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进一步规范创建示范活动
近期,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创建示范活动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我省新开展的创建示范活动实行中央和省两级审批制度。未经审批,各级各部门一律不得擅自开展创建示范活动。同时,在省人社厅官网公布全省第一批省级以下创建示范活动目录。
规范和清理创建示范活动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我省自去年开展省级以下创建示范活动清理工作以来,现存项目总量从438项减至131项,净减少307项,调减率近70%,全省创建示范活动正向激励和示范引领作用显著提高。
下一步,省人社厅还将联合相关部门对现存的创建示范活动实行动态管理,监督指导活动开展,严格控制新设立项目数量、规格,进一步规范创建评选过程,优化评价指标体系,推动测评制度完善和测评指标“瘦身”,切实将为基层减负要求落到实处。