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21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年度信息表的通知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2-04-07

西安市科技局,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根据《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指引(试行)》(国科火〔2017〕227号)和《陕西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陕科产发〔2017〕22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年度信息表》(以下简称“技先年报”)填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陕西省内2019年、2020年、2021年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二、填报流程

  登录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fuwu.most.gov.cn),在“服务事项”中点击“火炬中心业务办理平台-办理入口”,登录进入系统,选择“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我要办理”,进入“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选择“企业年度信息”模块,于2022年4月29日前完成在线填写并提交。

  三、注意事项

  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除在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填报信息表外,还需在商务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企业端”(网址:https://ecomp.mofcom.gov.cn/loginCorp.html)中填报企业基本信息,按时报送数据。

  联系电话:029-87292778                

陕西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代章)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