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工信局、教育局、人社局,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教育局、人社局,韩城市中小企业促进局、教育局、人社局,各普通高等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创业就业,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工作,优化中小企业人才结构,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高校毕业生活动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函〔2022〕62号),现就做好中小企业与高校毕业生对接服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中小企业大有可为 不拘一格广纳英才
二、发布招聘和求职信息
省工信厅、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分别在陕西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www.sxsme.com)、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网(http://jyweb.sneducloud.com/)、“秦云就业”用工平台(www.qinyunjiuye.cn)设置百日招聘活动链接。各市(区)工信部门组织中小企业登陆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sme.miit.gov.cn)发布用人招聘信息,各普通高等学校组织高校毕业生登陆国家24365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24365.smartedu.cn)发布毕业生求职信息,中小微企业和高校毕业生均可登陆“秦云就业”用工平台(www.qinyunjiuye.cn)发布招聘和求职信息(链接及二维码见附件1)。本次百日招聘活动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2022年4月至5月,第二阶段为2022年10月至11月。
三、增强服务对接
(一)各市(区)工信、教育、人社部门和各高等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各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发动中小企业、高校毕业生、各创业就业服务机构参加线上线下招聘活动,加强监督管理,坚决杜绝虚假信息,推动对接活动有序开展。
(二)各市(区)工信、教育、人社部门和各高等学校要加强协调,通过就业指导、岗前培训、进企实习等形式增进双向了解,使学生更快适应企业岗位需求,提高学生签约率,改善企业用工难问题。各市(区)工信部门要积极组织有吸纳毕业生实习意愿和条件的企业发布实习岗位信息;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要加强毕业生实习期管理,确保实习工作有序开展。
(三)省工信厅、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将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常态化开展招聘活动,联合举办若干场线上线下招聘会,以应届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兼顾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同时面向各类求职人员和有招聘需求的中小企业。坚持免费原则,实现中小企业尤其是“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高校毕业生、求职者线上线下精准对接。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市积极举办本地区线上线下招聘系列服务活动。
(四)请各市(区)工信部门于 4月25日前向省工信厅非公经济发展处报送对接活动联系人(见附件2)。
联系方式:
省工信厅非公经济发展处:029-63916853
邮 箱:3365018117@qq.com
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工作处:029-88668867
省人社厅就业促进处: 029-63915077
附件:
1.百日招聘活动专区链接及二维码
2.对接活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