省(区、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将本2022“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宣传展示活动信息汇总表(见附件)于520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请将本2022“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宣传展示活动总结(包括活动情况亮点和经验等)于6月17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 

  联 系 人:闫燕江畅 

  联系电话:010-598813659881367 

  电子邮箱:fyscbcmct.gov.cn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22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